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委托,我公司定于2022年8月9日10:00在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公众号:洪力,电脑端:www.honglipai.net)以网络增价拍卖方式公开拍卖其拥有的淄博德丰化工有限公司债权一宗。
标的情况:截止2022年6月10日,债权本金3,000.00万元,利息约3,144.35万元,合计约6144.35万元(2022年6月1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位于淄博市桓台县田庄镇的工业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57,129.03平方米以及房产面积16,101.69平方米。保证人为自然人庞波、李玉芬。借款人目前已无实际经营。该户债权现已诉讼确权,并已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债务人名下的部分资产:轮候查封上述抵押物以及查封了位于山东省桓台县田庄镇周荆路62号院内办公楼内沙发、方几等家具。目前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标的瑕疵:该户债权由淄博德丰化工有限公司名下三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其中:位于山东省桓台县周荆路田庄段748号的抵押房地产已于2018年4月被司法拍卖处置完毕并冲减该笔债权部分利息;位于山东省桓台县周荆路田庄段62号及669甲1号、669甲2号、669甲3号的抵押房地产已在司法拍卖程序中流拍,据了解,未处置的抵押土地涉及欠缴土地出让金及当地村民的土地补偿款;该户债权经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1月24日作出生效判决(2012)淄商初字第92号、(2012)淄商初字第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债务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3,000万元、截至2012年7月20日的利息179431.12元,之后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2020年2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其他可能存在的瑕疵。
标的展示:意向竞买人请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8月8日前工作时间持有效身份证明到我公司咨询标的债权基本情况。
竞买人限制: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机构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等受限制的受让主体,与本次“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存在任何直系亲属关系人员等不得参与竞买。
报名手续:有意竞买者,请于2022年8月8日16:00前将竞买保证金200万元交纳至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并于2022年8月8日17:00前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网上注册登记。竞买不成功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联系电话:13505332355 0533-3168609
公司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77号汇美大厦9楼
山东正大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