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东街北侧(原巴市检察院)产权证号102021005755
建筑面积5190.17㎡
商业出让土地面积2710.9㎡
拍卖公告
我公司接受委托,定于2022年12月28日17时在洪力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举行网络拍卖会,对下列资产进行公开拍卖:
序号 | 种类 | 位置 | 面积(套台) | 参考价/元 |
1 | 综合楼(宾馆)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车站办胜利路西侧1-8层(原亨府宾馆),砖混结构,商业 | 建筑面积4694.88㎡ | 24,959,000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车站办胜利路西侧1层,砖木平房,土地 | 土地面积1763.21㎡ |
2 | 综合楼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新华东街北侧(原巴市检察院)产权证号102021005755 | 建筑面积5190.17㎡ | 29,902,300 |
商业出让土地面积2710.9㎡ |
3 | 综合楼(宾馆)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解放办解放西街北侧 | 卢浮宫前楼西侧小三楼带地下室,用途:住宅,建筑面积859.47㎡,产权证号:临河区字第102021102072号;划拨土地,面积354.1㎡,土地证号:巴国用2011第011号005015268 | 55,184,597 |
卢浮宫前楼酒店餐厅,用途:办公、商业,建筑面积3323.76㎡,房权证号:临河区字第102021100073号;商务金融出让土地,面积574.2㎡土地证号:巴国用2011第001号005015271,含附属物 |
卢浮宫后贵宾楼带西侧茶楼、办公区,用途:办公、工业、车库,建筑面积3142.53㎡,未证载建筑面积1503.72㎡,房权证号:临河区字第102021100620号 商务金融出让土地,面积5441㎡。土地证号:巴国用2011第002号005015367含附属物 |
4 | 综合楼(宾馆)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车站办胜利南路东侧,钢混结构,用途:综合楼,共6层 | 1-6层建筑面积:1285.92㎡,土地面积214.32㎡ | 7,389,079 |
5 | 土地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农场一分场土地及房屋,房屋建筑面积41.31㎡,结构:砖混。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证号:临河国用[2006]第901-001-007-1号。 | 土地占地面积13333.3㎡ | 1,546,663 |
6 | 土地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农场一分场土地,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证号:临河国用[2006]第901-001-007-2号。 | 土地面积10685㎡ | 1,239,460 |
7 | 商业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路东侧(原邮政大楼)门店 | 丘号07010001#-001证号:07025440面积76.32㎡ | 2,372,266 |
8 | 商业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路东侧(原邮政大楼)门店 | 丘号07010001#-002证号:07025375面积76.30㎡ | 2,371,645 |
9 | 商业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路东侧(原邮政大楼)门店 | 丘号07010001#-003证号:07025374面积61.37㎡ | 1,907,574 |
10 | 商业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车站办胜利路金泰园综合楼104号,用途:商业,房权证号07025736。 | 建筑面积:167.96平方米 | 3,045,783 |
11 | 商业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团结办胜利路西华奥大酒店(附属楼)101号门店,结构:钢混,用途:商业,房权证号:102021402754。 | 434.99㎡ | 6,427,947 |
12 | 厂房土地 在建工程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东开发区建材路东 | 建筑面积36843.25㎡,权属证号:巴国用2012第049号302002322;工业出让土地面积47264.3㎡,证号:巴国用2012第049号302002322。 | 52,929,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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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8日15时止。
二、竞买登记手续:
1、分期付款竞买人资质审查由委托方巴彦淖尔河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竞买人持委托方出具的参拍通知书在2022年12月27日18时前到我公司办理竞拍登记手续。竞拍保证金由委托方负责收取(收取比例由委托方自行决定)
2、以现金方式参加购买的竞买人直接向本公司咨询报名。
三、标的展示时间:2022年12月21日—12月28日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竞买人可自行勘验拍卖标的物或与委托方联系咨询、查看。
四、其他说明:①上述拍卖标的均有保留价②上述拍卖标的均按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建筑面积及土地使用面积均以委托方提供的权属证明为准。若拍卖标的的实际面积与房产权证及土地所有权证所载面积不符或与房管部门及土地部门重新核定的面积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多退少补。③拍卖标的内所含的可移动的设备、附属设施、机器设备等均以委托方提供的清单为准。④拍卖标的原产权人或对应债务人不允许参与竞买。⑤我公司对拍卖标的的介绍、表述仅供竞买人参考,对拍卖标的已知或可能存在的权利或质量等瑕疵、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五、特别说明:上述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由委托方负责通知,届时请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本次拍卖会,对此事宜本公司不另进行公告通知。
六、拍卖成交后付款方式:
1.现金支付方式。
2.贷款支付方式:首付最高为拍卖成交价的30%,贷款最长年限为10年,竞买人征信须无不良记录且资质审查由委托方负责。
3.分期付款方式:分期付款首付为拍卖成交价的30%以内,分期付款年限最长为10年,竞买人征信须无不良记录且资质审查由委托方负责,未通过委托方资质审查的竞买人,拍卖成交后不得采用分期付款支付方式。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委托方另行签订房屋买卖分期付款协议书。
4.拍卖成交后拍卖款项由委托方直接负责收取。
七、拍卖成交后,由委托方负责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并协助买受人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拍卖标的移交时间及所需费用由委托方与买受人自行协商。
八、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北环路景辰花园8号楼107门店
联系方式: 18547849888
巴彦淖尔市光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