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拍卖的对象为位于莱阳市龙门西路300号梨乡综合楼0001-106甲房产、土地一宗,建筑面积515.43㎡,国有出让土地面积171.81㎡;0001-106乙房产、土地一宗,建筑面积420.39㎡,国有出让土地面积136.92㎡,存在或可能存在以下瑕疵:
1、本次拍卖标的财产未过户到委托人名下,买受人拍卖成交后,由现产权证主体先过户到委托人名下后再次过户到买受人名下,两次过户过程中买卖双方所应缴纳的全部税费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2、竞买人需实地查看拍卖标的,自行了解当地政府相关建设规划,该责任由竞买人承担,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认真查看拍卖标的,并自行鉴定或鉴别拍卖标的的质量、品质、瑕疵,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3、对拍卖标的财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时间、所需税费及不能过户的风险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涉及的标的财产因经济纠纷可能被司法部门查封,竞买人对上述风险完全了解并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卖方对此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受让标的财产后,受让的标的财产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买受方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债房地产被占用、年久失修,欠缴物业费、水电暖费等管理费用,水、电、路、四邻等存在纠纷;欠缴税款、出让金,与村委、街道存在纠纷;其他不良资产债权及其从权利的瑕疵或重大缺陷;等等。
5、涉及标的物的具体相关事项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成交后的办理流程及费用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查询,在法院、政府等部门办理承接相关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人配合。标的财产移交、过户、保管、运输等产生的相关税、费及可能存在的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税、滞纳金、物业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另行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6.涉及的标的财产已由法院裁定给卖方,对于与原产权人的移交、腾迁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处理,费用自理。对于标的财产的状态、瑕疵及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可能导致标的财产无效,竞买人均予以认可接受并负责解决,愿意承担其中的一切风险及相关费用,与卖方无关。
7.拍卖成交后,仅由拍卖机构向买受人提供成交价款的收据和佣金发票,卖方不负责提供成交价款的发票;标的评估费用由买受人缴纳至评估公司,与委托人和拍卖机构无关。
拍 卖 规 则
一、本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及价高者得规则制定。
二、竞买人可以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农商行内部人员,曾经办上述资产的政法干警、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该资产。
三、竞买人按照拍卖公告办理竞买手续,参加竞买的,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所造成的后果有充分的估计,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也不得以标的存在的瑕疵作为反悔的理由。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并抵顶拍卖佣金和部分拍卖成交价款,不再退还。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二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四、本场拍卖会采用洪力(www.honglipai.net)拍卖平台进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平台账号,竞买人参加本场拍卖会即视为同意认可本拍卖规则和竞买协议内容。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拍卖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竞价时间不完整、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等情形,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人有权延迟和(或)暂停另行举行拍卖会。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重新启动拍卖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起拍价为标的起始价。如个别竞买人自身操作问题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负其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本平台进行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前自行认真了解标的情况,自行核对标的相关信息,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由于竞买人对标的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凡在本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六、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加价幅度。
七、本次拍卖设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保留价时不能成交。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天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拍卖成交五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全额及佣金支付给拍卖人、标的评估费用支付给评估公司。
十、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拍卖师落槌表示成交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
4、买受人逾期或拒绝向评估公司缴纳评估费用的。
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买受人支付给拍卖人的违约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一、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方可获取拍卖标的,由委托人与买受人直接交接,且以标的现状交付。拍卖债权项下资产若涉及到前期欠费、欠税、清场、租赁、证照变更、产权过户等的,均由买受人持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自行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因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和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必须缴纳和补缴的任何税金、交易费等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支付。委托人和拍卖人给予必要的协助但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二、本《拍卖规则》解释权归山东厚德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已经在展示时间内认真查看了上述拍卖标的,了解标的一切现状,愿意按照标的的现状参加竞买,对标的展示无异议,认可、接受本《拍卖规则》的一切内容,并收到了本《拍卖规则》。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公司定于2021年10月19日上午10时在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公开拍卖如下标的:
1.莱阳市团旺镇工业园房产、土地及设备一宗,建筑面积6635.65㎡,国有出让土地面积8260㎡,竞买保证金100万元。
2.莱阳市龙门西路300号梨乡综合楼0001-106甲房产、土地一宗,建筑面积515.43㎡,国有出让土地面积171.81㎡;0001-106乙房产、土地一宗,建筑面积420.39㎡,国有出让土地面积136.92㎡,竞买保证金30万元。
3.莱阳市柏林庄镇于家店村东房产、附属设施、设备一宗,建筑面积6245.98㎡,竞买保证金100万元。
4.莱阳市万第镇政府驻地房产一宗,建筑面积465.18㎡,国有出让土地面积910㎡(共用),竞买保证金6万元。
5.莱阳市河洛镇赵家疃村房产、土地、设备一宗,建筑面积10298.01㎡,集体土地面积13909㎡,竞买保证金200万元。
6.莱阳市沐浴店镇鹤山后村房产、土地、附属设施、设备一宗,建筑面积6915.60㎡,国有土地面积10327㎡,竞买保证金150万元。
7.莱阳市谭格庄镇小台子村房产、土地、附属设施、设备一宗,建筑面积4853.1㎡,竞买保证金50万元。
即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竞买保证金于2021年10月18日16时(到账为准)前汇至拍卖人指定帐户(户名:山东厚德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00060120100006726),并持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与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不成交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山海路117号。
电话:0535-6017788 13280999178
山东厚德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