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为原装备中心,用途为商业,所在楼层为1层,租期3年,面积为241.07平方米。
拍 卖 规 则
一、本拍卖规则依据《拍卖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原则。
二、竞买人不得阻碍拍卖人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标的为:
济南市历山路51、53号标的1房产三年期租赁权益。
拍卖标的面积、租期、起拍价等详见表1《拍卖标的一览表》。
表1 拍卖标的一览表
标号 | 用途 | 所在楼层 | 面 积 (㎡) | 租期 (年) | 起拍价 (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增价幅度(元) |
拍卖标的1 | 商业 | 一层 | 241.07 | 3 | 1087563 | 220000 | 2000 |
拍卖标的以出租人实际交付为准。拍卖标的为现状拍卖,拍卖标的面积、用途、设备、消防安全及装饰装修等如发生变化,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均不予调整,出租人和拍卖人亦不承担任何责任;提醒竞买人注意。
四、本次拍卖标的已公开展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品质、面积、性质、用途、装饰装修和消防设施验收等均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对拍卖标的是否存在法律纠纷和拍卖标的品质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等亦不做任何保证,拍卖人已知的标的瑕疵均已告知竞买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拍卖前应自行与出租人进行沟通相关情况,应认真查看拍卖标的,并自行鉴定或鉴别拍卖标的面积、用途、设备、装饰装修等。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五、报名条件:自然人、企事业法人单位均可报名。
竞买人按拍卖公告办理竞买手续参加拍卖竞买的,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对拍卖标的存在的瑕疵及解除租赁协议不可预见的因素有充分判断,一经成交,出租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承租人)也不得以拍卖标的存在的瑕疵作为反悔的理由。
六、本场拍卖会采用洪力网(www.honglipai.net)网络平台公开拍卖,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平台账号,竞买人参加本场拍卖会即视为同意本拍卖规则。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拍卖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竞价时间不完整、图文变异、系统瘫痪、无法在网上出价等情形,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的;拍卖人有权延迟和(或)暂停拍卖,另行举办拍卖会。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启动拍卖后,起拍价为拍卖标的起始价;若竞价记录可恢复,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如竞买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己承担责任,出租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洪力网拍卖平台参与竞买的竞买人,承诺已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要求出租人和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七、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拍卖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5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 2分钟;如遇特殊情况,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时间。
八、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竞价方式为增价拍卖,起拍价、增价幅度、竞买保证金等详见表1《拍卖标的一览表》;根据竞价情况,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幅度。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署《房屋租赁协议》,并按约定支付房屋首次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办理拍卖标的移交。
十、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拍卖成交后,未取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买受人(承租人)竞买保证金转为签约保证金,买受人(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协议后,按拍卖成交价款的3%扣除拍卖佣金后,由拍卖人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买受人(承租人)竞买保证金(签约保证金)余额;拍卖佣金不足由买受人(承租人)另行补齐。
十一、租赁费缴纳方式按半年预交,并缴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如承租人无违约和欠款,由出租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二、买受人(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网络显示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反悔的;
2、买受人(承租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承租人)逾期或拒绝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
十三、买受人(承租人)违约的,出租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承租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因买受人(承租人)违约,买受人(承租人)须根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承租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出租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承租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四、买受人(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并按合同约定履行租金缴纳义务并按约定付清拍卖佣金后,方可获取拍卖标的。买受人(承租人)须主动与出租人联系办理拍卖标的移交手续。拍卖标的未取得不动产产权证,买受人(承租人)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证照的办理、装饰装修的验收、消防验收等工作,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办理。装修设计方案须报出租人备案审核并取得书面意见后方可实施;因办理租赁房屋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
拍卖标的交付之后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网、物业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物业费及采暖费费用明细详见表2《拍卖标的采暖费及物业费一览表》。
取暖费按租赁面积和济南市的取暖收费标准收取,目前收费标准为39.8元/每平方米/采暖季。取暖费统一开具房屋租赁费发票,水、电费均按国家标准收费收取,计量按实际用量加10%损耗。
表2 拍卖标的采暖费及物业费一览表
标号 | 所在楼层 | 建筑面积(㎡) | 采暖面积 (㎡) | 采暖费 (元/年) | 物业费 (元/年) |
拍卖标的1 | 一层 | 241.07 | 241.07 | 9595 | 0 |
十五、拍卖人已提醒竞买人详细了解拍卖标的质量、品质、存在的瑕疵等相关情况,并注意对本拍卖规则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因竞买人对本拍卖规则理解有误而导致竞买人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六、本《拍卖规则》解释权归山东茂恒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已在展示时间内认真查看了上述拍卖标的,了解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的不可预见性,对拍卖标的展示无异议;认可、接受本《拍卖规则》并自愿参加拍卖标的的竞拍。
竞买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山东茂恒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9日
济南市历山路51、53号标的1房产
三年期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9年10月20日10时在洪力网www.honglipai.net,公开拍卖历山路51、53号标1房产三年期租赁权益,各拍卖标的面积、起拍价、竞买保证金等详见《拍卖标的一览表》。
标号 | 用途 | 所在楼层 | 租期 (年) | 面 积 (㎡) | 租金起拍价 (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拍卖标的1 | 商业 | 一层 | 3 | 241.07 | 1087563 | 220000 |
特别声明:
1、房屋用途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出租人要求;不得生产、储存、经营危险物品或其他非法用途;不得经营娱乐、洗浴、KTV等影响出租人企业形象的行业。
2、竞买人应于报名前充分了解该房屋现状,并就其欲从事经营所需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特许经营许可、环评、装修验收等)向有关部门咨询,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咨询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拍卖标的交付日之后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网、物业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取暖费按租赁面积和济南市的取暖收费标准收取,目前收费标准为39.8元/每平方米/采暖季。取暖费和物业费(不提供物业服务的不收取)统一开具房屋租赁费发票,水、电费均按国家标准收费收取,计量按实际用量加10%损耗。
4、租赁费缴纳:
租赁费按半年预交,并缴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买受人(承租人)无违约和欠款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5、买受人(承租人)因经营需要对房屋装修装饰及投资形成的不动产及添置物(不可移动或拆卸影响房屋安全使用的)等投资,租期到期不予补偿,无偿归出租人所有;租期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优先与买受人(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6、买受人(承租人)对其在房产租赁期间的经营活动负完全独立责任。
7、报名条件:
(1)报名条件:自然人、企事业单位法人均可报名。
(2)房屋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生产、储存、经营危险物品或其他非法用途;不得经营娱乐、洗浴、KTV等影响出租人企业形象的行业。
(3)竞买人经出租人资格审查后,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在洪力网办理注册手续按规定时间参加拍卖。
(4)非原租赁户报名,须出具承诺书。承诺事项如下:
1、如竞得拍卖标的,承诺租期内不转租、分租、转借,如有转租、分租、转借等行为,出租人有权解除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如竞得拍卖标的,承诺租赁房产用途,租期内不改变拍卖标的的房屋用途,如改变租赁用途,出租人有权解除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看房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老师13706411952
实际勘查时间:2019年10月18日-19日9:00-15:00。
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效证件办理竞买手续。买受人须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拍卖佣金。
竞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老师 13210515977
山东茂恒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