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煤渣煤联合拍卖公告
接受包头市公安局九原区公安分局委托,包头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金鼎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2年5月27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22年5月27日15时30分止(延时除外)在洪力网(http://www.honglipai.net)召开拍卖会, 公开网络拍卖以下标的:
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发热量Kcal/kg) | 回收 | 评估数量(吨) | 参考价(元/吨)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 | 永峰一号原煤 | 5751 | 72% | 17327.00 | 959.00 | 330 |
2 | 永峰二号渣煤 | 3149 | 36% | 20337.00 | 417.00 | 170 |
3 | 鸿泰一号原煤 | 5779 | 81% | 11195.00 | 963.00 | 220 |
4 | 鸿泰二号渣煤 | 3952 | 51% | 12425.00 | 659.00 | 165 |
5 | 鸿泰四号渣煤 | 2829 | 22% | 140075.00 | 375.00 | 1050 |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整体竞买者优先,整体竞买包括:1-2号标的整体竞买;3-5号标的整体竞买;1-5号标的整体竞买,其中1-5号标的整体竞买具有最高优先权。
展示、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从即日起至2022年5月26日18时止。竞买人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需现场查验原件并提供盖章复印件一份),携带公章和法人章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现场或网络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为参考价的20%,保证金及成交款汇入以下账户:
标的1-2,汇入名称:内蒙古金鼎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包头市科学路支行,账号:154007288489。
标的3-5,汇入名称:包头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账号:0900301220000000164078。
展示地点:标的1-2,阿拉善盟永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3-5,内蒙古阿拉善左旗鸿泰公司1号露天存放点。
竞买人条件及要求: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标的勘验是竞买人的权利,目前处于疫情防控时期,查勘标的须严格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竞买人进入标的存放现场,须遵守相关安全要求,相关事故责任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报名地点:标的1-2,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华城大厦B座1604室;
标的3-5,包头市青山区当代生态大厦-1309室。
注意事项:
1、以上标的均有保留价;标的具体吨数以实际过磅为准, 最终成交价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
2、标的按实际和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标的详细情况,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保留价及成交价为不含税费价格,委托人不承担成交后发生的相关税费(装运费、增值税等),所有相关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不提供发票,竞买人须在竞买前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和金额。
4、标的由委托人向买受人进行移交。标的移交时产生的人工费、装车费、运输费等由买受人承担,装载机、运输车辆由买受人自行联系,并确保工人装卸时的人身安全,装车、运输过程中发生伤害事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移交完毕后,由买受人负责按委托人要求清理现场、平整场地。
5、买受人须在接到标的移交通知之日起,标的1-2,30日内将标的物全部接收完成并运出原存放场地;标的3-5,60日内将标的物全部接收完成并运出原存放场地。
6、煤质检测指标仅供竞买人参考,本次拍卖标的依据实际、现状拍卖和交付。在交付过程中,如煤质指标发生变化的不影响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7、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22年5月25日16:00前向拍卖人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拍卖人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请有关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参加拍卖会,本公司不另进行公告送达。
8、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与拍卖人联系。
9、拍卖标的在拍卖中成交的,买受人支付拍卖佣金。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刘先生;曹女士
0472-2773338 13314859684 15525279999
13664840018 18697418219
内蒙古金鼎拍卖有限公司
包头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