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4006112220
微信公众号
在线客服

在微信中查看
 4006112220
首页>拍品详情

线上支付徐忠荣债权一宗(截至2022年11月18日本金3万元及相应利息等)

拍卖结束

拍卖开始日期:2022年12月16日 10:00

拍卖截止日期:2022年12月16日 10:30

成  交 价:34,000.00 (HL57508)

成交后,需向洪力平台另付0.12%的软件使用费 查看详情>>

成交后,需向拍卖企业另付拍卖佣金,具体规则请联系拍卖企业

保  证 金:¥10,000.00

起  拍 价:¥34,000.00

佣      金: 5 %

延时时长:300 / 秒

加价幅度:¥ 100.00

所在地区:山东烟台市

未缴纳担保金

认证信息:山东厚德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机构)

联系方式:

成交件数 283
关注用户 18
拍品件数 405
累计评价 0
  • 拍品描述
  • 竞买规则
  • 拍卖公告
  • 出价记录

一、标的特别说明

山东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徐忠荣债权一宗的特别说明

 

致竞买人:

本次拍卖的徐忠荣(以下简称债务人)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96091.03元(其中:包括本金30000.00截至2022年11月18日利息164855.03元)的债权一宗,存在或可能存在以下情况

1、债权涉及的抵押物因经济纠纷可能被司法部门查封,竞买人对上述风险完全了解并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卖方对此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可能无法继续享有;可能因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导致买受人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债权转让协议》所表述的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3、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债务人(包括借款人、保证人)丧失偿债能力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的情形;

4、债务人可能存在被解散、被注销、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况;

5、标的债权可能存在丧失相关的法律期间等原因或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导致债权无法实现;

6、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7、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不可转让的情形;标的债权可能存在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不能转让或变更的风险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8、标的债权可能为顶、冒名借款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的情形,或者其他相关债务人不履行协议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的情形。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被撤销、被确认无效而灭失或无法实现的风险

9、标的债权项下抵押物可能存在但不限于以下风险:(1)可能存在其他优先于其他抵押权的权利;(2)可能存在抵押权被撤销风险;(3)可能存在抵押物已灭失、毁损或抵押物存在纠纷、抵押权无法实现;(4)存在抵押物被第三方租赁使用、占用,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或阻碍抵押物的交付的其他风险;(5)抵押物中有非抵押动产未移出,影响抵押物的使用、变现;(6)抵押物可能存在欠缴税、费及出让金、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无法处置、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价值的相关情形。(7)抵押物存在年久失修,也可能存在水、电、四邻等纠纷;与村委、街道存在纠纷等情形。

10、以上债权涉及的资产均以实物现状为准,交后由竞买人自行负责在法院等部门办理债权承接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竞买人负责,与卖方无关。债务人名下的不良信用记录及法院诉讼、执行信息需要消除的,由竞买人负责,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由竞买人承担。对于债权的状态、瑕疵及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可能导致债权及从权利无效,竞买人均予以认可接受并负责解决,愿意承担其中的一切风险及相关费用,与卖方无关。拍卖成交后,仅由拍卖机构向买受人提供成交价款的收据和佣金发票,卖方不负责提供成交价款的发票。

11、该笔资产由山东莱阳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山东乾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委托评估费500元,该笔费用需由最终买受人另行承担,需在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交纳至山东乾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账户(账号:00061120100244638,开户银行:烟台银行营业部)。未按时交纳的,视为违约,拍卖行为无效。

特此说明。

 

山东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竞买人承诺:

本人已通过咨询或其他方式亲自了解了标的现状(包括标的物瑕疵及权利瑕疵等),已完全知晓理解并愿意接受上述瑕疵,并自愿承担由上述标的现状产生的一切风险和法律责任,与卖方无关,一经成交不得以标的现状(包括标的质量、数量、损伤损坏,是否涉及纠纷,现存租赁关系、产权关系、是否欠缴各项税费等法律关系)对抗卖方及拍卖结果。因拍卖和债权承接产生的税、费等一切费用由竞买人承担。接受标的的瑕疵和风险,不因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竞买人竞买支付的保证金及成交价款为其自有的合法所有的资金。

竞买人(签字同意):

   

 

 

 

 

 

二、成交后与委托人签订的协议书

债权转让协议

                )莱阳农商行债转字第(   )号

甲方: 山东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债权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债权转让标的

甲方将依法享有的下列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乙方:

借款人

 

借款合同号

保证人

抵押人

抵押合同号

尚欠本金(元)

借期

徐忠荣

90614100734143

徐恩祥,徐忠强,于生,王作章



30000.00

20100520-20110519

第二条 转让价款

甲方通过拍卖的方式转让上述债权,转让价款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的乙方买受价   万元。

第三条 价款支付、资产置换期限和方式

乙方应按竞买协议约定日期将全部转让价款支付给拍卖公司后,由拍卖公司为乙方出具收款手续。由拍卖公司在收到转让价款后的当日一次性转付给甲方。

第四条 债权转移的生效

自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后,甲方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的主从债权全部转让至乙方。本协议第一条所列的债权(包括从权利)由乙方享有,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

第五条 债权凭证及相关资料的移交

转让价款实际支付后30日内,甲方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债权凭证(主从合同)及其相关资料全部移交乙方;对甲方移交的资料,乙方核实无误后需向甲方出具接收证明。

第六条 债权转让通知

债权转移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出具债权转让通知,由乙方负责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债务人。

第七条 乙方依法行使受让债权的承诺与保证

乙方在处置和清收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时,手段和方法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保证不利用非法手段和力量,避免造成不稳定的社会因素。

第八条  保密

基于本次债权转让所获得的对方的任何秘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但根据法律法规应当披露的除外。

第九条 风险揭示

1、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不良资产债权包括债权的本金、利息及与债权有关的担保权等权利。但甲方已告知乙方,乙方受让不良资产债权后,对该债权按原借款合同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乙方可能无法享有。

2、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不良资产债权及其从权利,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乙方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的风险。包括:不良资产债务人、担保人已经破产、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下落不明;不良资产债权或保证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期限或担保人已免责,同时缺少诉讼时效、执行期限中断或中止的任何证明;不良资产债权的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可能无效或被撤销;不良资产债权的抵押权无效、抵押物已灭失或担保物权在有效期内未行使;债权存在,但债权证明文件缺失;其他不良资产债权及其从权利的瑕疵或重大缺陷。

3、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不良资产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甲方在债务人处存在部分未予抵销的债权,从而导致乙方实际接收的不良资产的金额与本合同表述的转让金额以及本合同附件中所列各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4、乙方已被告知也已经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合同及其附件揭示的风险,并愿意承担由所揭示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5、基于甲、乙双方对转让标的风险已充分理解,双方约定,不得以转让价格“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但赔偿额最高不超过甲方因本合同实际获得的转让价款、置换资产作价额的百分之二十。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利用非法手段和力量清收债权,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将甲方移交的债权证明文件返还甲方,甲方依法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所有权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但赔偿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全部转让价款的金额。

3.涉及债权转让协议经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无效后,甲方只需返还乙方购买甲方债权时支付的拍卖成交金额及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

      无                   

第十三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   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五条 特别提示

甲方就转让债权的有效性、合法性等影响债权行使的因素,已向乙方作出了必要说明,在甲方提交乙方的债权凭证中均有显示,对债权存在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乙方对此予以认可,并承诺因转让债权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签约双方对本协议各印就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其他拍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