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须知及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以下内容:
一、拍卖标的:烟台市丰玉工业有限公司债权一宗。保证人为于平坤,抵押物为位于烟台市牟平区玉林店镇驻地北、昆西路9号房地产,建筑面积约9387.35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厂房,土地使用权面积约22386.00平方米(约33.6亩),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二、竞买人登记:竞买人应于拍卖日前完成以下操作。
1、竞买人应登录: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www.honglipai.net)(简称“洪力网”)注册登记并报名参与竞买;
2、将竞买保证金打入拍卖人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3、竞买人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公章、法人章、个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和银行缴款凭证到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4、按照拍卖人规定一切手续办理完成后,拍卖人向竞买人分配“竞买号”。
三、竞买帐号、密码的使用
凡在洪力网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录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竞买人应当妥善保管在洪力网上注册的帐号及密码,且只限本人使用,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或组织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拍卖人和洪力网。因黑客行为或用户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并造成竞买人自身损失,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网上竞买风险
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过程中发生网络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等,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竞买人承担。
网络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和接受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拍卖会现场传导给客户端的拍卖标的图文信息和音频视频直播信号、拍卖师的主持、拍卖成交价的确认。
五、特别声明:
1、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买受的不良贷款债权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致于竞买人预期利益最终无法实现。
2、竞买人买受的不良贷款债权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可能无法继续享有;可能因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导致买受人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债权转让合同》所表述的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2)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债务人丧失偿债能力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的情形;
(3)债务人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况;
(4)标的债权可能存在丧失相关的法律期间(如超过诉讼时效、超过执行期间等)等原因或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导致债权无法实现;
(5)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6)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不可转让的情形;标的债权可能存在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不能转让或变更的风险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7)标的债权可能为顶、冒名借款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的情形,或者其他相关债务人不履行协议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的情形。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被撤销、被确认无效而灭失或无法实现的风险;
(8)标的债权的抵押权可能存在因其他事由被撤销、被认定无效,第三方提出异议,存在优先于抵押权的权利;抵押权未设立、抵押物已灭失、毁损或抵押物存在纠纷、抵押权无法实现;抵押物在抵押之前被出售或部分出售、出租、抵押物被第三方占用、抵押物中有非抵押动产未移出或被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或存在欠缴税费及出让金、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无法处置、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价值的相关情形;
(9)竞买人有责任于展示期内,以咨询或亲自查验的方式谨慎审查拍卖标的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一经参拍,即表明其已充分了解且接受了拍卖标的(包括品质、权属、实物、抵押物情况、证件及标的欠缴的相关费用等)的一切现状及瑕疵情况,并同意对拍卖标的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责任。在充分了解标的债权及债务人、抵押物后办理竞买手续,参加竞买。竞买人交付保证金参加竞买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债权现状,自愿购买。委托人、拍卖人不保证标的债权能够得到清偿,买受人承担标的债权不能部分或全部受偿的风险。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照债权基准日的现状受让标的债权,接受标的债权的瑕疵和风险,不得因拍卖标的的瑕疵和风险,而请求委托人或拍卖人承担相应责任,主张拍卖或债权转让无效、或撤销债权转让协议,或以此作为买受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现场立即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委托人收到全部拍卖价款后三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11)债权转让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12)标的债权不因拍卖成交而立即转移给买受人。债权的转移事宜适用《拍卖规则》和《债权转让合同》的规定。在交接期内,委托人将《债权转让合同》中约定的债权文件交付买受人时,买受人应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如买受人不及时受领,则应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在交接期后,买受人无权再就标的债权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委托人提出任何主张。
(13)在买受人出示全额成交价款的收款收据及债权文件交接后,委托人出具债权转让事宜书面通知并通知债务人(借款人及担保人),不能通知债务人(包括借款人、担保人)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由买受人自行协调法院办理申请执行人的变更手续,不能变更申请执行人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3、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买受的不良贷款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导致竞买人实际买受的不良贷款债权的金额与本次买受的转让金额不完全一致。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接受,其购买不良贷款债权后,只能采取正当、合法的措施进行处置,不得采取非法手段。
5、债务人所欠本金和利息,来源于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区支行的会计记录,与债务人的财务记载可能存在出入。
6、本次竞买人范围限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竞买人不得为:外籍人员、外资企业;国家公务人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委托人及其直系亲属;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及其近亲属或关联人以及上述关联人参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借款人、保证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等;在委托人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或机构;与上述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关联关系的人员,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也不得参与购买。属于委托人关联方的企业及个人应在拍卖前予以告知。
7、拍卖人制作的拍卖文件及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是对标的概况的一种描绘,仅为参考性意见。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有关凭证及其他材料均系复印,竞买人应自行认定其真实性,同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拍卖人有权于拍卖会前修订《拍卖规则》等拍卖文件。
注:请各竞买人仔细阅读本竞买注意事项,遵守规则并履行相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