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切实解决农村村级公共文化设施“有人办事”和文物保护单位“有人保护”问题,依照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有关意见和标准,省文化厅和财政厅经过多次调研和会商,决定通过大面积试点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文化岗位试点工作。
据悉,今年将在全省选择1500个左右的行政村 (约占全省行政村总数的10%),在每个试点村配备1名享受财政补贴的文化协管员。省文化厅和省财政厅已专文发出通知,并通过有关会议推动此项工作。
试点村主要由各市县从具有省市级“农民文化乐园”和获得“美丽乡村”称号的中心村中择优确定。试点工作所需资金,通过财政现有资金渠道安排,从各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三区”(指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含地方配套资金)以及文物保护等专项资金中统筹解决。
(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