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金嘉实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本金1100万元及附属权利一宗,抵押物为德州富利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房产证号为房权证陵县字第D1081号,建筑面积5141.88平方米,用途为车间;房权证陵县字第D1082号,建筑面积1063.59平方米(已经灭失),用途为车间;房权证陵县字第D1083号,建筑面积408.09平方米(已经灭失),用途为车间;房权证陵县字第D1084号,建筑面积3683.00平方米(已经灭失),用途为办公;土地使用权证号陵国用(2012)第0076号,面积41474.7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现被部分侵占,剩余土地面积为22071.05平方米),权利终止日期为2061年12月01日。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3月31日10:00在洪力网(www.honglipai.net)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就德州金嘉实集团有限公司债权及附属权利一宗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拍卖标的:德州金嘉实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本金1100万元及附属权利一宗,抵押物为德州富利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房产证号为房权证陵县字第D1081号,建筑面积5141.88平方米,用途为车间;房权证陵县字第D1082号,建筑面积1063.59平方米(已经灭失),用途为车间;房权证陵县字第D1083号,建筑面积408.09平方米(已经灭失),用途为车间;房权证陵县字第D1084号,建筑面积3683.00平方米(已经灭失),用途为办公;土地使用权证号陵国用(2012)第0076号,面积41474.7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现被部分侵占,剩余土地面积为22071.05平方米),权利终止日期为2061年12月01日。参考价:783.28万元。
三、本次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在拍卖日前应自行了解标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委托方、拍卖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如果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已全面了解并接受。
四、竞买人应当具有购买的经济实力和支付能力。参与竞买者,必须办理必要的登记手续,在公告规定时间交付竞买保证金,经本公司审核后,方能进入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网址:www.honglipai.net)参加竞买。竞买登记的姓名或单位名称与成交后拍卖专用发票和成交确认书上的买受人名称必须一致。
五、竞买人参加拍卖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的,代理人必须在办理登记手续前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公司委托竞买的按照规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无权参加竞买。
六、本次拍卖标的涉及的优先购买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申请竞买期间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竞买申请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或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其他相关拍卖文件,并应于2023年4月6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打入委托人账户(收款单位:德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德州农村商业银行,账号:9140114010142058666666)。【注:本次拍卖买受人支付拍卖佣金为9000元,拍卖佣金应于拍卖成交后1日内打入保证金账户】
八、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和拍卖佣金后,本公司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从标的现状到交易过户完成,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过户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相应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如买受人未依上述约定的期限全额付清拍卖价款或佣金且经催缴未果的,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依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规定处理。
十、本次转让不良资产债权包括债权的全部本金。对该债权按原借款合同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买受人可能无法享有。买受人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不良资产债权及其从权利,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买受方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的风险。包括:不良资产债务人、担保人已经破产、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下落不明;不良资产债权或保证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期限或担保人已免责,同时缺少诉讼时效、执行期限中断或中止的任何证明;不良资产债权的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可能无效或被撤销;不良资产债权的抵押权无效、抵押物被占用存在纠纷、抵押物已灭失或担保物权在有效期内未行使;债权存在,但债权证明文件缺失;其他不良资产债权及其从权利的瑕疵或重大缺陷。
买受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不良资产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原债权人在债务人处存在部分未予抵销的债权,从而导致买受方实际接收的不良资产的金额与本合同表述的转让金额以及本合同附件中所列各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买受方已被告知也已经阅读并完全理解揭示的风险,并愿意承担由所揭示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买受方对转让标的风险已充分理解,不得以转让价格“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为由,要求到法院变更或撤销本次转让。
十一、买受人声明并承诺:本人已全面了解拍卖标的现状(包括瑕疵),认可本次拍卖会的全部要求,对所拍卖的标的无异议,并承诺按竞买须知要求办理各项事宜。如果违约,由委托方、拍卖公司按照《拍卖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并承担违约责任。
竞买人均已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并签字表示认可。
竞买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 话:
山东嘉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3月31日10:00在洪力网(www.honglipai.net)公开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德州金嘉实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本金1100万元及附属权利一宗,抵押物为德州富利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房产证号为房权证陵县字第D1081号,建筑面积5141.88平方米,用途为车间;房权证陵县字第D1082号,建筑面积1063.59平方米(已经灭失),用途为车间;房权证陵县字第D1083号,建筑面积408.09平方米(已经灭失),用途为车间;房权证陵县字第D1084号,建筑面积3683.00平方米(已经灭失),用途为办公;土地使用权证号陵国用(2012)第0076号,面积41474.7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现被部分侵占,剩余土地面积为22071.05平方米),权利终止日期为2061年12月01日。参考价:783.28万元。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
三、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有意竞买者应在2023年3月30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200万元汇至我公司账户(账户名称:山东嘉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高新支行;银行账号: 227326892028),并持有效证件及汇款凭证联系我公司办理完竞买相关手续。
未竞得者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联系电话:18953464896吕经理
山东嘉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