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拍卖规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和开展网络拍卖活动,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所有竞买人、委托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并对自己执行本规则的行为负责。
第三条 本公司有权根据本规则的原则,解释和处理本规则以外的问题或其他问题。
第四条 参加当期拍卖会的个人和组织,在拍卖会前,凭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等有效证件以及具备参拍条件的证明文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并签订《竞拍合同书》,竞买人以网络竞买帐号参加竞拍活动,竞买人须对本人、授权的代理人及其他使用该竞买帐号的任何人的竞价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本次拍卖会前,我公司对拍卖标的进行公告并公开展示,使竞买人对拍卖标的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查看,一经竞价视为竞买人已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未了解拍卖标的而盲目竞买者,责任自负,本公司不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六条 竞买人签订《竞拍合同书》前应按拍卖公告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
第七条 本次拍卖会为网络公开增价拍卖,拍卖标的起拍价和加价幅度以网络竞价平台为准,竞买人叫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否则应价无效,拍卖师结合实际,有权调整加价幅度,竞买人应按加价幅度竞相应价,应价最高者得。
第八条 本次拍卖会采取有保留价拍卖的形式竞价达不到保留价不得成交。
第九条 标的无人应价加价时,拍卖师可收回标的。
第十条 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的,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可收回拍卖标的。
第十一条 对成交的拍卖标的,买受人一律不得反悔,否则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本公司除拥有对违约方未交款项的追索权以外,其所交保证金抵作违约金,一概不予返还。
第十二条 拍卖标的一经成交,买受人须当日前往我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若拖延签署及拒绝签署,视为买受人已经构成实质性违约,违约责任见竞买须知。
第十三条 竞买人取得标的后成为买受人,此《拍卖规则》与《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买须知》、《竞拍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双方协议剔除外,均为双方权利义务重要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本公司作为受托方,对委托方或竞买方的任何违约行为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本公司有权拒绝任何不具备条件的人参加拍卖活动或进入拍卖现场;本公司有义务为拍卖各方当事人保守秘密,并根据相关法律和本规则维护委托方、竞买方和本公司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第十六条 竞买人在竞投前,务必研读本次《拍卖规则》并请遵守各条款规定,竞买人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应与拍卖人签定此规则。此规则一式两份,竞买人与拍卖人各执一份。
内蒙古凯德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日
竞买须知
一、拍卖标的:详见拍卖公告。
二、咨询看样: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9日(工作时间)联系看样事宜。在标的所在地,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费用自理。联系电话:13804741839
三、拍卖会及拍卖方式
1、网络拍卖
2、拍卖平台: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
四、竞买人条件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良好,履约能力强,且未被人民法院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五、保证金的收取、处理
(一)保证金
1、保证金:按照每个标的起拍价的20%收取。
2、意向竞买人在申请参加拍卖会前,应当向本公司支付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拍卖人的要求办理完报名登记手续后方能取得竞买人资格。
(二)保证金收款账户
1、户名:内蒙古凯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城支行
3、账号:055 001 010 400 13006
4、大额行号:103 191 050 013
(三)保证金的处理
1、竞买人参加拍卖会成为买受人的,预交的竞买保证金抵作拍卖佣金和部分拍卖成交价款,不足的部分由买受人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补齐。
2、竞买人最终未成为买受人时,拍卖人将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
3、保证金不是定金,保证金只用于《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况出现时,如竞买人(买受人)违约,此保证金随即转为违约金归拍卖人所有。
六、报名手续的办理和网上竞价权取得
1、报名手续的办理
(1)竞买人报名前前应将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公司(组织)营业执照等原件扫描件发送到本公司邮箱(kaide4696397@163.com),经审核后本公司为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2)竞买人须对自己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承担保证金担保责任。
2、网上竞价权取得
(1)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后,拍卖人为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本公司系统管理员将为竞买人分配竞买账号,竞买人方可参加拍卖会。
(2)竞买人网上竞价须遵守《拍卖公告》《网络拍卖规则》《竞买须知》、《重要提示》和《竞买协议》等规定或约定。
七、拍卖成交
1、根据《网络拍卖规则》、《竞买须知》的规定或约定,网上竞价结束,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
八、拍卖成交文件的签署
1、拍卖成交,竞买人须在拍卖会结束之日起5日内到本公司营业地或与拍卖人约定的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等拍卖文件,买受人未签署或者拒绝签署的,不影响该拍卖标的已经成交的法律效力。
2、网络买受人未签署或者拒绝签署拍卖成交文件的,属于违约,但并不导致拍卖无效。本公司有权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九、拍卖成交款及支付
1、拍卖成交价为网上竞价结束后,经网络拍卖平台系统确认的网络买受人的最高报价。
2、拍卖成交价不包含拍卖佣金、税、费等其他费用。
3、价款的支付:
(1)现金付款: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包括拍卖佣金)。
(2)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根据标的物的不同,首付成交价的10%-30%后,可做最长10年的分期付款(无息)或按揭贷款。
(3)申请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的竞买人的资格、首付款比例、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的期限,由委托人在拍卖会前审核,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应与委托人签订协议;未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只能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十、标的移交及过户
1、成交标的由委托人向买受人移交,标的及标的资料以委托人提供的为准。
2、买受人付清全款、办理完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后,委托人和买受人开始办理移交手续。
3、办理标的产权变更所产生的各项税、费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税务机关等的规定依法缴纳。
十一、瑕疵及风险提示
1、标的以现状拍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外在质量、使用状况、质量等以移交时现场的实际状况为准,土地和房产面积最终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瑕疵不作任何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2、拍卖人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拍卖人在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体发布公告、图片和资料等对标的物的描述及说明仅供参考,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当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瑕疵、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竞买风险。已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已充分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竞买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否则视为竞买人违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竞买人一旦竞买成功后,则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以及标的物有瑕疵等为理由,拒绝履行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拍卖人将有权按照《网络拍卖规则》、《竞买须知》、《竞买协议》等的规定处置保证金,并追究竞买人的违约责任。
5、非因委托方和拍卖人的原因,竞买人(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买受人未按照协议约定时间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等拍卖文件的;(2)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或佣金的;(3)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期限办理完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的;(4)买受人未按照的约定完成标的移交工作的;(5)其他买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网络拍卖规则》、《竞买须知》、《竞买协议》等相关规定或约定的。(6)买受人违约后,其所交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归拍卖人所有。
内蒙古凯德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日
接受委托,定于2022年10月9日下午14:30时在“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在线公开拍卖以下办公、商业及其他房产:
一、拍卖标的
以下办公、商业及其他房地产均位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1)位于临河区庆丰东街税华家园1号楼20号商铺(美丽园小区北门对面),建筑面积38.87㎡,有产权证,起拍价52.1万元。可办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分期付款没有利息。
(2)位于临河区胜利南路东侧金泰大厦601、602、603、625、626、627、628、629、630、631号共10间办公房产,建筑面积496.37㎡,有产权证,起拍价290万元。可办最长10年的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分期付款没有利息。
(3)位于临河区临五路与建设路十字路口以东约200米、临五路南(立通加油站旁)临街房地产,建筑面积538.85㎡,土地使用权面积约520㎡,有产权证,起拍价322.9万元。可做最长10年的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分期付款没有利息。
(4)位于临河区新华西街北四季花城1区门店(自来水公司旁),1-2层建筑面积约477.98㎡,可办公可自用!起拍价800万元。可做最长10年的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分期付款没有利息。
(5)位于临河区胜利南路东侧、巴彦淖尔市工商银行对面,花园酒店旁,德力西电气楼上商业房地产(原金山城餐饮),钢混结构,2至6层,建筑面积3016.15㎡,土地使用权面积约580.98㎡,有产权证,可餐饮住宿、可办公,起拍价1200万元。可做最长10年的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分期付款没有利息。
(6)位于临河区新汽车站北新都花苑小区A 8号楼迎街15号商铺(对面七小),1-2层,可商住可自用可办公,交通便利,建筑面积171.54㎡,起拍价115.2万元。可办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分期付款没有利息。
(7)位于临河区新汽车站北日信华元小区B11号楼101商铺(日信中央公园B区),建筑面积42.08㎡,起拍价37.8万元。可办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分期付款没有利息。
(8)位于临河区新汽车站北日信华元小区B11号楼105商铺(日信中央公园B区),建筑面积41.57㎡,起拍价37.1万元。可办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分期付款没有利息。
(9)位于临河区新汽车站北日信华元小区B11号楼106商铺(日信中央公园B区),建筑面积44.75㎡,起拍价40万元。可办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分期付款没有利息。
(10)位于临河区金川大道以西、帅丰街以南新城康都三期第36号地下车位,面积14.31㎡,起拍价7.2万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10月9日标的物所在地。
三、竞买人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良好,履约能力强,且未被人民法院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四、报名
(1)2022年10月8日16:00时前,联系我公司报名。
(2)竞买人报名前须将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公司(组织)营业执照等文件扫描件发送到本公司邮箱(kaide4696397@163.com),经审核后,本公司为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竞买人须对自己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承担担保责任。
五、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按照标的起拍价的20%收取。
(2)保证金收款账户:
①户名:内蒙古凯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②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城支行
③账号:055 001 010 400 13006
④大额行号:103 191 050 013
六、重要提示
(1)拍卖公告等拍卖文件对标的的文字描述、图片资料和说明仅供参考,竞买人应当对标的物进行勘查和尽调。因未尽调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2)标的以现状拍卖,土地和房产面积最终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为准,本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付款方式:
a.现金付款: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付清全款。
b.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根据标的物的不同,首付成交价的10%-30%后,可做最长10年的分期付款(无息)或按揭贷款。
c.申请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的竞买人的资格、首付款比例、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的期限,由委托人在拍卖会前审核,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应与委托人签订协议;未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只能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4)成交标的由委托人向买受人移交,标的及标的资料以委托人提供的为准。
(5)办理拍卖标的产权变更所产生的各项税、费等,由委托人和买受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税务机关等的规定依法缴纳。
咨询电话:13804741839
公司邮箱:kaide4696397@163.com
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D座7025室
内蒙古凯德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