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及价高者得规则制定。
二、竞买人不得阻碍拍卖人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标的为:拍卖标的为嘉祥县联通大厦一层(原国家电网营业网点)商业用房五年期租赁租金。拍卖标的房产证为嘉祥县房权证嘉字第015441号;出租一层商业面积建筑面积316.8平方米;须同时承租办公楼五层建筑面积295.67平方米。
拍卖标的土地证为嘉国用(2011)第082911112号,登记土地面积8162.79平方米,登记用途商务金融,使用权类型出让。
买受人(承租人)须同时承租该商业房地产须同时承租该办公楼五层半层办公用房。五层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95.67平方米,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年租金57197元,第四年年租金58627元,第五年年租金60093元,办公房五年期租金总额290311元。五层办公房租金不参与拍卖标的租金竞价。租赁合同签订时依据评估价格与竞价租金合并计算每年年租金。
拍卖标的的实际位置、面积、用途、性质等以出租方交付为准。如与登记状况不符,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不予调整,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现状进行,并已公开展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品质、面积、性质、用途等不做任何担保,对拍卖标的是否存在法律纠纷和拍卖标的品质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做任何保证,拍卖人已知的标的瑕疵均已告知竞买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拍卖前应自行与出租方进行沟通相关情况,应认真查看拍卖标的,并自行鉴定或鉴别拍卖标的的质量,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五、竞买人按照拍卖公告办理竞买手续,参加竞买的,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所造成的后果有充分的估计,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也不得以标的存在的瑕疵作为反悔的理由。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抵顶部分拍卖成交价款,不再退还。
六、本场拍卖会采用洪力网(微信公众号搜索洪力网,PC端登录www.honglipai.net),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平台账号,竞买人参加本场拍卖会即视为同意本拍卖规则。
七、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拍卖标的自由竞价时间设置为15分钟,限时竞价时间设置为 1分钟。
八、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竞价方式为增加拍卖,仅竞拍商业租金,起拍价为14万元,增幅500元。起拍价为第一年租金;第二年和第三年租金与第一年租金一致;第四年和第五年租金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幅2.5%。,租赁合同年租金须与办公楼评估租金合并计算。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全额拍卖成交价款支付到委托人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竞买保证金转为拍卖佣金。余额或不足部分退还或另行交付。
十一、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测绘费和拍卖佣金的。
十二、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三、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并按黑瞳履行租金缴纳义务并按约定付清拍卖佣金及房产测绘费后,方可获取拍卖标的。买受人须主动与委托人联系办理标的移交手续,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的交付手续,以现状交付。拍卖标的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证照办理、装修验收、消防等相关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标的交付之后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煤气费、物业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四、拍卖人已提醒竞买人详细了解拍卖标的质量、品质、存在的瑕疵等相关情况,并注意对本拍卖规则各写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因竞买人对本拍卖规则理解有误而导致竞买人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五、本《拍卖规则》解释权归山东茂恒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已经在展示时间内认真查看了上述拍卖标的,了解标的一切现状,愿意按照标的的现状参加竞买,对标的展示无异议;认可、接受本《拍卖规则》的一切内容,并收到了本《拍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