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情况介绍:
位于泰安市财源大街中段路北,灵芝街以西文化休闲区A区A-107号房地产的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该房地产总层数为3层,本次租赁权拍卖为1-2层,建筑面积约为258.46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为229241.00元。竞买保证金为5万元。总租赁期限为3年,租金为一年一交,先缴费后使用。(租赁相关事宜依租赁权成交后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二、竞买报名条件
1、有意竞买者请于2022年12月16日11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伍万元缴至我公司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若保证金他人代理转帐的,须出示说明,并写明代理转账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转账用途及金额等信息,无论从手机银行还是银行柜台办理转款时,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标的租赁权保证金。成交后再交剩余款时,在备注栏中须注明标的租赁权剩余款。
2、以单位报名的,需持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反正面复印件、保证金凭条及公章;以个人报名的,持个人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反正面复印件和保证金转账凭条;在拍卖会前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3、竞买人不能亲自到我公司签署竞买登记手续及竞买合同等相关材料的,可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须携带有印章或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公章、授权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办理登记手续。
4、原租赁人参与的,须提供原租赁合同,按照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可享受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人未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不涉及优先承租权的,最终报价(等于或高于保留价)的最高价者即成为本标的租赁权的买受人。
三、拍卖实施
1、本次拍卖是有保留价的增价式现场拍卖方式,本租赁权的保留价,是依评估报告中估价结果确定的年租金229241.00元为基准数。起拍价(即年租金)及加价幅度由拍卖师在拍卖开始时披露)。
2、拍卖过程中,拍卖成交的竞买人将自动转化为租赁权买受人,竞买保证金可冲抵第一年成交租金的部分成交价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保证金,我公司在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原账户无息退回。
四、付款期限、佣金收取
1、租赁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022年12月20日11时前,须将第一年度的租金,如数缴至我公司指定账户内(以实际到账为准),原交纳的保证金可冲抵第一年租金的部分承租款,剩余各年度的租赁费可根据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支付。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022年12月19日11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依据总租赁期内,委托方规定的总成交额,约定的佣金(壹万肆仟元整),缴至山东金润拍卖行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内。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现场签署租赁权成交确认书和竞价笔录等相关资料。
五、标的移交情况说明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约定时间缴清第一年租赁费及佣金后,在7个工作日内,自行联系委托方办理租赁标的移交,签订租赁合同等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538-8515349,联系人刘天松),逾期不予办理, 并取消权利资格。
2、本次租赁权拍卖标的物移交,以评估报告中提供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和地上建筑物面积数据的实物现状为准。
六、违约责任
(一)、违约情形
1、买受人提供虚假、失实的材料;
2、买受人串通或干扰其他竞买人公平竞争等扰乱正常秩序的;
3、买受人不在《竞价笔录》、《成交确认书》上签字的;
4、买受人逾期未履行相应付款义务的;
5、买受人不按约定时间办理标的移交的;
6、利用其他不良手段,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二)、违约责任:如乙方出现以上违约情形之一的,均视为违约,应承担以下责任:(1)缴纳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2)拍卖人有权将未按规定执行约定的买受人诉诸法律,要求并履行约定义务;(3)赔偿拍卖人因其造成的一切损失;(4)委托方有权收回该标的权利,若委托人收回拍卖标的需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的须由原买受人补足差额;(5)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须承担委托方和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七、瑕疵说明及特别提示:
1、本次标的物租赁权拍卖成交后,具体租赁起始时间以委托方(出租方)与本次租赁权买受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执行日为准。但超出约定时间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收回本标的租赁权的权利。
2、本次租赁权拍卖的标的物,目前该标的是否由他人使用中,是否存在拖欠管理费、水电费以及配套设施的完整性等不详,需自行了解。
3、本次拍卖的标的租赁权是以评估报告中提供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和地上建筑物面积数据的实物现状进行公开拍卖的,委托方和拍卖公司对租赁权拍卖标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必须实地查看拍卖标的,详实了解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示本人接受拍品的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竞买成功后根据约定的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第一年租赁费的成交价款和佣金。
4、本次拍卖活动是以现场竞价的方式,竞价过程中须谨慎操作,以现场拍卖师最后的落锤价为准,一旦应价无法收回,必须履行相关的约定义务,否则乙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拍卖实施过程中若出现非拍卖人职业能力和范围所能解决的问题,如:自然灾害、标的物灭失等无法预知的情况时,竞买人须自行承担该风险后果。
6、在拍卖前,若委托人因某种原因通知拍卖人临时中止或终止该标的拍卖活动时,竞买人须无条件的予以配合。我公司将竞买人之前交付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原账户无息退回。
7、拍卖成交后,根据委托方与租赁权买受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从租赁有效执行日起所有维修及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移交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8、竞买方一经缴纳了保证金、签署了相关竞买材料和参与竞价活动等均视为自愿行为,且表明愿意承担一切后果或损失。
八、竞买成功并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竞价笔录》后,本《拍卖规则及须知》将自动转为《竞买合同》的部分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