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7月5日上午10时在洪力拍卖平台(网址:www.honglipai.net)召开拍卖会,以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 公开网络拍卖以下优质标的:
序号 | 标的 | 所在层数 | 资产类别 | 证载面积(平米) | 参考价(元) | 备注 |
1 | 乌拉山镇八区商业房产,110国道路南,京富联盟加油站(三加油站)以西 | 1-3 | 商业用房 | 869.54 | 7900000 | 整体拍卖 |
乌拉山镇八区划拨土地,110国道路南,京富联盟加油站(三加油站)以西 | / | 土地 | 367.5 | |||
2 | 乌拉山镇十六区住宅,六中北住宅区,小太阳幼儿园楼北小路 | 1,1-2 | 住宅 | 261.36 | ||
乌拉山镇十六区住宅土地,六中北住宅区,小太阳幼儿园楼北小路 | / | 土地 | 202 | |||
3 | 乌拉山镇十三区健康小区商业房产,东风大街路南,旧公安局向西斜对面 | 1/6 | 商业用房 | 62.02 | ||
4 | 乌拉特前旗中滩农场六分场房产(规划用途为办公) | / | 商业用房 | 1244.61 | ||
乌拉特前旗中滩农场六分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 / | 土地 | 77597.4 |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展示、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从即日起至拍卖会召开之日前一日中午12时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竞买人需携带有效证件及保证金办理现场或网络报名手续;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需现场查验原件并提供盖章复印件一份),携带公章和法人章并缴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按参考价30%缴纳,保证金(取整,汇款用途需注明“拍卖保证金+竞买标的序号)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包头市分行营业部
户 名:包头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20315029900100000726011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报名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当代生态大厦-1309室。
注意事项:
1、标的按实际和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标的详细情况,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由委托方向买受人移交,委托方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变更事宜。成交标的产权变更相关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向委托方和产权交易管理机关详细了解。成交标的过户时,如因委托方或产权交易管理机关原因导致标的无法过户的,委托方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买受人同意自愿放弃所有诉讼赔偿等权利。
3、如标的存在租赁情况,以委托方提供信息为准。
4、付款方式:优先选择一次性现金方式付款;可以接受分期付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首付不低于成交价的30%,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
5、变更产权涉及的一切费用以及房屋欠缴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优先购买权人须在拍卖会前两日向拍卖人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拍卖人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请有关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参加拍卖会,本公司不另进行公告送达。
特别说明:
买受人按照成交额的1.2‰向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
如实际拍卖标的的面积与变更或重新办理的产权证书登记面积不符的,拍卖的房屋建筑面积、土地使用面积、规化面积最终以规划部门、房管部门、土地部门重新测量确认为准。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472—2773338 13314859684 18697418219
包头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