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规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所有竞买人、委托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并对自己执行本规则的行为负责。
第三条:本公司有权根据本规则的原则,解释和处理本规则以外的问题或其他问题。
第四条:参加竞买的个人和组织,在拍卖会前,凭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等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领取《竞买人资格证书》,并凭此证书领取号牌,竞买人以号牌参加竞拍活动,无号牌者无竞拍权,退场时交还号牌。
第五条:本次拍卖会前,我公司对所有的拍卖标的进行公告并公开展示,使竞买人对拍卖标的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查看,一经竞价视为竞买人已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未了解拍卖标的而盲目竞买者,责任自负,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的品质和瑕疵,不作任何担保,不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第六条:竞买人报名时,应同时按拍卖公告的要求交纳参拍保证金,对参拍成交者,其保证金先冲抵拍卖佣金,余款自动转为拍卖价款,对未成交者,其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至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如数退还。
第七条:本次拍卖会为公开竞价拍卖,拍卖师当场宣布拍卖标的起拍价和加价幅度,竟买人叫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否则应价无效,拍卖师结合现场实际,有权调整加价幅度,竞买人应按加价幅度竞相应价,应价最高者得。
第八条:本次拍卖会采取有底价拍卖形式,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一经发现拍卖师有权当场宣布拍卖无效。
第九条:当拍卖师报出拍卖标的起拍价后,连报三遍,无人应价时,拍卖师可宣布收回标的。
第十条:在竞买过程中,若无人应价时拍卖师重复最高应价三遍后,落槌拍卖成交。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的,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可宣布收回拍卖标的。拍卖标的需要依法办理产权过户所产生的费用按国家规定由委托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
第十一条:对落槌成交的拍卖标的,买受人一律不得反悔,否则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本公司除拥有对违约方未交款项的追索权以外,其所交保证金抵作违约金,一概不予返还。并且本公司有权将该标的另行转让或拍卖。
第十二条:拍卖标的一经落槌成交,须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第十三条:买受人须在本次拍卖会结束后的约定期限内,到我公司办理交款手续,超过约定期限,即视为买受人放弃竞买标的,本公司有权将该标的转让或再次拍卖。
第十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成交的物品,本公司向买受人按成交价的1.4%收取佣金。
第十五条:竞买人取得标的后成为买受人,此《拍卖规则》与《拍卖成交确认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公司作为受托方,对委托方或竞买方的任何违约行为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本公司有权拒绝任何不具备条件的人参加拍卖活动或进入拍卖现场;本公司有义务为交易双方保密,并根据相关法律和本规则维护委托方、竞买方和本公司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第十八条:竞买人在竞投前,务必研读本次《拍卖规则》并请遵守各条款规定。
竞买须知
一、拍卖标的展示
1、本次拍卖会是本公司接受委托,对2022年8月30日在中国商网网站、洪力拍卖平台网站、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网站及本公司公众号中公告的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
2、竞买人应当自行查看拍卖标的的现状或向我公司索取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了解拍卖标的存在的瑕疵。竞买人一经提出竞买申请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瑕疵的客观存在、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进行拍卖的事实,并愿意承担参加拍卖会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拍卖人按拍卖标的展示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不负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拍前须认真考察,充分了解有关拍卖标的的瑕疵状况,拍卖成交后不得再以此为由向拍卖人及委托人提出任何异议。
二、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会的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竞价达不到保留价的不能成交。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的方式,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最低加价幅度,起拍价和加价幅度由拍卖师在拍卖会现场宣布,拍卖师有权根据现场情况临时改变加价幅度。竞买人口头出价和举牌示意均可,每次举牌即表示递增一档。口头出价不受递增一档限制,口头出价需同时举号牌。
2、拍卖成交以拍卖师击槌为准,当拍卖师在现场某一价位连报三次无人加价时,击槌确认拍卖成交。
三、竞买人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按照规定参加竞买。
四、竞买登记手续
竞买人报名时法人及其它组织需提交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个人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以上竞买人若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必须出具有效的委托文书及身份证件,缺一视为报名无效,且所有竞买人保证提供的资料合法有效,否则造成后果由提供者承担 。接受拍卖人的资格审核,并交纳规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领取竞买号后,方成为合法竞买人,竞买手续必须在拍卖会举行前办结。
五、竞买保证金标准
本次拍卖标的竞买人需交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不成交的,竞买保证金由拍卖人在拍卖会结束后3至5个工作日内向竞买人全额无息退还。
六、拍卖标的结算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拍卖会举行前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先充抵拍卖佣金,余款自动转为拍卖价款。拍卖成交价款自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日之内全部付清。如不能按期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则构成违约,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买受人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拍卖标的移交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后,由委托人负责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
八、特别声明
本公司为宣传拍卖标的而在新闻媒体上发布的拍卖公告、以及本公司工作人员向各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的性质、用途等所做的陈述或介绍性内容均为本公司的参考性意见,仅供竞买人参考,而非向竞买人所做出的保证或承诺,标的以实物为准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以此为由向我公司提出赔偿性要求的,我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拍卖公告
接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2年9月6日上午9时整,在洪力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公开拍卖位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东开发区创业大道东侧房产一处,证载建筑面积:7823.43㎡(办公1928.43㎡、厂房5295㎡、住宅600㎡),非证载面积65.19㎡,用途:工业;房权证号:蒙房权证临河区字第102011405118号;土地面积:11327.6㎡,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证号:巴国用2012第038号302002313号,参考价14650000元。
一、拍卖说明:
1、以上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房产实际面积和土地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和土地部门确认为准,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的瑕疵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标的需要依法办理产权过户所产生的费用按国家规定由委托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成交标的由委托人向买受人移交;标的相关手续及情况以委托人提供的为准。
3、看标的物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4、报名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滨河街粮油批发市场二楼,因疫情防控原因,竞买人也添加微信号办理报名手续。
展示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一日下午15时止。
二、报名须知:
1、请所有竞买人于2022年9月5日下午15时前登录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注册办理竞买手续;
2、竞买人(自然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竞买人若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必须出具有效的委托文书及身份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且所有竞买人保证提供的资料合法有效,否则造成后果由提供者承担。
3、需线下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备注里需要写明个人名称及竞买标的名称),竞买不成功者,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4、保证金需打入下列账户:
公司名称:内蒙古嘉恒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9100301220000000097564
行号:402207681470
开户行名称:乌拉特后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报名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滨河街粮油批发市场二楼
联系电话:0478-8250215
18647833336 19104889999
18247808113 15247825560
内蒙古嘉恒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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