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规则和须知
(2023年6月28日网络拍卖会适用)
本《竞买规则和须知》(以下简称:本《规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拍卖行业惯例而制定。 本《规则》适用于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对自己在拍卖活动中的一切行为负责,并承担法律后果。如因竞买人、买受人未仔细阅读本《规则》而引起任何争议或损失的,其全部责任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规则》之规定构成本公司以拍卖人身份与委托人及买受人订立合同的相应条款。
一、拍卖标的
1、来安县塔山东路16街坊(中央大街)2幢(商业)113室门面房五年租赁使用权,建筑面积约76.38平方米,起拍价:35000元/年(第四年租金从第三年租金上递增5%,第五年租金从第四年租金上递增5%);
2、来安县塔山东路世纪广场13幢103-203室商铺五年租赁使用权,建筑面积约135.26平方米,起拍价:35438元/年(第四年租金从第三年起每年递增5%,第,五年租金从第四年起每年递增5%)。
二、委托人要求与声明
(一)本次拍租的房产在拍租成交后以现状租赁使用,委托人对房产的质量、维修及与与该房产使用有关的(水、电除外)其他相邻协调事宜不做任何承诺。买受人可对该房产进行必要的装修改造,但买受人的装修改造不可破坏房产主体结构(房屋主体结构包括:框架、楼板、承重墙、楼梯、消防设施及水电设施)。买受人装修过程中确须进行房屋局部结构变动的则须书面申请委托人,委托人同意后,并在必要时还须经规划城建部门批准,取得相应的许可方可实施,否则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损失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买受人在房产使用期间的物业、水、电及市容管理配套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须按时自行交纳,若未按时交纳,则拖欠款项及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拍租成交之前房产所欠的水、电及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三)房产租赁到期后,买受人未取得该房产继续使用租赁权,则买受人应将房产无条件交予委托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补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用和营业损失)。
(四)买受人在房产租赁到期后未再次竞得该房产租赁使用权,且又拒不交付该房产,而造成委托人房产租赁损失的,则应按原约定单位时间内租金的2倍赔偿委托人的损失。
(五)买受人租赁的房产若在租赁期限内遇政府拆迁或国家及政府政策性要求须收回房产使用权的,则买受人须无条件撤出。租金以实际使用时间并按日计算,委托人将已收的剩余租金全额退还给买受人(不计息)。若拆迁过程中政府对装修及营业损失有补偿的,则政府补偿的属于承租人的装修费用及营业损失(仅限竞得人的装修项目、营业损失,委托人原装修项目由委托人受偿)将补偿给买受人;若政府无装修及营业损失等费用补偿的,委托人不给予买受人任何补偿。
(六)买受人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不得使用该房产从事危险品经营与生产,也不得从事产生噪音、废气或其他有污染的行业。
(七)拍卖成交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日内,双方签订房产租赁协议。
(八)租赁期限:5年,先付款后使用;拍租成交后,买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含拍卖会当日)将拍租成交价款(第一年的租金)一次性支付到委托人帐户;后四年租金支付时间按租赁合同中约定时间缴纳(即:先付后租),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房屋租赁合同书》中约定。
三、竞买人应遵守和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应在洪力网络拍卖平台网站以本人身份注册竞买账号及实名认证,并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应的保证金至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在其竞买资格得到本公司确认并签署相关拍卖文件后,即可参与我公司举行的拍卖会。
(二)竞买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在拍卖日前以鉴定或其它方式亲自审看拍品原物,有责任自行对欲竞买的拍品的实际情况充分进行了解,并对自己竞买任何拍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在拍卖文件上签字确认已阅读本公司制定的全部拍卖文件,并进行竞买活动,即表明竞买人已知悉拍品的拍卖要求并接受拍品的全部现状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
(三)竞买人应按洪力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要求及竞价幅度应价,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竞买人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竞买账号与密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若转借他人或丢失账号与密码并由他人竞买标的成交的,视为竞买人自行应价竞得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四、买受人应遵守和注意事项
(一)拍租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租成交后的5日内和委托人签订房产租赁协议,并付清第一年的拍租成交价款,及向本公司支付总成交价4.8%的拍租佣金。买受人若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拍租佣金的,则构成违约,若买受人违约,保证金将不予返还,并且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依法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同时,按《拍卖法》第39条之规定追究违约人责任。
(二)本次租赁权拍租租期为5年并以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的房产租赁协议为准。租赁期内,按先付租金后使用原则。因房产租赁所涉的税费由买受人按税法规定自行承担。
五、拍卖人声明
(一)本次拍卖的标的采取在洪力网络拍卖平台以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买人应按洪力网络拍卖平台的公布设置的竞价时点及相关规则参与竞买。若因洪力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或竞买人自己的网络及设施出现故障,而导致竞买人出价延时、无法应价及其他相关责任与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洪力网络拍卖平台”自由竞价时间设定为1小时,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即进入限时竞价时间。限时竞价时间设定为5分钟,在限时竞价时间内,竞买人每竞价一次,时间即顺延为5分钟,以此类推,直至限时竞价时间结束无人应价为止。当限时竞价时间结束,网上最终竞价等于或高于保留价,拍卖成交;当限时竞价时间结束,网上最终竞价低于保留价,拍卖不能成交。
(三)本次拍卖标的按本规则拍品清单告知的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委托人告知的现状拍卖。我公司及工作人员对拍品的任何介绍和评价均为参考意见,不构成对拍品的任何保证,即使竞买人事先未看样或咨询,竞买成功后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四)拍卖的过程中,拍卖人、竞买人、买受人之间产生的任何争议,根据争议幅度之大小,应选择向来安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本公司不保证本次拍卖标的的准确面积,对标的的瑕疵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买受人付款方式: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汇入我公司指定账户:
户 名:滁州市宏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丰乐路支行
账 号:34001101160052500042
(二)本《规则》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拍卖行业惯例的相关规定办理。
滁州市宏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21日
受滁州东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来安分公司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6月28日上午9:00-10:00时在洪力网络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对下述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来安县塔山东路16街坊(中央大街)2幢(商业)113室门面房五年租赁使用权,建筑面积约76.38平方米,起拍价:35000元/年(第四年开始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2、来安县塔山东路世纪广场13幢103-203室商铺五年租赁使用权,建筑面积约135.26平方米,起拍价:35438元/年(第四年开始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二、预展、办理竞买时间:公告日至2023年6月27日17:00时止。
三、竞买注意事项:竞买人须实名向本公司缴纳每个标的2万元的竞买保证金,同时须向本公司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办理竞买手续,办理完竞买手续后方可参与竞买。
公司账号:
户 名:滁州市宏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丰乐路支行
账 号:34001101160052500042
四、联系方式及联系人:0550-3025617 13905501002薛经理
五、公司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475号财富国际办公楼514室。
滁州市宏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