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郯城县重坊镇驻地街道,公房所有权证登记证号为郯房字第01-93-14号,所有权单位为山东省通信公司郯城分公司重坊营业部,用途为营业,西南营服重坊营业楼一楼进驻厅西房屋,面积84.94平方米。
一、本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及价高者得规则制定。
二、竞买人不得阻碍拍卖人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标的为郯城县李庄营业楼等七处联通营业房三年期租赁权益。
拟盘活物业 1:郯城县北部营服李庄营业楼三楼(含1楼最北小屋)位于郯城县李庄镇驻地街道,公房所有权证登记证号为郯房字第01-93-6号,所有权单位为山东省通信公司郯城分公司李庄营业部,用途为营业,拟出租面积284.64平方米。
拟盘活物业 2:郯城西部营服胜利营业楼一楼沿街房位于郯城县胜利镇驻地街道,公房所有权证登记证号为郯房字第01-93-23号,所有权单位为山东省通信公司郯城分公司胜利营业部,用途为办公,拟出租面积35.15平方米。
拟盘活物业 3:西部营服高册营业楼楼房及家属院位于郯城县马头镇高册街公房所有权证登记证号为郯房字第01-93-22号,所有权单位为山东省通信公司郯城分公司高册营业部,用途为营业,,拟出租面积1035.8平方米。
拟盘活物业 4 和 5均位于郯城县重坊镇驻地街道,公房所有权证登记证号为郯房字第01-93-14号,所有权单位为山东省通信公司郯城分公司重坊营业部,用途为营业,拟盘活物业4西南营服重坊营业楼二三楼,拟出租面积365.25平方米;拟盘活物业5西南营服重坊营业楼一楼进驻厅西房屋,拟出租面积84.94平方米。
拟盘活物业 6:临沂市郯城南部营服花园营业楼二、三楼出租项目郯城县花园乡驻地街道,所有权证登记号为郯房字第01-93-15号,登记所有权单位为山东省通信公司郯城分公司花园营业部,房屋用途为营业,拟出租面积445.96平方米。
拟盘活物业 7:郯城东南营服红花营业楼一楼房屋郯城县红花镇驻地街道,公房所有权证登记证号为郯房字第01-93-20号,所有权单位为山东省通信公司郯城分公司红花营业部,用途为营业,拟出租面积57.6平方米。
拍卖标的的位置、面积、用途、性质等以出租方现状交付为准。如与登记状况或拍卖说明不符,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不予调整,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现状进行,并已公开展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品质、面积、性质、用途等不做任何担保,对拍卖标的是否存在法律纠纷和拍卖标的品质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做任何保证,拍卖人已知标的瑕疵已告知竞买人, 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拍卖前应自行与出租方进行沟通相关情况,应认真实地查看拍卖标的,并自行鉴定或鉴别拍卖标的的品质、面积、性质、用途等,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相关资料及拍卖说明仅供参考。
五、竞买人按照拍卖公告办理竞买手续,参加竞买的,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所造成的后果有充分的估计,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也不得以标的存在的瑕疵作为反悔的理由。
六、本场拍卖会采用洪力网(www.honglipai.net),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平台账号,竞买人参加本场拍卖会即视为同意本拍卖规则。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拍卖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竞价时间不完成、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等情形,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 拍卖人有权延迟和(或)暂停拍卖,另行举办拍卖会。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
重新启动拍卖后,起拍价为拍卖标的起始价;若竞价记录可恢复,起始价未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如个别竞买人自身操作问题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 由竞买人自负其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洪力网拍卖平台参与竞买的竞买人,承诺已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七、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拍卖标的自由竞价时间设置为 15 分钟,限
时竞价时间设置为 1 分钟;如遇特殊情况,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时间。八、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竞价方式为增价拍卖,起拍价、竞买保证金及增价幅度详见拍卖标的起拍价格一览表;根据竞价情况,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幅度。拍卖保留价保密。
序号 | 项目 | 位置 | 面积(m2) | 租期(年) | 起拍价(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增价幅度(元) |
1 | 郯城北部营服李庄营业楼三楼(含1楼最北小屋) | 郯城北部营服李庄营业楼 | 284.64 | 3 | 59215 | 12000 | 1000 |
2 | 郯城西部营服胜利营业楼一楼沿街房屋项目 | 郯城西部营服胜利营业楼 | 35.15 | 3 | 15918 | 4000 | 500 |
3 | 郯城西部营服高册营业楼及家属院出租项目 | 郯城西部营服高册营业楼 | 1035.8 | 3 | 95508 | 20000 | 1000 |
4 | 郯城西南营服重坊营业楼二、三楼出租项目 | 郯城西南营服重坊营业二、三楼 | 362.25 | 3 | 63672 | 15000 | 1000 |
5 | 郯城西南营服重坊营业楼一楼进驻厅西房屋出租项目 | 郯城西南营服重坊营业一楼 | 84.94 | 3 | 15918 | 4000 | 500 |
6 | 郯城南部营服花园营业楼二、三楼项目 | 郯城南部营服花园营业二、三楼 | 445.96 | 3 | 62080 | 15000 | 1000 |
7 | 郯城东南营服红花营业楼一楼项目 | 郯城东南营服红花营业楼 | 57.6 | 3 | 23559 | 5000 | 500 |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并在拍卖成交后十个工作日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十、拍卖成交后,未取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买受人竞买保证金转为签约保证金;签约后五个工作日内,扣除拍卖佣金后无息退还。
十一、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网络显示成交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
十二、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 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三、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并按合同约定履行租金缴纳义务并按约定付清拍卖佣金,方可获取拍卖标的。买受人须主动与委托人联系办理标的移交手续,以现状交付。拍卖标的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证照办理、装修验收、消防等相关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标的交付之后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电话费、有线电视费
、煤气费、物业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四、拍卖人已提醒竞买人详细了解拍卖标的质量、品质、存在的瑕疵等相关情况,并注意对本拍卖规则各写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因竞买人对本拍卖规则理解有误而导致竞买人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五、本《拍卖规则》解释权归山东茂恒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已经在展示时间内认真查看了上述拍卖标的,了解标的一切现状, 愿意按照标的的现状参加竞买,对标的展示无异议;认可、接受本《拍卖规则》的一切内容,并收到了本《拍卖规则》。
受委托,我公司拟定于2019年4月30日10:00在洪力网(www.honglipai.net)公开拍卖郯城北部营服李庄营业楼三楼(含1楼最北小屋),郯城西部营服胜利营业楼一楼沿街房屋项目,郯城西部营服高册营业楼及家属院出租项目,郯城西南营服重坊营业楼二、三楼出租项目,郯城西南营服重坊营业楼一楼进驻厅西房屋出租项目,郯城南部营服花园营业楼二、三楼项目,郯城东南营服红花营业楼一楼项目等七处物业三年期租赁权。
拍卖标的面积、位置、租期详见下表拟盘活物业状况一览表。
拍卖标的拍卖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位置 | 面积(m2) | 租期(年) |
1 | 郯城北部营服李庄营业楼三楼(含1楼最北小屋) | 郯城北部营服李庄营业楼 | 284.64 | 3 |
2 | 郯城西部营服胜利营业楼一楼沿街房屋项目 | 郯城西部营服胜利营业楼 | 35.15 | 3 |
3 | 郯城西部营服高册营业楼及家属院出租项目 | 郯城西部营服高册营业楼 | 1035.8 | 3 |
4 | 郯城西南营服重坊营业楼二、三楼出租项目 | 郯城西南营服重坊营业二、三楼 | 362.25 | 3 |
5 | 郯城西南营服重坊营业楼一楼进驻厅西房屋出租项目 | 郯城西南营服重坊营业一楼 | 84.94 | 3 |
6 | 郯城南部营服花园营业楼二、三楼项目 | 郯城南部营服花园营业二、三楼 | 445.96 | 3 |
7 | 郯城东南营服红花营业楼一楼项目 | 郯城东南营服红花营业楼 | 57.6 | 3 |
特别声明:
1、拍卖标的产权证齐全。
2、竞买人(承租方)就房租租赁期间的经营活动独立承担完全责任。
3、竞买人(承租方)应于报名前充分了解该房屋现状,并就其欲从事经营所需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特许经营许可、环评等)向有关部门咨询,竞买人(承租方)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咨询并确定符合使用条件。
4、拍卖标的竞买签约日之前产生的包括不限于水、电、暖、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煤气费、物业费等费用由产权人承担;竞买签约日之后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竞买人(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房屋装修装饰及投资形成的不动产及添置物(不可移动或拆卸影响房屋安全使用的)等投资,需在租期内摊销,租期到期不予补偿,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6、报名条件:
根据《中国联通山东省分公司房地产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
《中国联通山东省分公司房地产资源盘活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拟盘活出租物业的承租人报名条件如下:
(1) 拟盘活物业报名条件为自然人、企事业法人单位等均可。
(2) 为确保履约能力,报名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不得有未决诉讼,。
(3) 为确保履约能力,竞得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数额为竞得首年年租金的 20%;履约期间,缴存出租方专用账户。
(4) 土地及房屋使用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招租人要求;不得生产、储存、经营危险物品或其他非法用途;不得经营餐饮、娱乐、洗浴、KTV 等影响出租方企业形象的行业。
(5) 潜在竞得人须书面承诺针对本项目不得转租、转让、转借;如有转租、转让、转借等行为,解除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看房联系人: 周主任 18669956365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接受咨询、进行标的展示。
有意竞买者,请于拍卖会开拍前将竞买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户名: 山东茂恒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文苑支行,银行账号: 15153201040003336);并持汇款回执和有效证件办理竞买手续。拍卖未成交者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买受人竞买保证金转为签约保证金,签约后 5 个工作日内,扣除拍卖佣金后无息退还。
联系电话: 孙林昊 17863206097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中林路 7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