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陕坝镇西郊街祥和新区12号楼西段1单元302室房屋,面积199.42㎡,有不动产权证
拍卖公告
我公司接受委托,定于2022年11月21日10时在洪力网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及杭锦后旗陕坝镇首都花园B区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同步举行拍卖会,对下列资产进行公开拍卖:
序号 | 标的名称 | 不动产权证号及证载面积 | 参考价/万元 | 是否出租 | 可否分期 | 首付比例 |
1 | 杭锦后旗陕坝镇新建街建材市场B4段2层第1号的商业门点 | 建筑面积755.27㎡ | 187.00 | 是 | 可以 | 10% |
2 | 杭锦后旗陕坝镇西郊街祥和新区12号楼西段南楼01号房屋 | 面积105.16㎡ | 23.9 | 否 | 可以 | 30% |
3 | 杭锦后旗陕坝镇西郊街祥和新区12号楼西段西楼01号门店 | 面积54.97㎡ | 16.80 | 否 | 可以 | 30% |
4 | 杭锦后旗陕坝镇西郊街祥和新区12号楼西段南楼06号房屋 | 面积274.51㎡ | 62.2 | 否 | 可以 | 30% |
5 | 杭锦后旗陕坝镇西郊街祥和新区12#楼西段1单元201号住宅 | 面积199.42㎡ | 50.9 | 否 | 可以 | 30% |
6 | 杭锦后旗陕坝镇祥和新区12号楼西段1单元502号房屋一套 | 面积199.42㎡ | 49.60 | 否 | 可以 | 30% |
7 | 杭锦后旗陕坝镇西郊街祥和新区12号楼西段1单元302室房屋 | 面积199.42㎡ | 53.40 | 否 | 可以 | 30% |
8 | 杭锦后旗陕坝镇西郊街祥和新区12号楼西段1单元202室房屋 | 面积199.42㎡ | 50.90 | 否 | 可以 | 30% |
9 | 杭锦后旗陕坝镇新建街 | 建筑证载面积5408.17;土地证载面积7146.88㎡ | 800.00 | 是 | 可以 | 10% |
杭锦后旗陕坝镇新建街 | 建筑证载面积3588.48m2,土地证载面积4853.87m2 | 是 | 可以 | 10% |
10 | 杭锦后旗二道桥镇甲一村 | 证载建筑面积430.54㎡,土地面积:1136.7㎡,土地性质:划拨,土地用途商业 | 20.1 | 否 | 可以 | 30% |
11 | 陕坝镇新建街(蒙秀物流园) | 证载建筑面积3326.35㎡,土地面积:4042.94㎡,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商业 | 428.8 | 否 | 可以 | 10% |
12 | 杭锦后旗陕坝镇园子渠街富丽新城商业D5号楼-106 | 建筑面积125.98㎡ | 66.1 | 否 | 可以 | 10% |
13 | 杭锦后旗陕坝镇东润华庭12号楼3单元102号房屋一套 | 建筑面积327.4㎡ | 123.7 | 否 | 可以 | 30% |
14 | 杭锦后旗陕坝镇西马路街中山广厦B2号楼4单元401楼房一套 | 建筑面积108.58㎡ | 31 | 否 | 可以 | 30% |
15 | 临河区城关镇治丰村六组房屋一套 | 证载建筑面积1010.09㎡,土地面积:1280㎡,土地性质:划拨,土地用途住宅 | 172.7 | 否 | 可以 | 30% |
16 | 杭锦后旗头道桥镇 | 证载建筑面积611.23m2,土地面积:1125.33m2,土地性质:划拨,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 111.3 | 否 | 可以 | 10% |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0日18时止。
二、竞买登记手续:
1、拍卖保证金按拍卖起拍价10%由竞买人向拍卖人指定账户缴纳(户名:巴彦淖尔市光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账号:1505016766370000126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巴彦淖尔开源路今日尊府支行)。意向竞买人到我公司领取报名资料后方可获得竞拍资格,自行报名未到我公司领取报名手续的参与竞拍视为无效竞拍。竞买不成的,由拍卖人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20日18时。
三、标的展示时间:2022年11月3日—11月20日(节假日除外)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其他说明:①上述拍卖标的均有保留价②上述拍卖标的房屋按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建筑面积及土地使用面积均以委托方提供的权属证明为准。若拍卖标的的实际面积与房产权证及土地所有权证所载面积不符或与房管部门及土地部门重新核定的面积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多退少补。③我公司对拍卖标的的介绍、表述仅供竞买人参考,对拍卖标的已知或可能存在的权利或质量等瑕疵、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④请优先购买权人届时参加拍卖会,本公司不另进行公告送达。
五、拍卖成交后付款方式分为:
1.现金支付方式。
2.贷款支付方式:首付最高为拍卖成交价的30%—50%,贷款最长年限为10年,竞买人征信须无不良记录且资质审查由委托方负责(联系人 白经理 15148889595)。
3.分期付款方式:分期付款首付为拍卖成交价的10%—30%以内,分期付款年限最长为10年,竞买人征信须无不良记录且资质审查由委托方负责,未通过委托方资质审查的竞买人,拍卖成交后不得采用分期付款支付方式。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委托方另行签订房屋买卖分期付款协议书。
六、产权过户及税费承担
拍卖成交后,由委托方协助买受人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涉及到土地使用权变更所需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房屋产权证过户所需的税费按国家法律规定由委托方、买受人双方各自承担。
七、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北环路景辰花园8号楼107门店
联系方式:18547849888 18104788099
巴彦淖尔市光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