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为:讷河市同心乡文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拥有的53条林带内31597棵杨树2023年林权。
本次拍卖标的为2023年林权,如需采伐自行办理采伐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杨树的颗数仅供参考,拍卖成功后买受人需与委托人到林地复数并确定最终数量,成交价款根据林木的实际棵数确定并交付委托人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林木买卖协议书》
拍 卖 规 则
1、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2、本公司一切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
3、竞买人必须遵守本公司《拍卖规则》。竞买人在拍品展示期间应认真查阅有关拍卖资料,实地查验标的。在对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充分了解并认可后,方可参加竞买,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拍卖成交后,本公司和委托方对由此产生的一切争议不承担任何责任。
4、竞买人必须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付竞买保证金并领取号牌后方可参加竞买。竞买成功的,保证金转作部分成交价款;竞买未成功的,保证金如数退还(不付利息)。
5、竞买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明。
6、拍卖过程中,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竞买人可按照拍卖师宣布的竞价阶梯自愿应价或加价,一经应价或加价,不得撤回。拍卖师可根据竞买情况调整竞价阶梯。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确认后,拍卖成交。
7、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的,竞买人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拍卖师将宣布该应价无效,并收回标的。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9、买受人应在约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如买受人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付款,其竞买保证金将留作违约赔偿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10、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应在约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提取标的物时必须当场清点查验,若发现与拍卖资料有出入,必须当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本公司不予受理。
11、拍卖成交标的在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需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需相关手续由委托方负责提供。该过程中如出现非拍卖公司执业范围和权限所能解决的问题,造成拍卖无效的,拍卖公司除将买受人所交全部价款予以返还外不承担其他责任。
12、竞买人必须遵守会场公共秩序,不得起哄戏闹,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妨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更不得有恶意窜通、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3、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黑龙江省吉翔拍卖有限公司
拍 卖 公 告
黑龙江省吉翔拍卖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定于2023年6月20日上午10时在洪力拍卖平台举行公开拍卖会。
拍卖标的:
讷河市同心乡文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拥有的53条林带内31597棵杨树2023年林权,参考价:2,053,805.00元
注:本次拍卖标的为2023年林权,如需采伐自行办理采伐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杨树的颗数仅供参考,拍卖成功后买受人需与委托人到林地复数并确定最终数量,成交价款根据林木的实际棵数确定并交付委托人指定账户。
有意竞买者请携带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交纳竞拍保证金为50万元。于2023年6月19日15时前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展样地点:讷河市同心乡文光村
展样时间:2023年6月17日—2023年6月18日
联系电话:18504605533王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