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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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拍公字【2020】第199号(总第3296期)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0年8月18日10:00在洪力共享拍卖平台(公众号:洪力,PC端:www.honglipai.net)公开拍卖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下列债权:
1、借款人张公武,贷款起止2014年8月27日至2015年8月19日,贷款金额199000.00元,邢同意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27198.36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2、借款人胡正超,贷款起止2013年10月09日至2014年10月08日,贷款金额188000.00元,胡正义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3、借款人刘永军,贷款起止日为2007年9月25日至2008年9月25日,贷款金额55000.00元,由刘延山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贷款本金54047.99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4、借款人刘玉红,贷款起止日为2010年11月27日至2011年10月26日,贷款金额40000.00元,由王山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贷款本金4000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5、借款人张坤,贷款起止日为2013年1月15日至2013年11月14日,贷款金额200000.00元,由张飞、李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贷款本金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6、借款人任汝峰,贷款起止日为2006年4月15日至2007年1月15日,贷款金额20000.00元,由王佐、孙兆琛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贷款本金2000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7、借款人李新民,贷款起止日为2011年11月23日至2012年4月15日,贷款金额50000.00元,由李东奎、李龙印、何圣洁、李明、李连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贷款本金1.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8、借款人张明,贷款起止日为2014年4月30日至2015年4月26日,贷款金额50000.00元,由高拥军、高雷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贷款本金25664.7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9、借款人李兴滨,贷款起止2010年11月25日至2011年11月24日,贷款金额50000.00元,由李三阳、李三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本金余额32654.82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意向竞买人请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17日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在营业时间内到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邹平市鹤伴一路35号)咨询、了解标的情况。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0年8月17日16时前将各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2万元交纳至指定账户(户名: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账号:218221410029,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高新支行);并于拍卖会前登录洪力拍卖平台办理竞买手续。未竞得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每周周五退)。
联系电话:17853122887 0531-88922898
监督电话:0543-4893993 13335108788
公司网址:www.sd-yinxing.com
微信订阅号:光彩银星拍卖
机构和个人上洪力(公众号:洪力)自助拍卖,送股权!
洪力客服热线:400-611-2220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0日
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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