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规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所有竞买人、委托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并对自己执行本规则的行为负责。
第三条:本公司有权根据本规则的原则,解释和处理本规则以外的问题或其他问题。
第四条:参加竞买的个人和组织,在拍卖会前,凭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等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领取《竞买人资格证书》,并凭此证书领取号牌,竞买人以号牌参加竞拍活动,无号牌者无竞拍权,退场时交还号牌。
第五条:本次拍卖会前,我公司对所有的拍卖标的物进行公告并公开展示,使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查看,一经竞价视为竞买人已认可拍卖标的物的现状。未了解拍卖标的物而盲目竞买者,责任自负,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物的品质和瑕疵,不作任何担保,不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第六条:竞买人竞买的拍卖标的物成交后,其保证金先充抵拍卖佣金,余款自动转为拍卖价款,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付清剩余的成交价款。对未成交者,其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如数退还。
第七条:本次拍卖会为公开竞价拍卖,拍卖师当场宣布拍卖标的物的起拍价和加价幅度,竞买人叫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否则应价无效,拍卖师结合现场实际,有权调整加价幅度,竞买人应按加价幅度竞相应价,应价最高者得。
第八条:本次拍卖会采取有底价拍卖形式,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一经发现拍卖师有权当场宣布拍卖无效。
第九条:当拍卖师报出拍卖标的物的起拍价后,连报三遍,无人应价时,拍卖师可宣布收回标的物。
第十条:在竞买过程中,若无人应价时拍卖师重复最高应价三遍后,落槌拍卖成交。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的,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可宣布收回拍卖标的物。所有与该标的物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水费、电费等)拍卖前的欠费由资产占有方承担,拍卖标的物交接后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交接;成交后由现状更至买受人名下需要依法办理产权过户所产生的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第十一条:对落槌成交的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一律不得反悔,否则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本公司除拥有对违约方未交款项的追索权以外,其所交保证金抵作违约金,一概不予返还,且此保证金直接转为拍卖公司因拍卖该标的物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等,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拍卖公司退还保证金,并且拍卖人有权将该标的物另行转让或拍卖。
第十二条:拍卖标的物一经落槌成交,须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第十三条:买受人须在本次拍卖会结束后的约定期限内,到我公司办理交款手续,超过约定期限,即视为买受人放弃竞买标的,本公司有权将该标的转让或再次拍卖。
第十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成交的物品,本公司向买受人按拍卖成交价的1.7%收取佣金。
第十五条: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物竞买成功后成为买受人,此《拍卖规则》与《拍卖成交确认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公司作为受托方,对委托方或竞买方的任何违约行为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本公司有权拒绝任何不具备条件的人参加拍卖活动或进入拍卖会现场;本公司有义务为交易双方保密,并根据相关法律和本规则维护委托方、竞买方和本公司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第十八条:竞买人在竞投前,务必研读本次《拍卖规则》并请遵守各条款规定,竞买人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应与拍卖人签定此规则。
内蒙古嘉恒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3日
拍 卖 规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所有竞买人、委托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并对自己执行本规则的行为负责。
第三条:本公司有权根据本规则的原则,解释和处理本规则以外的问题或其他问题。
第四条:参加竞买的个人和组织,在拍卖会前,凭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等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完成实名证人并领取竞价代码。
第五条:本次拍卖会前,我公司对所有的拍卖标的进行公告并公开展示,使竞买人对拍卖标的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查看,一经竞价视为竞买人已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未了解拍卖标的而盲目竞买者,责任自负,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的品质和瑕疵,不作任何担保,不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第六条:竞买人报名时,应同时按拍卖公告的要求交纳参拍保证金,对参拍成交者,其保证金先冲抵拍卖佣金,余款自动转为拍卖履约过户保证金;对未成交者,其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如数退还。
第七条:本次拍卖会为公开竞价拍卖,拍卖师当场宣布拍卖标的起拍价和加价幅度,竟买人叫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否则应价无效,拍卖师结合现场实际,有权调整加价幅度,竞买人应按加价幅度竞相应价,应价最高者得。
第八条:本次拍卖会采取有底价拍卖形式,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一经发现拍卖师有权当场宣布拍卖无效。
第九条:当拍卖师报出拍卖标的起拍价后,连报三遍,无人应价时,拍卖师可宣布收回标的。
第十条:在竞买过程中,若无人应价时拍卖师重复最高应价三遍后,落槌拍卖成交。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的,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可宣布收回拍卖标的。参与车辆竞买的需仔细查看车况、核对发动机号、了解瑕疵,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的瑕疵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成交标的由委托人向买受人移交;标的相关手续及情况以委托人提供的为准;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车辆过户及其他相关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车辆如涉及违章罚款、扣分、脱检或漏检等也全部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第十一条:对落槌成交的拍卖标的,买受人一律不得反悔,否则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本公司除拥有对违约方未交款项的追索权以外,其所交保证金抵作违约金,一概不予返还,且此保证金直接转为拍卖公司因拍卖该标的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等,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拍卖公司退还,并且本公司有权将该标的另行转让或拍卖。
第十二条:拍卖标的一经落槌成交,需完成签署《成交确认书》。
第十三条:买受人须在本次拍卖会结束后的约定期限内完成交款手续,超过约定期限,即视为买受人放弃竞买标的,本公司有权将该标的转让或再次拍卖。
第十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成交的物品,本公司向买受人按拍卖成交价的 5%收取佣金。
第十五条:竞买人取得标的后成为买受人,此《拍卖规则》与《拍卖成交确认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公司作为受托方,对委托方或竞买方的任何违约行为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本公司有权拒绝任何不具备条件的人参加拍卖活动或进入拍卖现场;本公司有义务为交易双方保密,并根据相关法律和本规则维护委托方、竞买方和本公司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第十八条:竞买人在竞投前,务必研读本次《拍卖规则》并请遵守各条款规定,竞买人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应与拍卖人签定此规则。
内蒙古嘉恒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3日
拍卖公告
接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2月21日上午10时整,在洪力自助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1、位于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巴音镇六居委二小区玛瑙湖小区2号商业-2-212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101.44㎡,用途:商业,产权证号为107021400334号,参考价30万元整。
2、大众牌cc轿车一辆,号牌为:蒙LBJ673,自动挡2.0T四座至尊版,注册日期2011年,参考价4.5万元。
一、拍卖说明:
1、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房产实际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确认为准,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标的物需要依法办理产权过户所产生的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2、成交标的物由委托人向买受人移交;标的物相关手续及情况以委托人提供的为准。
3、参与车辆竞买的需仔细查看车况、核对发动机号、了解瑕疵,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的瑕疵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4、成交标的由委托人向买受人移交;标的相关手续及情况以委托人提供的为准;
5、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车辆过户及其他相关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车辆如涉及违章罚款、扣分、脱检或漏检等也全部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6、看标的物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7、报名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滨河街粮油批发市场二楼,竞买人也可添加微信号、手机号办理报名手续。
标的物展示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一日下午15时止。
二、报名须知:
1、竞买人(自然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竞买人若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必须出具有效的委托文书及身份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且所有竞买人保证提供的资料合法有效,否则造成后果由提供者承担。
2、需线下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备注里需要写明个人名称及竞买标的名称),竞买不成功者,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3、请所有竞买人于2023年2月20日下午15时前登录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注册办理竞买手续;
保证金需打入下列账户:
公司名称:内蒙古嘉恒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9100301220000000097564
行号:402207681470
开户行名称:乌拉特后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报名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滨河街粮油批发市场二楼
联系电话:0478-8250215
18647833336 19104889999
18247808113 15247825560
内蒙古嘉恒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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