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须知及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以下内容:
一、拍卖标的:位于烟台市龙口开发区邹刘村房地产一宗,房产建筑面积共计约6168.7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约2440平方米。
二、竞买人登记:竞买人应于拍卖日前完成以下操作。
1、竞买人应登录: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www.honglipai.net)(简称“洪力网”)注册登记并报名参与竞买;
2、将竞买保证金打入拍卖人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3、竞买人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公章、法人章、个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和银行缴款凭证到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4、按照拍卖人规定一切手续办理完成后,洪力网自动向竞买人分配“竞买号”。
三、竞买帐号、密码的使用
凡在洪力网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录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竞买人应当妥善保管在洪力网上注册的帐号及密码,且只限本人使用,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或组织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拍卖人和洪力网。因黑客行为或用户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并造成竞买人自身损失,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网上竞买风险
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过程中发生网络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等,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竞买人承担。
网络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和接受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拍卖会现场传导给客户端的拍卖标的图文信息和音频视频直播信号、拍卖师的主持、拍卖成交价的确认。
五、特别声明:
(一)委托人仅保证对本次拍卖标的享有合法的处分权,不保证标的不存在其他瑕疵。
(二)本次拍卖标的在网上竞价开始前,委托人随时有中止、撤回拍卖的权利,中止、撤回拍卖后,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并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3个月内办理完标的物产权变更手续。因买受人原因3个月内未能办结产权变更登记,本次拍卖无效,委托人可直接将成交价款的10%扣除作为违约金。委托人可在扣除违约金后另行对标的物进行处置。
(四)本次竞买人范围限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竞买意向人或其关联企业必须在委托人处无不良记录。
(五)本次拍卖标的的面积仅供竞买人参考,最终以主管部门实际测绘结果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六)本次拍卖标的可能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瑕疵:(1)标的物存在围墙倒塌、房屋破损、地面坑洼、漏雨等情况;(2)标的物可能存在因租赁或他人占用等致使买受人不能实际占有、使用的情况;(3)买受人受让标的物后,由于历史遗留建设规划问题、法律或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存在可能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的风险;(4)标的物可能存在欠税、欠费、欠滞纳金的情况;(5)因标的物为协议抵债资产,可能存在需要二次过户的情形;(6)标的物水电为临时水电;(7)标的物存在的其他瑕疵或重大风险。上述无论何种情况,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竞买人应通过实地查看,了解拍卖标的现状。
(七)原产权人与委托人签订以资抵债协议,以拍卖标的抵债。标的物已交付给委托人,但标的物尚未转移登记于委托人名下。竞买人需对上述情况知悉。
六、相关风险转移、税费负担提示
(一)买受人买受后,拍卖标的需两次转移登记(第一转移登记:自原产权人转移登记于委托人名下;第二次转移登记:自委托人名下转移登记于买受人名下),两次转移登记办理及税费负担如下:
1、拍卖标的由于历史遗留建设规划问题、法律或政策导向问题,存在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风险,买受人应自行承担该风险;两次转移登记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办理;
2、办理产权过户时如需重新实际测绘,测绘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委托人已交纳第一次转移登记相关税费,因重新测绘导致拍卖标的转移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新增加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附加税、契税、印花税、过户办证费等)由买受人承担。如有减少,应退还委托人。
4、拍卖标的第二次转移登记产生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附加税、契税、印花税、过户办证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5、拍卖标的所欠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气等公共配套设施使用费、卫生费、物业费等),委托人均不承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其他缴纳义务人的,买受人承担后可向其他义务人追偿,能否追偿回款与委托人无关。
(二)、拍卖标的所欠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
七、拍卖标的物的使用情况及相关要求
(一)部分不动产已由委托人对外出租,承租人租金交付至合同到期日2023年3月19日。竞买人竞得并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佣金后,委托人将拍卖标的转让情况通知承租人。买受人不得要求委托人返还已收取的租金,租赁合同中委托人的其他权利义务由买受人继受。买受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与承租人处理继续租赁或腾迁事宜,如买受人违反租赁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造成委托人受到的任一损失,买受人应予赔偿。
(二)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第三方占用,各竞买人应自行了解。买受人买受后,由买受人通过合法手段自行腾迁,腾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均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三)承租人、使用人、占用人投入的对拍卖标的的添附、装修、维修、保养等由买受人与承租人、使用人、占用人自行解决,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因此受到损失的,买受人应予赔偿。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约定付清成交价款及佣金。买受人交纳的成交价款由拍卖人向买受人出具收款收据,拍卖人出具的收款收据即视为委托人出具,委托人不另外出具收款收据。对配合过户委托人需要开具的发票,在买受人付清税费后,委托人予以开具。
九、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与委托人办理交接事宜,委托人仅负责出具房产由买受人买受的证明及过户所需提交手续,过户由买受人负责办理。委托人仅交付闲置的拍卖标的物,已出租、被占用、使用的拍卖标的物,委托人不负责交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买受人对拍卖标的相关的水、电、暖、气等公共配套设施的使用由买受人与相关部门、人员协商解决,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如因拍卖标的与使用人、承租人以及其他任何第三人产生纠纷,买受人无论以协商方式或诉讼方式解决,均直接向使用人以及其他任何第三人主张,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
十、 拍卖人已将拍卖标的物及委托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向各竞买人展示,对已知标的瑕疵也予以详细告知,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物可能存在的其它瑕疵不提供承诺和担保。竞买人应亲自到现场查看标的物,并在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的基础上参加竞买,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明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及本说明的全部条款,自愿购买。买受人买受后不得反悔,不得向委托人及拍卖人主张任何权利。如买受人提起诉讼或以任何形式主张权利,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委托人、拍卖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一、洪力网平台软件使用费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一)收费标准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照拍卖成交价款的1.2‰向洪力网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
2、软件使用费收取上限为人民币100万元。
(二)支付方式
(1)线上支付:标的成交后,洪力网平台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使用费订单,买家可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
(2)线下支付:标的成交后,买家将相应的软件使用费汇入下列账号:
单位:洪力科技有限公司,账号:8112501013400328509,开户行:中信银行济南阳光新路支行,联系电话:0531-88193476
(三)支付期限: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立即缴纳软件使用费。
(四)发票:
买受人支付软件使用费后洪力网平台开具发票。
注:请各竞买人仔细阅读本竞买注意事项,遵守规则并履行相关义务。
拍卖佣金请各位竞买人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535-672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