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嘉得拍卖有限公司
房地产网络拍卖竞买须知
一、本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本场拍卖会在 “洪力网拍卖平台”( http://www.honglipai.net)举行,采取网络增价拍卖形式。本次举办的网络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
三、本次拍卖会是本公司接受内蒙古乌拉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2022年10月14日在《中国发展网》刊登的拍卖公告中的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
本次拍卖的标的为:
1#: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二区理想家园小区1号楼3单元322号西户住宅,所在层数/总层数2/6,面积95.67平米,参考价248830元。
特别说明及瑕疵提示:
本场拍卖标的一律按现状拍卖,如与实物现状有出入,以实际为准,不调整成交价款。已有的瑕疵和将来可能出现的瑕疵由网络竞买人(以下简称竞买人)自行了解,购得拍卖标的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
买受后,委托人、拍卖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产权变更和过户,所发生的一切相关税、费按国家管理规定各自缴纳,无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办理产权证时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以测绘单位和相关管理单位认定的面积为准,房地权利状况最终以当地有关部门核发的产权证为准。如实际拍卖标的的面积与变更或重新办理的产权证书登记面积不符的,拍卖的房屋建筑面积、土地使用面积、规化面积最终以规划部门、房管部门、土地部门重新测量确认为准。
五、竞买人对拍卖标的品质、现状和瑕疵,应仔细认真的审查、勘验、了解,调查是否存在瑕疵,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承认标的瑕疵的客观存在。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及瑕疵,并愿意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责任。
拍卖标的各项资料仅供参考,不做为成交标的的移交依据。本公司只向竞买人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权属文件,拍卖标的物的有关情况是从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中摘录。本公司为宣传标的而发布的拍卖公告、以及本公司工作人员向各竞买人对标的的性质、用途等所做的陈述或介绍性内容仅供参考,而非向竞买人做出的保证或承诺。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以此为由向我公司提出赔偿性要求的,我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拍卖人、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六、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应当于拍卖会前到标的现场勘查检验标的,了解掌握标的现状和瑕疵。
七、竞买人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拍卖人支付竞买保证金。
保证金数额为标的参考价的20%,1份保证金代表一个买受权(即可买受一个标的),2份保证金代表两个买受权(即可买受两个标的),以此类推。竞买人可先竞买报名标的,若报名标的未竞买成功,可参与剩余任意标的竞买,直至买受成功,收回号牌。
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一般户):
户 名:包头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账 号:0900301220000000164078
八、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并具备操作计算机的能力。拍卖人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九、竞买人应在拍卖前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个人参加竞买可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保证金缴纳凭证办理竞买手续(允许电子报名)。
十、竞买人办理完毕竞买手续后,注册竞买帐号,由拍卖人激活竞买帐号,激活后请竞买人自行修改密码。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登陆http://www.honglipai.net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程序后,方可竞价。竞买人办理完毕竞买手续后即视为已同意我公司网络竞买须知和拍卖规则,拍卖标的无人竞买,报名该标的的竞买人的保证金抵作违约金不予退还。若因竞买人自身网络问题导致无法出价,可电话委托拍卖人代为出价,拍卖人保证电话畅通,因拍卖人电话不通,或拍卖人网络故障无法代为出价,竞买人不承担责任,竞买保证金全额退回。
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表明同意遵守拍卖人、网络平台网站公布的全部拍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竞买须知、网络拍卖规则、网上竞买风险提示等)。
十一、竞买人应对竞买帐号及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竞买人使用竞买帐号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二、竞买人对本公司的拍卖方式、佣金比例已做出正式承诺认可,一经承诺,不得反悔。
十三、竞买人必须是已经获取网络竞价竞买资格的确认。竞买资格的获取包括:
——已进行网络竞价竞买登记;
——已交纳网络竞价竞买保证金;
——已获得竞买帐号。
十四、拍卖会开始时间为2022年10月21上午10时,请竞买人在拍卖会开始前,登陆http://www.honglipai.net/,进入我公司网上“拍卖大厅”,等待竞价开始。各标的竞价开始时间详见本须知第7页。
十五、网络竞价采取增价方式。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网络拍卖的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由竞价时间”,时长为10分钟;第二阶段为“限时竞价时间”, 时长为60秒。自由竞价时间开始后方可竞价,“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时间”,限时竞价时间内如有竞买人出价,则系统倒计时时长自动延长 60 秒,直至无竞买人出价,倒计时时间结束,标的拍卖结束,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十六、当出现以下情形,包头嘉得拍卖有限公司、网络平台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竞买人未通过审核,未取得用户名及密码使其无法参与竞价;
(二)竞买人因未按规定正确操作,导致其在报价期限内未报价的; (三)竞买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其用户名、密码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竞买人因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或网络异常导致无法正常报价;
(五)因不可抗力、网络瘫痪、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六)委托人、拍卖人暂停或终止拍卖的;
(七)竞买人手机或通讯网络故障,使其无法得到本公司通讯信息的。
十七、当出现网络平台各种系统故障或其他异常情况时,拍卖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拍卖,并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竞买人,因此拍卖会期间竞买人手机必须保持开机和正常状态。因系统故障导致拍卖暂停后恢复的,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重新启动拍卖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起拍价为标的初始起拍价。
十八、拍卖活动的时间以网络拍卖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站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九、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先充抵拍卖佣金,余款转为拍卖履约定金,并可最终充抵成交价款。买受人须在成交后3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成交价款及佣金由买受人直接支付给拍卖人,拍卖人在未收到买受人成交款的情况下,无须向委托人进行支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拍卖人缴纳佣金、网络使用费 元。
二十、未成交竞买人,其保证金于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如数返还。
二十一、买受人按期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后,拍卖人负责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人负责向买受人移交成交标的。委托人的义务仅限于按展示的现状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委托人在必要时给予协助。
二十二、拍卖成交后,拍卖各方当事人不得违约,其行为均受到法律保护和约束。买受人逾期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逾期未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视为违约,标的由拍卖人收回,保证金(定金)不予退还,并应承担本次拍卖会买受人本人和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拍卖人经委托人同意对该项标的再行拍卖的,买受人应承担再行拍卖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若再行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本次成交的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二十三、本次拍卖中的未尽事宜,拍卖人有权解释。
二十四、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前对本须知进行修改。
竞买人签字:
包头嘉得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拍卖标的网络开拍时间一览表
序号 | 拍卖标的 | 类别 | 所在楼层/面积(㎡) | 参考价(元) | 开拍 时间 | 自由竞价 时间 |
1#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二区理想家园小区1号楼3单元322号西户。 | 住宅 | 2/6,面积95.67㎡。 | 248830 | 10:00 | 10:00-10:10 |
备注:请在开拍前20分钟登录系统,等待开拍。开拍时间以服务器系统时间为准。
竞 拍 合 同 书 编号:包嘉前旗农商行20221021
拍卖人(甲方):包头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竞买人(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竞拍协议:
一、乙方竞拍标的为:
□1#: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二区理想家园小区1号楼3单元322号西户住宅,所在层数/总层数2/6,面积95.67平米,参考价248830元。
二、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仔细阅读了拍卖公告,并认可该公告事项;同时已充分了解了标的现状及存在的瑕疵,并对该情况予以确认。在甲方公开展示标的期间内,已对拍卖标的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查看;一经竞价,视为乙方已认可拍卖标的现状以及拍卖标的已缴和未缴的有关税费情况。乙方未了解拍卖标的情况而盲目竞买,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三、甲方未对拍卖标的的品质、真伪进行任何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乙方对其购得的标的不享有瑕疵担保和其他相关的请求权。
四、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需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必须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身份材料的合法真实性,接受甲方的资格审查。代理人需提供授权书。因资料不真实导致的所有法律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竞买保证金¥50000元(成交后扣除拍卖佣金、网络使用费,余款转为拍卖履约定金,最终可充抵成交价款)。
六、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研读了《竞买须知》、《拍卖规则》,并保证遵守各条规定。
七、拍卖标的一经拍卖成交,乙方即成为买受人,买受人应当日前往我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会成交价为不含税款及附加费的价格。
八、乙方无法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标的的提取手续,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办理保管手续,否则,标的的丢失、损毁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九、如需办理证照变更手续的,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产权变更及过户所发生的一切相关税、费按国家管理规定各自缴纳,无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与本合同有关的《拍卖规则》、《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同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竞买人与拍卖人各执一份。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提交包头市仲裁委员会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事项:
。
十四、本合同适用于2022年10月21日的拍卖会。
甲 方:包头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乙 方:
法定代表人:赵猛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472-2773338 电 话:
2022年10月14日 2022年10月14日
包头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银行优质房产拍卖公告
接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2年10月21日上午10时,在洪力网(http://www.honglipai.net)召开拍卖会,以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 公开网络拍卖以下标的:
1#: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二区理想家园小区1号楼3单元322号西户住宅,所在层数/总层数2/6,面积95.67平米,参考价248830元。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展示、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即日起至拍卖会召开之日前一日12时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竞买人需携带有效证件及保证金办理现场或网络报名手续;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需现场查验原件并提供盖章复印件一份),携带公章和法人章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为参考价20%。
保证金及成交款汇入以下账户:
汇入名称:包头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账号:0900301220000000164078。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报名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当代生态大厦-1309室。
注意事项:
1、标的按实际和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标的详细情况,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涉及产权变更税费按国家规定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3、标的成交后由委托人向买受人进行移交。
4、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22年10月20日12:00前向拍卖人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拍卖人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请有关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参加拍卖会,本公司不另进行公告送达。
特别说明:
如实际拍卖标的的面积与变更或重新办理的产权证书登记面积不符的,拍卖的房屋建筑面积、土地使用面积、规化面积最终以规划部门、房管部门、土地部门重新测量确认为准。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472—2773338 13314859684 18697418219
包头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