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济南路北莒州路南兴业银河华府写字楼C01幢01单位(01)1002号房产,建筑面积约371.8㎡,有房产证,土地证为大证未分割。
拍 卖 规 则
一、本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及价高者得规则制定。
二、竞买人应依法竞买,不得阻碍拍卖人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串通等违法行为。
三、本场拍卖会采用洪力网拍卖平台进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平台账号,竞买人参加本场拍卖会即视为同意认可本拍卖规则。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拍卖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洪力网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竞价时间不完整、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等情形,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人有权延迟和(或)暂停另行举行拍卖会。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重新启动拍卖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起拍价为标的起始价。如个别竞买人自身操作问题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负其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本平台进行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四、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标的为:1、位于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李家村(东至金栈路、西至河、北至万润化工公司院、南至盛华茶叶机械院)房产(面积约7782㎡,有租赁)、土地租赁权(租赁期限2010年5月13日至2040年5月12日,面积约31亩)、设备及地上附属物一宗。竞买保证金100万元。
2、位于日照岚山区巨峰镇工业园内的冷藏厂(北至金铭路路南,西至原222省道以东,东至日照永顺物流有限公司、南至冷藏厂院墙)房产(面积约1180㎡)、土地租赁权(租赁期限:2005年5月20日至2055年5月21日,面积约10亩)及冷冻设备一宗,竞买保证金30万元。
3、日照市济南路北莒州路南兴业银河华府写字楼C01幢01单位(01)1002号房产,建筑面积约371.8㎡,有房产证,土地证为大证未分割。竞买保证金50万元。
4、日照市荟益花园小区002幢0单元0-202号房产,建筑面积约746.1㎡,有房产证,土地证为大证未分割。竞买保证金70万元。
拍卖标的以评估报告为参考,以现状和实际踏勘为准。标的面积最终以主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五、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进行,并已公开展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是否存在法律纠纷、能否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或(和)产权完善手续及标的品质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做任何保证,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认真查看拍卖标的,并自行鉴定或鉴别拍卖标的的质量,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一旦参与竞买,即表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由于竞买人对标的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凡在本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六、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加价幅度。每个拍卖标的自由竞价时间设置为1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设置为2分钟。如遇特殊情况,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时间和加价幅度。
七、本次拍卖设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保留价时不能成交。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当日到拍卖人指定地点签署《成交确认书》。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将全部拍卖成交价款支付到拍卖人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当日按照拍卖成交价款的5%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由拍卖人自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十一、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拍卖师落槌表示成交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
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买受人支付的违约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一、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即可获取拍卖标的,由委托人与买受人直接办理标的物移交,按标的现状移交。拍卖标的可能涉及到的一次或多次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清场、标的提取、运输等全部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人只提供法律文书,费用由买受人自理;因办理相关手续和完善相关手续过程中产生的责任和必须补缴的任何税金、交易费等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并支付。拍卖标的物周边环境、道路、水、电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费用自理。若标的中所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现有未发现的瑕疵和将来出现的瑕疵),和买受人不及时承担、支付所有税费或者欠费影响标的物的交付以及影响买受人对拍卖标的使用或者行使权利的,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也不承担买受人购买后可能对应的实物资产因无法办理过户、产权证等所产生的损失。买受人竞得标的后因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政策、地方性文件针对标的物资产可能产生的责任、问题、费用等一律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二、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视为认可本拍卖规则和《竞买协议》的相关内容,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十三、本《拍卖规则》解释权归山东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竞买人已经在展示时间内认真查看了上述拍卖标的,了解标的一切现状,愿意按照标的的现状参加竞买,对标的展示无异议,认可、接受本《拍卖规则》的一切内容,并收到了本《拍卖规则》。
竞买人签字确认:
山东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二0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拍卖公告
中国拍卖行业资质AAA企业
鲁银拍日公字【2018】第2号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8年4月27日上午10:00通过洪力网拍卖平台(公众号:洪力拍,PC端:www.honglipai.net)公开拍卖日照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下列抵债资产:
1.位于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李家村(东至金栈路、西至河、北至万润化工公司院、南至盛华茶叶机械院)房产(面积约7782㎡,有租赁)、土地租赁权(租赁期限2010年5月13日至2040年5月12日,面积约31亩)、设备及地上附属物一宗。参考价700万元,竞买保证金100万元。
2.位于日照岚山区巨峰镇工业园内的冷藏厂(北至金铭路路南,西至原222省道以东,东至日照永顺物流有限公司、南至冷藏厂院墙)房产(面积约1180㎡)、土地租赁权(租赁期限:2005年5月20日至2055年5月21日,面积约10亩)及冷冻设备一宗,参考价180万元,竞买保证金30万元。
3、日照市济南路北莒州路南兴业银河华府写字楼C01幢01单位(01)1002号房产,建筑面积约371.8㎡,参考价380万元,竞买保证金50万元。
4、日照市荟益花园小区002幢0单元0-202号房产,建筑面积约746.1㎡,参考价485万元,竞买保证金70万元。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详见评估报告,以现状和实际查看为准。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由竞买人自行查看。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8年4月26日16时前将相应竞买保证金汇入我公司账户(户名:山东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账号:9110111200142050016150,
开户行:日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到达我公司账户为准;竞买不成功者,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五个工作日内每逢周一无息全额退还。并在4月26日17时前联系我公司、登录洪力网办理参拍手续。
咨询电话:13336333389 13806333668
网络操作咨询电话:13335125867 监督电话:13805311336
公司网址:www.sd-yinxing.com 微信订阅号:光彩银星拍卖
山东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