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 | 贷出日 | 到期日 | 贷款余额 | 欠息金额 | 本息合计 | 担保方式 | 担保人 |
康金阳 | 2016-9-30 | 2017-9-29 | 100000.00 | 59331.50 | 159331.50 | 保证 | 韩春彪、殷振全、刘晓鹏 |
拍 卖 规 则
一、本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及价高者得规则制定。
二、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叫价竞买,不得阻碍拍卖人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标的为:宁津农商银行委托处置的以下债权:
借款人 | 贷出日 | 到期日 | 贷款余额 | 欠息金额 | 本息合计 | 担保方式 | 担保人 |
康金阳 | 2016-9-30 | 2017-9-29 | 100000.00 | 59331.50 | 159331.50 | 保证 | 韩春彪、殷振全、刘晓鹏 |
四、竞买人按照拍卖公告办理竞买手续,参加竞买的,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所造成的后果有充分的估计,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也不得以标的存在的瑕疵作为反悔的理由。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并抵顶拍卖佣金和部分拍卖成交价款,不再退还。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本场拍卖会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2020年10月29日上午10时在洪力共享拍卖平台公开拍卖,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加本场拍卖会即视为同意认可本拍卖规则和竞买协议内容。如遇不可抗力,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人有权延迟和(或)暂停另行举行拍卖会。
六、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前自行认真了解标的情况,自行核对标的相关信息,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由于竞买人对标的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七、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在拍卖过程中,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设定的加价幅度,竞买人应积极响应报价,因竞买人原因,造成竞买人加价不能或加价表示未被拍卖师确认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无人继续加价响应且最高报价高于保留价,拍卖成交。
八、本次拍卖设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保留价时不能成交。
九、拍卖成交后,拍卖师当场宣布成交价和买受人,买受人须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买受人与委托人应在付清全部价款后 三日内签署《债权转让合同》,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但双方因拍卖成交而就标的债权所成立的买卖合同关系不因任何一方未签署《债权转让合同》而受影响。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020年10月30日17:00前内将拍卖成交价款全额支付给拍卖人。
十一、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拍卖师落槌表示成交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
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买受人支付给拍卖人的违约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三、买受人与委托人应在付清全部价款后 3 日内签署《债权转让合同》,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但双方因拍卖成交而就标的债权所成立的买卖合同关系不因任何一方未签署《债权转让合同》而受影响。标的以现状交付。拍卖债权项下资产若涉及到前期欠费、欠税、清场、租赁、证照变更、产权过户等的,均由买受人持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自行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因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和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必须缴纳和补缴的任何税金、交易费等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支付。委托人和拍卖人给予必要的协助但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四、本《拍卖规则》解释权归山东宏农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已经在展示时间内认真查看了上述拍卖标的,了解标的一切现状,愿意按照标的的现状参加竞买,对标的展示无异议,认可、接受本《拍卖规则》的一切内容,并收到了本《拍卖规则》。
山东宏农拍卖有限公司
二O二0年十月二十八日
拍卖公告
鲁宏农拍告(2020)44号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0年10月29日10时在洪力拍卖平台(公众号:洪力,PC端:www.honglipai.net)对下列债权进行公开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借款人康金阳,贷出日2016-9-30,到期日2017-9-29,贷款余额100000.00元,欠息金额59331.50元,本息合计1593331.50元,担保方式保证,担保人韩春彪、殷振全、刘晓鹏。
意向竞买人请于2020年10月28日前工作时间到宁津农商行咨询、了解标的情况。有意竞买者,请于2020年10月28日16时前将竟买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汇入指定账户(未竞得,保证金于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并于拍卖会前办理参拍手续。
农商行内部人员,曾经办上述债权的政法干警、原债务人和参与债权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该债权。
联系电话: 13361012315 监督电话: 0534-5211286。
山东宏农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