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4006112220
微信公众号
首页>新闻中心

洪力筹即将上线,诚邀入驻机构和个人共同操盘,共享发展!

洪力筹即将上线,诚邀入驻机构和个人共同操盘,共享发展!

 

尊敬的各位合作伙伴:

        经过一年多的筹备,洪力筹将于近期上线,诚邀入驻机构和个人共同操盘,共享发展。具体事项如下: 

        一、洪力筹简介 

        洪力筹是自助救助拍卖平台(电脑端网址:http://honglichou.honglipai.net/公众号:洪力筹),其法律主体是洪力科技有限公司。洪力筹的功能主要是为少年儿童提供因大病、失学等发布求助信息、自助捐物拍卖与直接捐款救助和咨询的技术服务平台。自助捐物拍卖救助是洪力筹独有的特殊功能。

        二、洪力筹经营模式

       洪力筹自助救助拍卖平台+洪共体(机构和个人)线下服务。

        三、洪力筹业务发展路径

        洪力筹的业务发展路径是:对于需要救助的少年儿童,从启动少年儿童玩具、学习生活用具自助捐物拍卖为突破口,让少年儿童在家长的带领下参与自助捐物拍卖,让孩子们从小学会互相关爱,并体验互联网拍卖的乐趣。同时,组织家长和社会大众广泛参与自助捐物拍卖,从而筹集更多物品捐拍成交后进行救助。

        四、洪力筹发展原则和业务职责

        为了充分发挥互相网自助拍卖中线下服务不可替代的作用,充分发挥入驻洪力机构和个人的业务优势,推动洪力筹和合作伙伴的快速发展,按照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诚邀合作伙伴全流程开展洪力筹自助捐物拍卖救助业务。

        合作伙伴的业务职责:1.负责寻找因大病、失学等需救助的少年儿童,并指导其上线洪力筹发布求助信息;2.组织社会大众捐物自助拍卖;3.寻找买家并指导参拍。

        合作伙伴开展的业务在求助信息上线发布前与洪力筹平台联系并登记备案。

        五、收入分配办法

        1.收入:洪力筹按拍卖成交额的3%收取拍卖软件服务费,按成交额的5%收取线下服务佣金。

        2.分配办法:单个项目完成后,按成交额的5%收取的线下服务佣金全部归合作伙伴;按成交额3%收取的拍卖软件服务费归洪力筹自助救助拍卖平台。 

        六、附件

        1、捐拍规则.doc

        2、筹款操作指南.doc

        3、捐拍物品范围.doc

        4、用户协议.doc 

        5、个人求助信息发布条款.doc

        七、联系方式

        0531-88556536  18660805068杨经理

        0531-88922898  13335125867韩经理

 

 附件一:捐拍规则

捐拍人郑重承诺:1、本次拍卖价款全部用于该救助项目。2、上拍标的是捐拍人依法所有或者拥有处分权的合法财产。3、捐拍人对标的的品质、真伪等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捐拍规则

一、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及价高者得规则制定。

二、捐拍人和竞买人参与捐物拍卖活动,即视为已经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捐拍规则,愿意遵守该捐拍规则的一切条款。

三、关于捐拍人的相关条款:

1、捐拍人进行捐拍,应该在洪力筹上进行注册。捐拍人在注册时应当如实提供自己的信息,不得用他人信息进行注册,并对自己信息的真实有效承担责任,同时保证洪力筹和其他用户能够通过上述信息查找联系到捐拍人。捐拍人提供的注册信息和上拍信息有任何错误、虚假、失效、过期或不完整的情况,洪力筹有权拒绝、停止捐拍人的使用权限,并视情况保留追究捐拍人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2、捐拍人上拍的标的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要求,国家明确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的物品不得进行拍卖,不得有违法行为。

3、上拍标的应当是捐拍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财产权利。

4、捐拍人对标的的品质、真伪、瑕疵等承担担保责任,由此引起的责任和法律后果由捐拍人自行承担。

5、捐拍人自愿无偿将本次拍卖价款全部用于该救助项目;捐拍人上拍一经成交,不得撤回捐赠。

四、关于竞买人的相关条款:

1、竞买人参加竞买,首先应在洪力筹上进行注册。竞买人在注册时应当如实提供自己的信息,并对自己信息的真实有效承担责任,不得用他人信息进行注册;同时保证洪力筹和其他用户能够通过上述信息查找联系到买家。竞买人提供的注册信息有任何错误、虚假、失效、过期或不完整的情况,洪力筹有权拒绝、停止竞买人的使用权限,并视情况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和接受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端的拍卖标的图文信息、拍卖成交价的确认等。

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自愿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平台及捐拍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 洪力筹平台上拍卖的标的均以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在具体参拍前,应当自行查阅该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资料,认真咨询、实地看样,了解标的详细情况和具体交付使用相关事宜,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接受标的的现状,拍卖结果自负,洪力筹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五、洪力筹依法提供技术服务,对网络系统的不正常带来的问题和竞买人出价错误及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2. 竞买保证金和拍卖价款均在线上支付,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后方能参拍,买家在拍卖成交7日内支付价款。

  3. 洪力筹拍卖的软件服务费按成交价款的3%收取,线下佣金按成交价款的5%收取,由平台从拍卖价款中直接扣除。

  4. 捐拍人发货期限为7天,如有特殊约定,请捐拍人在上传拍品时予以特别说明。

  5. 捐拍物品快递费默认由买家承担,双方另行协商除外。

十、拍卖标的需要办理证照变更 、产权过户的,由捐拍人协助买受人直接办理,因不确定因素或不可抗力致使拍卖标的物不能办理移交、变更过户手续等一切事宜,洪力筹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一、捐拍人、竞买人和买受人违反上述规则和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的,将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进入洪力筹黑名单。

十二、本解释权归洪力科技有限公司,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约定。


附件二:筹款操作指南

大家在筹款时多多少少会遇到一些问题:筹款金额怎么填?求助文章怎么写?筹款未筹满可以提现吗...... 

为了协助大家快速有效地发布筹款,我们把常见的问题解答写在了下方,希望能够帮到您。 

问题一、筹款需要提前准备好什么材料? 

首先,填写筹款前需要准备好一张带有患者姓名和明确疾病名称或病情相关描述的医疗材料照片

例如: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病案首页、出院记录、入院记录等 

问题二、筹款信息如何填写? 

发布筹款前,第一步需要填写的信息主要有以下3个: 

1、筹款金额怎么写? 

筹款金额按照患者的实际需要填写,如不清楚,可向医生询问所需治疗费用,医保报销的费用不含在筹款范围内。 

填写的金额是否筹满,不影响提现。

2、筹款时间怎么设置? 

筹款时间应设置大于30天。 

3、筹款标题怎么写? 

建议标题尽量突出自身特点,参考如下:

图片1.png 4、求助说明怎么写? 

求助说明内容可包含:

(1)患者信息+疾病名称+病情描述+治疗花费情况

(2)家庭成员情况+家庭经济情况

(3)恳请救助转发+感谢好心人等 

(例如:我是xxx与患者关系、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现居住地址、工作单位、职业。XX年XX月xx日,在XX医院,被确诊为xx疾病。从确诊到现在已经花费XX元,后续治疗还需要XX元。(家庭情况描述,如家庭成员成员:父亲、母亲、丈夫、妻子、儿女等,家庭及家庭成员经济情况描述,如房产、车产、工资及收入、金融资产、是否有家庭欠款等情况),求助内容描述越详细,爱心人士越能够全面了解患者情况,对筹款的帮助越大。) 

求助说明内容描述越详细,爱心人士越能够全面了解患者情况,对筹款的帮助越大。

5、上传证明怎么上传? 

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得病前的生活照、现在照片、治疗情况照片、诊断证明(需要有患者姓名、疾病名称或病情描述)、病案首页、住院证明、检查报告、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等。且图片清晰。

 

以上信息您都顺利填写后,点击立即发布,等待审核即可! 

 

注册使用操作流程图:

 图片2.png

 图片3.png

 


附件三:捐拍物品范围

一、少年儿童用品、玩具:平衡车、儿童推车、儿童床、服装、自行车等;各类玩具、少年儿童自己创作的书画作品、手工品等。

二、电子设备、数码产品:电脑、手机、智能机器人、电子表、电子模型产品、电子书等。

三、教学用品:多媒体电子教学设备,笔、本子、书包等文具,各类教具,图书等。

四、体育用品:高尔夫、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

五、乐器:钢琴、大提琴、小提琴、萨克斯、笛子、黑管、手风琴、音像制品等乐器。 

六、家电:电视、冰箱、空调、电磁炉、微波炉、音响、照相机、录像机等。

七、食品:米面、豆类、食用油、乳制品等。

八、非文物艺术品:包括玉翠珠宝、书画篆刻、茶酒滋补、紫砂陶瓷、工艺品、文玩杂项、纪念币、邮票、首饰等各类有价值的商品(不接受药品、医疗器械)

九、住宅、商铺等。

十、交通工具:三轮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拖拉机、汽车、船舶、飞机等。

十一、机械设备:挖掘机、推土机、农用机械、发电机、抽水机等。

十二、无形资产:股权、债权、期权、冠名权、广告经营权、商标、专利、著作权、影视作品播放权、版权、服务权等。

以上物品如果是二手物品须保证安全、干净、卫生,可二次继续使用,食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法规规定禁止交易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毒品、枪支、走私品、烟草、象牙等)不能上拍。

凡入驻洪力筹进行交易的客户,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洪力筹的交易规则,并自行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洪力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和风险。洪力筹有权删除卖家的违法违规拍品和信息。


附件四、用户协议

您在申请成为洪力筹平台(以下可简称平台)用户之前,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全部条款内容,特别是其中以粗体字标识的部分。您使用平台服务以及各项功能,表示您已经知晓并同意本协议全部内容,并自愿接受本协议约束,即成为平台的用户。

第一条  平台服务

1. 洪力筹的法律主体是洪力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为少年儿童提供因大病、失学等发布求助信息、捐物拍卖与直接捐款救助和咨询的技术服务平台。捐物拍卖救助是洪力筹独有的特色。电脑端网址:http://honglichou.honglipai.net/。公众号搜索:洪力筹。

2. 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募捐,信息的真实性由发起人、求助人自行负责,赠与人需要独立审慎判断,做出是否赠与的决定。

第二条  协议主体和协议范围

1.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及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洪力筹个人求助等信息发布条款》《提现承诺》、操作流程、项目页面承诺、其他平台规则等,以下合称“本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 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是平台的一项核心原则。平台将按照本协议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3. 用户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即表示自愿接受本协议约束。本协议所称用户,包括与个人求助项目相关的赠与人、发起人、求助人、证实人、收款人等用户,以及接受本协议约束的其他注册用户。

4. 用户使用个人求助服务、使用第三方提供的内容或软件时,在遵守本协议的基础上,亦应遵守与该等服务、内容、软件有关的附加条款及条件。

5. 本协议约定的应由洪力筹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可由洪力筹及负责相应职能及业务范围的相关公司分别履行。

第三条 风险提示

1. 平台仅向用户提供个人求助等信息发布、捐物拍卖与直接捐款救助和咨询的技术服务。赠与人在决定对求助人进行捐赠前,应对个人求助项目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充分阅读求助人发布的求助信息,独立审慎的做出是否支持的决定。

2. 赠与人清楚对个人求助项目的支持是出于对发起人、求助人的信任及认同。赠与人同意自行承担与赠与行为相关的全部风险及法律后果。

3. 用户须谨慎保管用户注册信息。通过账户编辑、发布的任何信息或做出的任何行为都将被视为用户本人的行为。对因账号外借等产生的任何损失,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政策法律风险:有关个人求助的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平台可能根据该变化依法调整个人求助服务的内容,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不可抗力:由于求助人疾病进程、外部灾难进程等原因导致的个人求助进度提前结束,或赠与款项的使用与用户承诺不一致,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6. 技术风险:个人求助涉及到互联网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因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以及其他任何技术、互联网络、通信线路原因等造成的系统故障、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服务要求的风险,及由此发生经济损失的,用户须自行承担。

第四条 特别提示及确认

1. 发起人、求助人和赠与人均已理解并确认:平台仅为发起人、求助人与赠与人之间的个人求助提供平台网络空间、技术服务。平台作为居间方,并不是发起人、求助人或赠与人中的任何一方,个人求助及赠与行为仅存在于发起人、求助人和赠与人之间,使用平台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由发起人、求助人与赠与人自行承担。平台不对个人求助项目作任何形式的担保,对于因个人求助项目发生的一切纠纷,由发起人、求助人和赠与人自行解决。

2. 发起人、求助人在发起个人求助项目之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协议、公告、各类规则、操作流程的内容;赠与人在支付赠与款项之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协议、公告、各类规则、操作流程、项目页面的承诺。发起人、求助人、赠与人如不同意前述内容,有权选择不使用平台服务及各项功能。一旦选择使用平台服务,即视为该发起人、求助人和赠与人已确知并完全同意相关协议、公告、规则、操作流程和项目页面的承诺。

3. 发起人、求助人确认并承诺:发起人与求助人不是同一人时,发起人作为求助人的监护人、近亲属、委托授权代理人,有权为求助人发起求助。发起人、求助人公布求助信息、提交资料、提现、使用赠与款项等行为,表明求助人已知晓、确认或事后知晓、追加确认发起人为其发起求助的事实,并将遵守本协议各项约定,与发起人共同向赠与人及或平台承担责任。赠与人确认已知晓发起人为求助人发起求助的实际情况,且对此无异议。

4. 发起人、收款人和求助人确认并承诺:收款人与求助人不是同一人时,收款人作为求助人的监护人、近亲属、委托授权代理人,按照发起人、求助人的指定或者为求助人的利益,代为收款。收款人、求助人提现、收款、使用赠与款项等行为,表明求助人已知晓、确认或事后知晓、追加确认收款人为其收款的事实,并将遵守本协议各项约定,与收款人共同向赠与人及或平台承担责任。赠与人确认已知晓收款人为求助人收款的实际情况,且对此无异议。

第五条 个人求助基本模式

1. 发起人、求助人在平台发起个人求助项目,在项目页面注明求助理由、求助金额、诊断信息、家庭财产等求助信息。发起人、求助人可通过个人社交网络自行转发求助页面,以获得更多关注与支持。

2. 赠与人自行判断求助信息的真实性,自行决定是否点击“捐物拍卖”、“直接捐款”等按钮进行支持,赠与资金。

3. 发起人、求助人及赠与人授权洪力筹代为接收和管理赠与款项。发起人、求助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通过平台审核后,赠与款项将支付至求助人收款账户或求助人指定收款人账户。上述款项产生的利息将全部用于因求助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平台运营费用、向求助人划拨款项产生的银行费用、联系求助人的通讯费用及其他因求助服务产生的合理费用。

4. 发起人、求助人提现后,应及时公示疾病治疗进展、赠与款项使用等情况。

5. 如求助人由于疾病或其他原因死亡、治愈、不再继续治疗的,发起人、求助人应及时通知平台并公示,平台将终止该个人求助项目,并将赠与款项退还赠与人。如发起人、求助人申请变更合理用途的,需向赠与人公示理由,在赠与人无异议的前提下,赠与款项可用于捐赠给具有同类求助项目的慈善组织及其他合理用途。赠与人未明确表示不同意变更用途的,即为赠与人无异议。对于明示不同意变更用途的赠与人,发起人、求助人应按比例及时向其退还赠与款项。

第六条 平台的权利义务

1. 平台将根据相关法律政策的要求以及平台自身服务能力,调整平台服务内容。用户可接受的服务,以平台实际提供的服务为准。

2. 平台有权要求用户提交相应的信息、资料,进行必要的审核。如用户未能按照平台要求提交信息、资料并公示,平台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提供服务。

3. 如个人求助项目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或被实名举报或投诉,平台有权采取各种方式进行核实,核实期间将暂停提供服务。经查证属实的,平台有权终止个人求助项目,已经筹集的赠与款项将返还捐赠人,已经提现的赠与款项,平台有权要求发起人、求助人、收款人退还,并返还赠与人。

4. 如平台发现用户可能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如诈骗、洗钱等,或监管部门通知平台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的,平台将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并采取投诉、举报、报案、诉讼等法律规定的措施。

5. 平台可能根据项目进展,不时向用户发送筹款进度通知、提现通知等消息,以及相关的资讯、广告等。

6.通过捐物拍卖成交后捐赠的,洪力筹拍卖的软件服务费按成交价款的3%收取,线下佣金按成交价款的5%收取,由平台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除。

7. 通过平台发起个人求助将使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服务,由此产生的支付通道费用从赠与人款项中扣除。

8.除本协议特别约定外,个人求助项目所产生的税费负担,由中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方自行承担并依法自行申报和缴纳。

第七条 用户的权利义务

(一)发起人、求助人和收款人的权利

1. 发起人、求助人有权按照平台的规则发起求助。

2. 发起人、求助人有权按照本协议要求的方式申请提现、使用赠与款项。

3. 收款人有权按照发起人、求助人的指定,收取求助款项并将求助款项用于求助人本人治疗等支出。

(二)发起人、求助人和收款人的义务

1. 发起人、求助人发起求助之前,需要成为平台的注册用户,接受本协议及隐私政策。

2. 发起人、求助人应当遵守本协议的各项约定,公示求助相关信息、申请提现、按照约定使用赠与款项、退还赠与款项。

3. 发起人、求助人应对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合法性负责,不得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

4. 发起人、求助人发起个人求助项目,仅能根据本平台的定位,按照赠与人确认的用途,用于求助人本人疾病治疗等合理费用支出。

5. 收款人应该按照赠与人确认的用途,将赠与款项用于支付求助人本人疾病治疗等合理费用支出,按照平台的要求,返还不符合平台规则的赠与款项。

此外,发起人、求助人和收款人还应履行《洪力筹个人求助等信息发布条款》《提现承诺》约定的各项义务。

第八条 赠与人的权利义务

(一)赠与人的权利

1. 赠与人有权了解项目有关信息,判断其是否真实、准确,并自主决定是否赠与及赠与金额。

2. 赠与人有权接收平台推送的项目公示信息等各类信息,对项目信息提出异议,有权监督赠与款项的实际使用情况。

(二)赠与人的义务

1. 赠与人向发起人、求助人进行赠与之前,需要成为平台的注册用户,接受本协议及隐私政策。

2. 赠与人应及时关注发起人、求助人公示的申请提现、变更赠与款项用途申请等公示信息。

3. 如赠与人申请注销账户,即表明赠与人已经无条件放弃对发起人、求助人及平台主张权利。如因赠与人注销微信账户、解绑银行账户等原因导致平台无法向赠与人退还赠与款项的,待赠与人提供有效收款账户信息后,平台再退还赠与款项。赠与人需谨慎操作注销微信账户、解绑银行账户,随时关注所赠与项目的进展,并按平台提供的联系方式反馈问题和意见。

(三)赠与人对平台的授权

若发起人、求助人、收款人获得赠与款项后存在未按照本协议约定退还赠与款项等行为,则赠与人不可撤销地授权平台代为追偿相关款项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平台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委托第三方调查取证,代为提起行政、民事、刑事程序,有权要求发起人、求助人、收款人或其他责任人承担退还全部或部分赠与款项、承担合理损失及各项支出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退还全部赠与款项、合理使用后剩余赠与款项,要求退还逾期退还赠与款项产生的利息损失、支付渠道的通道费、委托第三方调查取证的费用、因维权所支付的合理支出。

第九条 用户行为规范

(一)信息发布规范

本条所述信息,是指用户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所发布、传播的任何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账号头像、昵称等注册信息,或发送的文字、语音、图片、视频、表情等文字、图片、视频、链接及其他信息内容。

1. 用户不得发布、传播违反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利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要求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诬陷、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以非法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传播的其他内容的。

2. 用户不得发布、传播、储存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3. 用户不得发布、传播、储存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的内容。

4. 用户不得发布、传播、储存包含虚假信息的内容。

5. 用户不得发布、传播、储存骚扰、广告推广及垃圾信息,或含有任何性或性暗示的内容。

6. 用户不得发布、传播、储存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或干扰平台正常运营,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信息。

(二)使用平台服务规范

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取得平台书面许可,用户使用平台服务时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 用户不得捏造、歪曲事实,提交、发布虚假信息。

2. 用户不得冒充他人身份或利用他人名义发布信息。

3. 用户不得为虚假、不实个人求助项目进行证实。

4. 用户不得以不合理方式转发、推送个人求助项目。

5. 用户不得进行恶意投诉。

6. 用户不得以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误导、欺骗他人的,包括点击链接、分享信息等。

7. 用户不得实施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的行为。

8. 用户不得利用平台进行任何方式的商业推广行为。

9. 用户不得利用平台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三) 用户违规行为的处理

1. 平台开通官方客服电话4006112220、洪力筹微信公众号在线客服等通道,接收处理各类投诉举报,并在收到投诉举报后24小时内(节假日相应顺延)响应处理。

2. 平台对于违反信息发布规范或不适用平台服务规范的用户,有权删除违规内容、停止提供服务、终止个人求助项目、要求退还赠与款项,公示违规行为人的信息。如给平台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平台有权要求行为人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用户违反本协议的各项条款,或违反其于本协议项下的陈述、保证或承诺,而使平台遭受任何诉讼、纠纷、索赔、处罚、声誉受损等的,平台均有权要求用户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按照平台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给平台造成损失的,用户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

发起人、求助人在平台发起个人求助,表明发起人、求助人知晓并同意以下条款:

1. 平台可以使用发起人、求助人提交的任何内容。发起人、求助人、授权洪力筹及其关联方、合作伙伴,在尊重其内容的基础上,在全球范围内排他的、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免版税的使用、或商业化这些内容。

2. 当平台使用这些内容时,可进行修改、编辑、摘录、删除或翻译。

3. 发起人、求助人不得提交其不享有版权的内容,提交的内容不包含第三方受保护的材料或其他专有权利,除非发起人、求助人拥有合法所有者的许可材料(并许可洪力筹使用)。如有版税及其他费用,将由发起人、求助人承担。 

4. 发起人、求助人承诺,洪力筹有权使用所提交内容中包含的本人肖像,也不侵犯他人的肖像权。

5. 发起人、求助人承诺,如实主动披露相关个人信息以发起个人求助,平台公示这些信息不侵犯发起人、求助人的名誉权。

6. 发起人、求助人承诺,若洪力筹使用发起人、求助人的内容,洪力筹不会侵犯任何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隐私权、公众权利、版权、合同权利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等。

7. 若发起人、求助人发起的个人求助项目内容中存在错误,发起人、求助人将承担因内容错误所造成的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如经各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向洪力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协议的修改

平台享有自行修改本协议中任何内容的权利。修改后的协议内容及相关规则、通知等成为本协议的必要组成部分。平台将本协议的修改内容通过平台予以公布。用户在公布后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视为确认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及相关规则、通知等的约束。

第十四条 其他

1. 如果本协议的部分条款被争议解决机构认定为违法,则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2. 洪力筹未行使或执行本协议设定、赋予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等权利的放弃。

3.本解释权归洪力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五、个人求助信息发布条款  

洪力筹的法律主体是洪力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为少年儿童提供因大病、失学等发布求助信息、捐物拍卖与直接捐款救助和咨询的技术服务平台。捐物拍卖救助是洪力筹独有的特色。电脑端网址:http://honglichou.honglipai.net/。公众号搜索:洪力筹。 

通过平台发布的信息为个人求助等信息,非慈善公开募捐信息,禁止通过平台为任何慈善组织或慈善募捐项目发布募捐信息。 

发起人、求助人应对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合法性负责,不得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发起人、求助人应遵守公序良俗,诚实守信的发起个人求助项目。 

平台不向发起人及求助人收取任何费用,不对最终赠与款项金额做任何承诺。 

第一条 求助信息发布资格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作为发起人通过平台发布个人求助等信息,发起人应当为求助人本人或求助人的监护人、近亲属、委托授权代理人。 

2.若发起人非求助人本人或监护人、近亲属,发起人应合法取得求助人授权,按照求助人意愿发起个人求助项目;禁止冒用他人名义、伪造身份、伪造材料等发布个人求助等信息。一经发现,平台有权终止提供平台服务及各项功能。涉嫌犯罪的,平台有权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第二条 求助信息内容 

1.发起人发布内容必须完整、准确、真实、及时、合法,无虚构或隐瞒情形。 

2.发起人、求助人发起个人求助项目,仅能基于平台的定位,按照赠与人确认的用途,用于求助人本人疾病治疗等合理费用支出。 

3.发起人应按平台规定,提交发起人及求助人身份信息、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证明等真实材料。 

4.发起人应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提供资料并公开求助人的以下信息:疾病情况;治疗花费情况;家庭经济状况;预期款项用途;基本医疗保障情况;商业保险情况;是否享受低保;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政府医疗救助等情况,在本平台及其他平台求助情况,平台要求提供的其他信息。对于以上信息,求助人可自行提供证明材料,也可邀请第三方协助佐证。 

5.医疗机构必须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国内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不包括诊所、联合病房、家庭病床、护理、休养或戒酒、戒毒等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中的特需医疗、外宾医疗、干部病房。 

6.家庭经济状况信息,主要是家庭年收入、金融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股权、理财产品、基金、信托产品等)、其他财产的信息,以及债务等信息。 

7.家庭范围,包括求助人及其配偶、求助人子女、求助人父母的家庭,以及根据平台要求说明对求助人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等扶助义务的其他亲属的家庭。 

8.所筹款项原则上仅限于国内治疗该种疾病所必需的、基本的、合理的医疗费用。 

9.发起人求助信息中设定的目标金额应当与治疗疾病所必须的费用保持一致或误差最小,不得虚报用途、夸大目标金额。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单次求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超过50万元的,发起人应在求助信息中进行特别说明并公示。 

10.平台有权要求发起人、求助人相应提供、补充提供以上信息的证明材料、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平台有权根据证明资料独立判断,个人求助项目是否符合平台规则。 

11.平台认定发起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被质疑的,平台有权要求发起人补充相关材料,暂缓发布个人求助项目,直至平台查明情况。 

第三条 求助信息发布责任 

1.发起人及求助人应实时在平台更新求助人的信息资料和个人求助项目进展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禁止同一求助人同时发布两个以上(包含两个)个人求助项目。若经平台发现或被投诉同一求助人同时发布两个以上(包含两个)个人求助项目的,平台有权终止该求助人相关项目,并将赠与款项全部退还赠与人。 

3.平台为求助人、发起人发起个人求助项目,以及赠与人同意赠与款项,是基于求助人、发起人尊重公序良俗、诚实守信的发起个人求助项目。若平台发现发起人、求助人有任何虚假、伪造和隐瞒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或由第三方协助提供不真实文案、诊断证明文件,作弊转发项目等)、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超出合理求助金额及用途、不能提供平台要求的证明材料、违背公序良俗、违背伦理道德、有悖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能有效解释质疑等情形,平台有权独立判断并采取终止个人求助项目等措施,将赠与款项退还赠与人。赠与款项已提现的,平台有权要求发起人、求助人、收款人予以返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平台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移送公安机关、提起诉讼、列入失信黑名单等。 

4.发起人、求助人应保证其发布的内容、图片、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利,不得冒用他人信息发布求助信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若发起人、求助人违反前述约定的,由发起人与求助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因此给平台造成损失的,平台有权要求发起人、求助人赔偿平台的全部损失、消除不良影响。 

5.平台有权随时独立判断或依据国家宏观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的调整,视情采取警示、删除修改相关内容、限制功能、暂停服务等处置措施,对发布信息进行调整、下线,保存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而无需事先通知。 

第四条 求助项目终止 

1.如无特殊原因,求助期为自个人求助等信息发布之日起不少于30天,求助期满后将终止个人求助项目。如达到求助目标金额,则该个人求助项目提前终止。在求助期内,发起人可提前终止项目。 

2.如求助人由于疾病或其他原因死亡、治愈、不再继续治疗,发起人、求助人应及时通知平台并公示。平台将终止该个人求助项目,并将赠与款项退还赠与人。 

第五条 赠与款项提现与支付 

1.平台将于发起人提交的提现申请通过公示,且公示期间赠与人无异议或社会无质疑后,将实际收到的赠与款项支付至求助人或其指定收款人、监护人、配偶、近亲属、医疗机构、慈善组织的银行账户。 

2.平台有权随时根据独立判断,视案例风险情况,决定将赠与款项进行对公打款(直接支付给医疗机构、慈善机构)、分批打款等相关操作。 

3.发起人应于个人求助项目符合平台要求的提现或退款条件时,尽快提交提现申请或退款申请(退款指发起人将赠与款项退还赠与人)。若发起人自其项目终止90天后仍未申请提现或退款,或未能提交有效资料通过提现审核、公示,平台会自动将赠与款项原路退还赠与人。 

4.赠与款项提现前求助人死亡的,发起人申请提现时应如实公示求助人已死亡的情况,并公示求助人求助期间已发生的治疗费用支出凭证,平台审核通过后,将对应款项支付到求助人收款账户或求助人指定收款人账户。 

5.赠与人向发起人、求助人的赠与是附条件的赠与,赠与款项应当用于治疗疾病等赠与人认可的用途。如求助人死亡,尚未使用的赠与款项不属于求助人的遗产,应该及时退还赠与人,不能进行继承、使用或用于偿债等。 

第六条 赠与款项使用 

1.发起人、收款人有责任和义务监督赠与款项全部用于求助人的合理支出。 

2.平台有权要求发起人定期提交并公示求助人治疗情况说明、赠与款项使用情况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直至赠与款项使用完毕。 

3.如发起人、求助人申请变更合理用途的,需向赠与人公示理由。在赠与人无异议的前提下,赠与款项可用于捐赠给具有同类求助项目的慈善组织及其他合理用途。赠与人未明示不同意变更用途的,即为赠与人无异议。对于明示不同意变更用途的赠与人,发起人、求助人应按比例及时向其退还赠与款项。 

第七条 赠与款项退还 

1.求助人死亡、治愈、不需治疗、不再继续治疗,发起人或求助人应及时公示赠与款项的使用情况,平台有权终止求助项目,要求求助人或发起人、收款人返还剩余赠与款项,返还的赠与款项将退还赠与人。 

2.若发起人、求助人未能提供平台要求的材料(包括未能在平台要求的合理时间内提供平台要求的资料)、未能按照平台要求公示信息,平台有权终止求助项目,要求发起人、求助人、收款人全额返还赠与款项,返还的赠与款项将退还赠与人。 

3.若发起人、求助人和收款人未按约定使用款项,包括任何挪用、盗用、骗用等行为,平台有权终止求助项目,要求发起人、求助人、收款人全额返还赠与款项,返还的赠与款项将退还赠与人。 

4. 若求助人本人、求助人的监护人、对求助人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等扶助义务的人或组织有能力承担治疗费用的,或存在违背公序良俗、诚实守信的行为,平台有权终止求助项目,要求发起人、求助人、收款人全额返还赠与款项,返还的赠与款项将退还赠与人。 

5. 发起人、求助人和收款人收到平台要求退款的通知后,应该按照平台通知的退款期限及退款路径退还赠与款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发起人、求助人发起个人求助项目即表明接受本发布条款的效力,遵守本条款的各项约定。 

2.本发布条款为平台《用户协议》的一部分,具有共同的法律效力。如发起人、求助人违反本条款的各项约定,平台有权要求根据《用户协议》及本条款的约定追究发起人、求助人的法律责任。 

3.本发布条款未尽事宜,平台可另行发布补充条款。 

4、本发布条款的解释权归洪力科技有限公司。



 

洪力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3日

 

相关新闻

更多>
  • 人间正道 浩荡前行——习近平主席出席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纪实

  • 致敬改革开放四十周年——2018中国慈善年会征文启动

  • “互联网+不良资产”经典沙龙圆满成功,收获颇丰!

  • 康晓光:公益商业化、政商合流阉割公益,被滥用的社会企业是其“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