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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金鼎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08 10:46:27

拍 卖 公 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2年2月18日上午10:00时起至 2022年2月18日11:00时止(延时除外)在洪力网(http://www.honglipai.net),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不合格95号车用汽油(符合92号车用汽油标准)约19693.7升,起拍价98272元(不含税费)

拍卖方式: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展示、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从即日起至2022年2月17日17时止1竞买人在参拍前需认真勘察标的及相关手续,成交后拍卖人将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2、报名时需带《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两张及100%的保证金到我公司办理参拍报名手续。名称:内蒙古金鼎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科学路支行,账号:154007288489

报名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华诚大厦B座1604室

展示地点:包头市土默特右旗110国道666公里101室。联系方式: 13664840018  15525279999

竞买人条件及要求: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标的勘验是竞买人的权利,目前处于疫情防控时期,踏勘标的须严格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竞买人进入标的存放现场,须遵守相关安全要求,相关事故责任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注意事项:

1、标的具体吨数以实际过磅为准, 最终成交价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 

2、标的按实际和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标的详细情况,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成交价为不含税费价格,委托人不承担成交后发生的相关税费(装运费、增值税等),所有相关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不提供发票,竞买人须在竞买前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和金额。

4、标的由委托人、拍卖人共同向买受人进行移交。标的移交时产生的人工费、装车费、运输费等由买受人承担,运输车辆由买受人自行联系,并确保工人装卸时的人身安全,装车、运输过程中发生伤害事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移交完毕后,由买受人负责按委托人要求清理现场、平整场地。

5、买受人须在接到标的移交通知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将标的物全部接收完成并运出原存放场地。

6、汽油质检测指标仅供竞买人参考,本次拍卖标的依据实际、现状拍卖和交付。在交付过程中,如汽油质量指标发生变化的不影响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7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22年2月17日16:00前向拍卖人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拍卖人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请有关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参加拍卖会,本公司不另进行公告送达。

8、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与拍卖人联系。

9拍卖标的在拍卖中成交的,买受人支付拍卖佣金。买受人需缴纳成交额5%的佣金及所涉及的相关税费。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内蒙古金鼎拍卖有限公司

                 


所含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