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 买 须 知
一、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时间: 2022年10月03日15时
拍卖地点: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
二、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网络竞价的拍卖方式。
三、参拍说明
现场报名
1、竞买人资格及报名时间
有意竞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携有效证件,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0月02日17时30分前,到锡林郭勒盟兴东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办理竞买手续均可报名参加。
2、报名所需材料
法人申请所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纳竞买保证金凭据;
(4)、竞买协议中所需的其他资料。
自然人申请所需材料:
(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缴纳竞买保证金凭据;
(3)、竞买协议中所需的其他资料。
3、网络报名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2年10月02日17时前登录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注册并申请参拍,竞买流程如下:注册→实名认证→搜索标的→阅读公告及竞拍须知→申请参拍→线下缴纳保证金→实地看样→出价竞拍→办理交割。
通过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进行本次拍卖。本场拍卖会自由竞价时间为1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1分钟(每最后1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1分钟)。在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按规定的加价幅度出价,若自行出价,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在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竞买人应对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
4、缴纳保证金的方式
缴纳保证金的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
开户名称:锡林郭勒盟兴东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内蒙古西乌珠穆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6200 30122 0000 0000 59158
竞买保证金数额:竞买保证金为壹拾万元整。
5、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及参考价
标 的序 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房屋及土地所有权证编号 | 参考价 (万元) |
1 | 西乌旗巴拉嘎尔高勒镇柴达木街段俊青个体商住楼101-201铺 | 147.92 | 蒙房权证内蒙古自治区第170011102970号;西乌国用2011第18566号 | 70 |
2 | 西乌旗巴拉嘎尔高勒镇柴达木街段俊青个体商住楼102-202铺 | 121.16 | 蒙房权证内蒙古自治区第170011102968号; 西乌国用2011第18567号 | 57.4 |
3 | 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柴达木街段俊青个体商住楼106-206铺 | 326.62 | 蒙房权证内蒙古自治区第170011103201号;西乌国用(2011)第18563号 | 169.3 |
4 | 西乌旗巴拉嘎尔高勒镇巴拉格尔街郭富个体商住楼101-201铺 | 202.38 | 蒙房权证西乌珠穆沁旗字第170011200506号,西乌国用2012第19583号 | 83.2 |
5 | 西乌旗巴彦花镇能源化工园区生活区东峰地产商住楼104-204铺 | 180.24 |
| 25.54 |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拍卖竞价
拍卖师宣布拍卖标的起拍价和竞价阶梯,并明确提示是否设有保留价。竞买人应报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二)签订《成交确认书》
确定买受人后,拍卖人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买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拍卖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1、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买受人于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成交价款0.5%)交付到拍卖人指定账户,本次拍卖标的办理产权证变更手续时,过户所涉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自行至相关单位查询;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暖、燃气、物业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拍品使用的水、电、暖、燃气、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标的无法交付的,不构成违约责任,委托人退还全部款项。
2、未成交者由锡林郭勒盟兴东拍卖有限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交竞买保证金 (不计息)。买受人拒签成交确认书或在规定期限内未缴清全部价款及拍卖佣金的,则视为违约,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违约者,视为自动放弃该标的,出让人有权将拍卖标的收回再行拍卖或以其它方式转让。标的再行出让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并支付第一次出让活动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出让的价款低于原出让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3、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真伪或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通过拍卖目录、勘察报告等方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与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竞买人承诺自行审看拍卖标的原物,并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拍卖人应向竞买人说明委托人已告知的拍卖标的的瑕疵,并合法披露拍卖标的的相关信息。
4、竞买人应妥善保管竞买号牌,不得将竞买号牌出借他人使用,否则,竞买人须对他人使用其竞买号牌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锡林郭勒盟兴东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26日
西乌珠穆沁农商银行抵债资产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2年10月03日下午15时在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标 的序 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房屋及土地所有权证编号 | 参考价 (万元) |
1 | 西乌旗巴拉嘎尔高勒镇柴达木街段俊青个体商住楼101-201铺 | 147.92 | 蒙房权证内蒙古自治区第170011102970号;西乌国用2011第18566号 | 70 |
2 | 西乌旗巴拉嘎尔高勒镇柴达木街段俊青个体商住楼102-202铺 | 121.16 | 蒙房权证内蒙古自治区第170011102968号; 西乌国用2011第18567号 | 57.4 |
3 | 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柴达木街段俊青个体商住楼106-206铺 | 326.62 | 蒙房权证内蒙古自治区第170011103201号;西乌国用(2011)第18563号 | 169.3 |
4 | 西乌旗巴拉嘎尔高勒镇巴拉格尔街郭富个体商住楼101-201铺 | 202.38 | 蒙房权证西乌珠穆沁旗字第170011200506号,西乌国用2012第19583号 | 83.2 |
5 | 西乌旗巴彦花镇能源化工园区生活区东峰地产商住楼104-204铺 | 180.24 |
| 25.54 |
参拍须知:
1、竞买人在竞买前需认真勘查、了解拍卖标的的现状;
2、标的以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房产和土地管理部门测量数为准;
4、本次拍卖标的办理产权证变更手续时,过户所涉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自行至相关单位查询;
5、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暖、燃气、物业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拍品使用的水、电、暖、燃气、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6、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标的无法交付的,不构成违约责任,委托人退还全部款项;
7、竞买保证金为壹拾万元整。
有意竞买者,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0月02日17时30分前,与我公司联系办理竞买手续。
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联系电话:18847965999 13904791600
锡林郭勒盟兴东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