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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支付莱阳市山前店镇驻地房地产、附属设施、设备一宗

拍卖结束

拍卖开始日期:2022年10月07日 10:00

拍卖截止日期:2022年10月07日 10:20

本场拍卖由【孙强师】主持

浏览次数:74

成交后,需向洪力平台另付0.12%的软件使用费 查看详情>>

成交后,需向拍卖企业另付拍卖佣金,具体规则请联系拍卖企业

保  证 金:¥2,000,000.00

起  拍 价:¥10,170,000.00

佣      金: 2 %

延时时长:300 / 秒

加价幅度:¥ 10,000.00

所在地区:山东烟台市

未缴纳担保金

认证信息:山东厚德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机构)

联系方式:

成交件数 283
关注用户 18
拍品件数 405
累计评价 0
  • 拍品描述
  • 竞买规则
  • 拍卖公告
  • 出价记录

一、标的特别说明

本次拍卖的对象为位于莱阳市山前店镇驻地房地产、附属设施、设备一宗,建筑面积约8185.87㎡,无证房产面积约2437.50㎡,集体土地面积约10994存在或可能存在以下情况:

1、本次拍卖标的财产中具有房产证、土地证的,并未过户到委托人名下,产权证仍登记在原产权人名下,买受人拍卖成交后,由现产权证主体先过户到委托人名下后再次过户到买受人名下,两次过户(或更名)过程中所应缴纳的全部税费由买受人另行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税、费产权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人给予配合。

2、竞买人需实地查看拍卖标的,自行了解当地政府相关建设规划,该责任由竞买人承担,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认真查看拍卖标的,并自行鉴定或鉴别拍卖标的的质量、品质、瑕疵,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3、对拍卖标的财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时间、所需税费及不能过户的风险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涉及的标的财产因经济纠纷可能被司法部门查封,竞买人对上述风险完全了解并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委托人对此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4、拍卖标的财产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可能使买受人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被占用年久失修,欠缴物业费、水电暖费等管理费用,水、电、路、四邻等存在纠纷;欠缴税款、出让金,与村委、街道存在纠纷;等等。

5、涉及标的物的具体相关事项均以实物现状为准,交后标的财产移交、过户、保管、运输等产生的相关税、费及可能存在的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税、滞纳金、物业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另行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是否能够办理产权证过户以及过户费用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查询。

6.涉及的标的财产已由法院裁定给委托人,成交后,委托人不与买受人进行现场交付,只交接抵债裁定、评估报告及相关产权证明。对于与原产权人的移交、腾迁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处理,费用自理。对于标的财产的状态、瑕疵及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可能导致标的财产无效,竞买人均予以认可接受并负责解决,愿意承担其中的一切风险及相关费用,与卖方无关。

7.拍卖成交后,仅由拍卖机构向买受人提供成交价款的收据和佣金发票,卖方不负责提供成交价款的发票。

8.拍卖标的委托人委托山东乾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委托评估费73811元,该笔费用需由最终买受人另行承担,需在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交纳至山东乾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账户(账号:00061120100244638,开户银行:烟台银行营业部)。未按时交纳的,视为违约,拍卖行为无效。

特此说明。

                                                                           山东厚德拍卖有限公司


二、成交后与委托人签订的协议书

甲方:山东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2019年12月6日,莱阳市人民法院依据(2019)鲁0682执141号执行裁定书莱阳市大德兴果蔬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莱阳市山前店镇驻地,莱阳房权证莱建字第200801135、200901748号房屋所有权证项下之房产,莱集用(2008)第1号、莱集用(2010)第80号土地使用权证项下之土地使用权,无证房及附属设施,厂内抵押机器设备一宗,裁定给甲方抵顶债务,    年  月  日,甲方委托山东厚德拍卖有限公司拍卖上述资产,乙方通过竞买方式买受。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及乙方签署的《拍卖规则》、《拍卖标的物特别说明》等文件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本拍卖标的物的交付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竞得的拍卖标的物仅限于莱阳市人民法院以(2019)鲁0682执141号执行裁定书中所列财产。

            二、乙方购买上述资产前已充分了解了资产的现状:包括原产权人在法院裁定后尚未将资产交付甲方;房地产至今仍然有人占用的情况;到现场查看房产、土地现状及四至;房产证、土地证办理情况;房屋水电供应及房屋周围道路交通情况;房屋目前存在的租赁、经营使用情况、土地使用权状况;可能尚有部分房屋产权及使用权存在争议、房屋有缺损、瑕疵、重复担保、抵押、法院查封、债权人对房屋享有优先权等情况。乙方同意按房地产现有状况购买,承诺不因上述问题及目前尚未发现的任何可能导致乙方无法取得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的事项以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理由向甲方主张权利(要求甲方解除合同、退还购买房产款项、赔偿损失等)。

三、除现有的房产证、土地证、评估报告及莱阳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外,甲方不再向乙方交付其他资料。如国家允许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或变更手续,或依据相关规定上述拍卖标的物需先过户至甲方名下后再过户至乙方名下,甲方仅提供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其他所涉及的相关手续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办理相关手续所需的的一切税费(包括应由甲方缴纳的)均由乙方承担,原产权人及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费用。上述房地产欠缴的房地产使用税等税费均与甲方及原产权人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及缴纳。

    四、房地产至今存在的占用、租赁情形,乙方需自行与占用人、承租人协商解决房产腾迁或继续承租事宜,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行处理与上述房屋相关的所有纠纷,与甲方无关。如因拍卖标的与原产权人、占用人或承租人等其他任何第三人产生纠纷,乙方无论以协商方式或诉讼方式解决,均直接向原产权人或承租人等其他任何第三人主张,与甲方无关。

   五、自房地产交付之日起,因涉及上述房产的有关纠纷,甲方被诉讼、仲裁或受相关部门处罚,甲方赔偿或支付相关费用后,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山东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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