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北环办临陕路四季青菜市场142号门店,建筑面积约52.99平方米
竞 买 规 则
一、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本公司章程,参照行业惯例制定。
二、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委托人、竞买人或委托代理人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并对自己执行本规则的行为负责。
三、参加竞买的个人和组织,在拍卖会前,凭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等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交纳保证金(不计息)并领取竞买账号后成为正式竞买人,无竞买账号者无竞买权。未竞买成功,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
四、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如参与竞买则表明对拍卖标的的现状、瑕疵情况,权利和义务等均已认可,若因此产生纠纷,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拍卖会为公开竞价拍卖,拍卖师当场宣布拍卖标的起拍价和加价幅度,竞买人叫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否则应价无效。竞买人也可口头报出高于拍卖师的报价,应价最高者得。
六、本次拍卖会采取有保留价(底价)拍卖,拍卖标的未达到保留价,拍卖师当场宣布不得成交。
七、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不得恶意串通。一经发现,拍卖人有权宣布本次拍卖活动成交结果无效,竞买人的保证金充作违约金一律不予返还。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交清所有成交价款和成交总额 5 %的买受佣金,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拍卖人可以从保证金中优先扣除佣金和违约金,拍卖标的另行处置。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将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拍卖一经成交不得反悔,否则承担违约责任。产权过户所涉及的其他相关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如另有约定也可按约定执行。
以上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处置。
竞买人签字(手印):
内蒙古诚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银行抵贷资产拍卖公告
接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4月14日上午10:00时在洪力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依法公开拍卖下列抵贷资产:
临河区北环办临陕路四季青菜市场142号门店,建筑面积约52.99平方米,有房产证。参考价317,000.00元。保证金6万元。
拍卖说明:
1、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进行拍卖,房屋建筑面积以委托人提供的权属证明为准。拍卖人声明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办理产权过户所产生的税、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标的原产权人或对应债务人不允许参与竞买。
4、请优先竟买权人届时参加拍卖会,本公司不另行通知。
5、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向买受人移交标的。
特别提示: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向洪力拍卖平台按照成交额0.12%支付软件使用费,线上线下都能支付。
线上支付:
微信端:洪力公众号——洪力官网——我的——软件使用费管理——支付——选择支付方式——立即支付
电脑端:登录洪力拍卖平台账号——我的洪力——软件使用费管理——支付——选择支付方式——立即支付
线下直接转账到如下账号:
单位:洪力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8112501013400328509
开户行:中信银行济南阳光新路支行
联系电话:0531-88193476
展示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会前,标的现场展示。有竞买意向者可与我公司联系进行现场勘验。
报名须知:
竞买人需携带有效证件,交纳保证金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报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泰城御景13号写字楼泰城大厦1317室。
联系电话: 13754084599
内蒙古诚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