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须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本公司拍卖业务规则,我公司将于2020年4月9日10时-15时(延时的除外)在洪力共享拍卖平台网(www.honglipai.net,微信公众号搜索洪力)公开拍卖广西贵港市企业库存电力工程物资一批,现将有关竞买须知敬告竞买人: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为库存电力工程物资一批。本次拍卖会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敬请竞买人注意拍卖时间:2020年4月9日10时—15时。
四、拍卖说明及瑕疵声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库存电力工程物资一批,起拍价:142460.95元,竞买保证金5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佣金:成交价的5%。
2、本次拍卖标的物拍卖公司提供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请竞买人务必实地查看货物;委托人及拍卖公司对买受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3、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拍卖公司只对标的物的合法性承担责任,不对标的物品质、质量、数量等其他性质承担责任,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存在的瑕疵,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4、交付: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负责标的物交付(以实物现状交付)。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冲抵成交价款,余款及佣金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我公司指定账户。我公司的账户为(户名: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账号:4505017537550000027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新城支行),转账过程中,需将自己名字和标的物名称填写在备注栏,以便核对缴款信息。
6、买受人付清全额成交价款和佣金后,拍卖公司向买受人提供相关资料办理提货手续,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提货手续,逾期提货所产生的仓储费用、货物灭失、损坏风险及其他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7、委托人及拍卖公司均无法提供售后及退换货服务,标的物以存放地现场展示期间所展示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公司不对标的的品质、质量、数量等其他性质承担担保责任,标的物图片可能存在因拍摄光线、角度、电脑显示器的差异,存在一定的色差,请竞买人自行核实标的物,详细阅读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放弃核实的权利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竞买人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物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一经报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应价,视为已确认标的物的现状并认可本标的物的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五、拍卖方式
通过洪力共享拍卖平台网(www.honglipai.net,微信公众号搜索洪力)进行本次拍卖,并按照洪力拍卖平台的网络拍卖流程、竞买须知等,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
六、拍卖流程
登录洪力共享拍卖平台网,阅读拍卖公告→联系拍卖公司咨询、展示看样→在竞拍界面完成报名及联系拍卖公司交保证金→参与竞拍→成交后缴纳尾款及佣金→联系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预约办理现场提货→自行提货。
七、标的展示时间和竞买手续的办理
1、现场展示时间:2020年4月7日-8日
2、网上展示时间:2020年4月1日至拍卖结束时止。
3、现场展示地址:为便于统一规范安排查看标的事项,请竞买人提前与本公司取得联系,预约查看标的物时间。
八、出价竞拍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在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按规定的加价幅度出价,若自行出价,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及密码,竞买人应对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
九、成交确认及付款
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于2020年4月10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到拍卖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买受人可通过银行柜台转账、网银转账或手机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剩余成交款及佣金。我公司的账户为(户名: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账号:4505017537550000027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新城支行),转账过程中,需将自己名字和标的物名称填写在备注栏,以便核对缴款信息。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公司只向买受人开具拍卖佣金发票。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全款和拍卖佣金或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成交文件的,将视为违约,拍卖标的将收回,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执行。
十二、移交方式如下:
1、拍卖成交后,拍卖公司确认拍卖价款已到指定的账户后,由拍卖公司通知买受人持缴款单、成交确认书到委托方办理提货。
2、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提货手续,逾期提货所产生的仓储费用、货物灭失、损坏风险及其他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3、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移交时以现状移交,数量以实际清点数量为移交标准,数量发生变化不影响或改变已成交的价格。逾期未提取标的物的视为违约,拍卖物由委托人收回,拍卖成交价款、保证金和拍卖佣金不予退还。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在拍卖标的物交付、提取、转让、过户等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四、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竞买须知的认可并遵循本规定,不再提出异议,竞买人须依此对自己在拍卖过程中的行为负责。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公司咨询,本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拍卖公司: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电 话:0775-4237028 13397857338 18078570375
拍品名称 | 起拍价 | 保证金 | 备注 |
库存电力工程物资一批 | 142460.95元 | 50000元 | 物品主要有电表类、金具类、罗丝类、导线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