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路人和小区E区1层17号商业用房,面积35.46㎡,现为出租状态,牌匾为细剪染烫,租赁期至2021年12月30日。
拍 卖 规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所有竞买人、委托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并对自己执行本规则的行为负责。
第二条:本次拍卖会前,我公司对所有的拍卖标的进行公告并公开展示,使竞买人对拍卖标的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查看,一经竞价视为竞买人已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未了解拍卖标的而盲目竞买者,责任自负,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的品质和瑕疵,不作任何担保,不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条:本次拍卖会为公开竞价拍卖,竞买人应按加价幅度竞相应价,应价最高者得。
第四条: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一经发现拍卖师有权当场宣布拍卖无效。
第五条: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到我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第六条:根据《拍卖法》的规定,拍卖成交的物品,本公司向买受人按成交价的5%收取佣金。
第七条:竞买人取得标的后成为买受人,此《拍卖规则》、《竞买须知》、《拍卖成交确认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公司作为受托方,对委托方或竞买方的任何违约行为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有义务为交易双方保密,并根据相关法律和本规则维护委托方、竞买方和本公司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第十条: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研读本次《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并请遵守各条款规定,竞买人在办理报名手续时视为认可此规则和须知。
竞买须知
一、拍卖标的展示
1、本次拍卖会是本公司接受委托,对2021年4月12日在《内蒙古晨报》、《兴安日报》、洪力拍卖平台中公告的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
2、竞买人应当自行查看拍卖标的的现状或向我公司索取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了解拍卖标的存在的瑕疵。竞买人一经提出竞买申请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瑕疵的客观存在、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进行拍卖的事实,并愿意承担参加拍卖会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拍卖标的现为出租状态租期至2021年12月30日,期间无租金。
二、竞买保证金标准
竞买人向拍卖人交付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不成交的,竞买保证金由拍卖人在拍卖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竞买人无息退还。
三、拍卖结算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拍卖会举行前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先充抵拍卖佣金(拍卖佣金为拍卖成交价的5%),余款自动转为拍卖成交价款。拍卖成交价款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之内全部付清。如不能按期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则构成违约,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买受人还应按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标的移交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由委托方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所需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各自承担,其他税费如物业费、水电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1年4月20日上午9时,在洪力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公开拍卖以下资产:
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路人和小区
1、E区1层17号商业用房,面积35.46㎡,起拍价120.77万元;
2、3号楼3层1单元西户住宅楼,面积126.25㎡,起拍价127.85万元。
二、陆地巡洋舰小型越野客车(蒙A2E317),注册日期2010年4月,起拍价46.75万元。
三、捷达牌小型轿车(蒙FXW001),注册日期2010年5月,起拍价0.98万元。
四、北京现代牌小型普通客车(蒙FB8123),注册日期2011年1月,起拍价2.56万元。
注:报名者需交起拍价的20%作为参拍保证金,于2021年4月19日17时前将保证金汇入我公司账户,名称:兴安盟公平拍卖有限公司,账号0608040409024590801,开户行:工行乌兰浩特兴安支行。
展示及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一日17时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
报名地点:兴安盟公平拍卖有限公司(乌兰浩特市新世纪小区路东门市楼)
咨询电话:0482-8239956 13948218066
兴安盟公平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