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规 则 及 竞 买 须 知
一、本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及价高者得规则制定。
二、本场拍卖会拍卖标的:
1、标的简介:标的物为济南莱芜百特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地产2套,位于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凤凰南路4号泰馨苑。
2、实物状况:标的物2015年竣工验收合格,钢混结构,简单装修,室内已通水、电、暖、燃气,分别位于泰馨苑9幢、6幢,户型面积为:266.24平方米,17-18顶层复式,三室三厅两厨两卫;197.94平方米,11层平层,三室两厅一厨两卫。
3、权利状况:规划用途为住宅,土地权利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权利人济南莱芜百特置业有限公司。
4、区位状况:处于莱芜高新区凤凰南路,紧邻汉江公园,孝义河休闲景区,空气清新,绿意环绕,周边住宅区集聚,人文气息浓厚,附近北京银座手拉手幼儿园、六加一幼儿园,高新区汶阳小学,营昊超市、家家悦超市等教育、生活配套齐全。
5、查验标的物联系电话:13306344008
三、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包括印刷资料、网上资料、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和评价,是对拍卖标的的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担保。所载拍卖标的状况以现状为准,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的展示时间内仔细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的情况,实地勘察拍卖标的,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拍卖会前没有表示异议并以网上竞价拍卖形式参与竞买的,视为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包括标的所有瑕疵),一经竞买登记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视为自愿接受拍卖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由于竞买人对标的了解不充分所造成的损失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最终竞买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济南市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四、本场拍卖会采用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www.honglipai.net)进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平台账号,竞买人参加本场拍卖会即视为同意认可本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内容。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拍卖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竞价时间不完整、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等情形,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人有权延迟和(或)暂停、另行举行拍卖会。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重新启动拍卖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起拍价为标的起始价。如个别竞买人自身操作问题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负其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进行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竞买人应于规定时间内凭有效证件办理竞买登记,缴纳规定数额的保证金;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登记的竞买号牌及其对应的用户名和密码是其在网上拍卖中权利义务的证明,凡在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六、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加价幅度。竞买人登陆网上竞买大厅,在网络拍卖开始后,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阶梯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出价必须大于最小竞价阶梯及当前最高报价,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点击出价后,系统弹出对话框,网上竞买人点击“确认”即认同此价,不愿意出此价则选择“撤销”。系统对竞买人的每次成功出价都做记录,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经拍卖师确认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
七、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须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竞买不成交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与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手续。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竞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拍卖前委托人依法撤拍,竞买人应无条件服从,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竞买成交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拍卖佣金和部分拍卖成交价款,待买受人与委托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签署《济南市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后,拍卖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将竞买保证金在扣除拍卖佣金后转给委托人抵充标的价款。在办理拍卖成交的所有事项中若产生相应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无权要求拍卖人从拍卖成交价款中支付任何费用。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向拍卖人缴纳拍卖成交价款的5%作为拍卖佣金。
十一、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约定支付相应价款和拍卖佣金的。
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买受人支付给拍卖人的违约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二、买受人付清与委托人约定的价款后,方可获取拍卖标的,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且以标的现状交付,标的交付后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三、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接受上述《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之规定。竞买人已经在展示时间内认真查看了上述拍卖标的,了解其一切现状和瑕疵,愿意按照标的的现状参与竞买,对标的展示认可、无异议、接受本《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的一切内容,并愿意承担相关风险。
特别提示:
1.拍卖人有权于拍卖会前修订《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拍卖目录》及《竞买合同书》;
2.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2套房地产均单独拍卖;
3.标的价款支付方式:
买受人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付清全部价款(不接受按揭贷款),与委托人签署《济南市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60日内完成权属变更相关手续。
4.竞买人应综合考虑与标的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有关的税费、办理产权证费用、装修、购买车位、储藏室等其他配套费用、水电暖等费用),谨慎出价。
5.竞买人应对自己的账号和密码进行保密,在网络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竞买人不得扰乱秩序,更不得恶意串通,影响或操纵其他竞买人竞价,如有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签字确认:
山东兴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1日
竞买合同书
甲方: 山东兴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及价高者得规则,通过友好协商, 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自愿报名参加甲方举办的拍卖会。
第二条:拍卖时间: 2023年6月29日9:00时
第三条:拍卖地点: 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www.honglipai.net)
第四条:拍品:
第五条:竞买保证金:起拍价的10% (账户名:山东兴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开户行:青岛银行莱芜分行营业部,账号:722010200003948)
第六条:标的现状:我公司按委托标的现状进行拍卖。对委托人提供的标的品质和真伪不做任何担保,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前自行了解标的情况。
第七条:标的介绍:
1、标的简介:标的物为济南莱芜百特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地产2套,位于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凤凰南路4号泰馨苑。
2、实物状况:标的物为钢混结构,2015年竣工验收合格;简单装修,室内已通水、电、暖、燃气,分别位于泰馨苑9幢、6幢,户型面积为:266.24平方米,17-18顶层复式,三室三厅两厨两卫;197.94平方米,11层平层,三室两厅一厨两卫。
3、权利状况:规划用途为住宅,土地权利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权利人济南莱芜百特置业有限公司。
第八条:款项交割、标的交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该标的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与甲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签署拍卖文件后,与委托人签署《济南市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拍卖未成交的: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于会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第十条:违约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如未按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未按时付清约定价款及佣金等费用,买受人必须承担《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中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济南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本场拍卖会的《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竞买人一经签署《竞买申请表》、《竞买合同书》、《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即表明对拍卖标的的现状的认可,并对制定的拍卖规则能自觉遵守。
第十三条:竞买人未到标的所在地现场看样,未充分了解该宗标的现状参与竞买的,视为已看样并认可拍品现状及《竞买合同书》、《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的约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房地产拍卖公告
我公司接受委托,定于2023年6月29日9:00时在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www.honglipai.net)对济南莱芜百特置业有限公司的下列房地产进行公开拍卖。
序号 | 位置 | 面积(㎡) | 楼层 | 户型 | 起拍价 (万元) |
1 | 泰馨苑6幢东2单元1102室 | 197.94 | 11 | 平层 三室两厅一厨两卫 | 81.00 |
2 | 泰馨苑9幢东2单元1701室 | 266.24 | 17-18 | 顶层复式 三室三厅两厨两卫 | 109.00 |
一、拍卖标的:
1、标的简介:标的物为济南莱芜百特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地产2套,位于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凤凰南路4号泰馨苑。
2、实物状况:标的物为钢混结构,2015年竣工验收合格;简单装修,室内已通水、电、暖、燃气。
3、权利状况:规划用途为住宅,土地权利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权利人济南莱芜百特置业有限公司。
二、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自2023年6月26日起至2023年6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三、竞买人登记:
1、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登记报名前需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按拍卖起拍价的10%汇至户名:山东兴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开户行:青岛银行莱芜分行营业部,账号:722010200003948。汇款后持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和银行汇款回单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2、保证金缴纳及登记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8日16:00前
3、登记地点: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南路116号丽景花园9号楼302室
四、其他:
1、郑重声明我公司不担保拍卖标的的真伪和品质,对可能存在的权利或质量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对其的介绍、表述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充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2、拍卖成交后5日内,买受人支付全部标的价款(不接受按揭贷款),然后与委托方签订《济南市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并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标的权属变更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规定办理。
五、联系人:王忠 13306344008
山东兴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