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 络 拍 卖 规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和开展网络拍卖活动,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所有竞买人、委托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并对自己执行本规则的行为负责。
第三条 本公司有权根据本规则的原则,解释和处理本规则以外的问题或其他问题。
第四条 参加当期拍卖会的个人和组织,在拍卖会前,凭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等有效证件以及具备参拍条件的证明文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并签订《竞拍合同书》,竞买人以网络竞买帐号参加竞拍活动,竞买人须对本人、授权的代理人及其他使用该竞买帐号的任何人的竞价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本次拍卖会前,我公司对拍卖标的进行公告并公开展示,使竞买人对拍卖标的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查看,一经竞价视为竞买人已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未了解拍卖标的而盲目竞买者,责任自负,本公司不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六条 竞买人签订《竞拍合同书》前,应按拍卖公告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
第七条 本次拍卖会为网络公开增价拍卖,拍卖标的起拍价和加价幅度以网络竞价平台为准,竞买人叫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否则应价无效,拍卖师结合实际,有权调整加价幅度,竞买人应按加价幅度竞相应价,应价最高者得。
第八条 本次拍卖会采取有保留价拍卖的形式,竞价达不到保留价不得成交。
第九条 标的无人应价加价时,拍卖师可收回标的。
第十条 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的,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可收回拍卖标的。
第十一条 对成交的拍卖标的,买受人一律不得反悔,否则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本公司除拥有对违约方未交款项的追索权以外,其所交保证金抵作违约金,一概不予返还。
第十二条 拍卖标的一经成交,买受人须当日前往我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若拖延签署及拒绝签署,视为买受人已经构成实质性违约,违约责任见竞买须知。
第十三条 竞买人取得标的后成为买受人,此《拍卖规则》与《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买须知》、《竞拍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双方协议剔除外,均为双方权利义务重要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本公司作为受托方,对委托方或竞买方的任何违约行为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本公司有权拒绝任何不具备条件的人参加拍卖活动或进入拍卖现场;本公司有义务为拍卖各方当事人保守秘密,并根据相关法律和本规则维护委托方、竞买方和本公司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第十六条 竞买人在竞投前,务必研读本次《拍卖规则》并请遵守各条款规定,竞买人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应与拍卖人签定此规则。此规则一式两份,竞买人与拍卖人各执一份。
竞买人签字(盖章):_____
包头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嘉得拍卖有限公司
房地产网络拍卖竞买须知
一、本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本场拍卖会在 “洪力网拍卖平台”( http://www.honglipai.net)举行,采取网络增价拍卖形式。本次举办的网络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
三、本次拍卖会是本公司接受内蒙古乌拉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2023年6月27日在《今日头条》刊登的公告中的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
本次拍卖的标的为:
序号 | 标的 | 所在层数 | 资产类别 | 建筑面积(平米) | 参考价(元) | 备注 |
1 | 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西山咀农场丽水嘉苑小区2号商业楼-1-23号 | 1-2/3 | 商业用房 | 113.4 | 907200 | 整体拍卖; 毛坯,有网签。 |
2 | 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西山咀农场丽水嘉苑小区2号商业楼-1-24号 | 1-2/3 | 商业用房 | 113.4 |
四、特别说明及瑕疵提示:本场拍卖标的一律按现状拍卖,如与实物现状有出入,以实际为准,不调整成交价款。已有的瑕疵和将来可能出现的瑕疵由网络竞买人(以下简称竞买人)自行了解,购得拍卖标的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
买受后,标的由委托人向买受人进行移交,网签变更所需的税费及产权过户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办理产权证时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以测绘单位和相关管理单位认定的面积为准,房地权利状况最终以当地有关部门核发的产权证为准。
五、竞买人对拍卖标的品质、现状和瑕疵,应仔细认真的审查、勘验、了解,调查是否存在瑕疵,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承认标的瑕疵的客观存在。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及瑕疵,并愿意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责任。
拍卖标的各项资料仅供参考,不做为成交标的的移交依据。本公司只向竞买人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权属文件,拍卖标的物的有关情况是从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中摘录。本公司为宣传标的而发布的拍卖公告、以及本公司工作人员向各竞买人对标的的性质、用途等所做的陈述或介绍性内容仅供参考,而非向竞买人做出的保证或承诺。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以此为由向我公司提出赔偿性要求的,我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拍卖人、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六、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应当于拍卖会前到标的现场勘查检验标的,了解掌握标的现状和瑕疵。
七、竞买人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拍卖人支付竞买保证金。
保证金数额为:185000元整(壹拾捌万伍仟元整)
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包头市分行营业部
户 名:包头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20315029900100000726011
八、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并具备操作计算机的能力。拍卖人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九、竞买人应在拍卖前提交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需现场查验原件并提供盖章复印件一份)以及保证金缴纳凭证办理竞买手续(允许电子报名)。
十、竞买人办理完毕竞买手续后,注册竞买帐号,由拍卖人激活竞买帐号,激活后请竞买人自行修改密码。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登陆http://www.honglipai.net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程序后,方可竞价。竞买人办理完毕竞买手续后即视为已同意我公司网络竞买须知和拍卖规则,拍卖标的无人竞买,报名该标的的竞买人的保证金抵作违约金不予退还。若因竞买人自身网络问题导致无法出价,可电话委托拍卖人代为出价。
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表明同意遵守拍卖人、网络平台网站公布的全部拍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竞买须知、网络拍卖规则、网上竞买风险提示等)。
十一、竞买人应对竞买帐号及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竞买人使用竞买帐号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二、竞买人对本公司的拍卖方式、佣金比例已做出正式承诺认可,一经承诺,不得反悔。
十三、竞买人必须是已经获取网络竞价竞买资格的确认。竞买资格的获取包括:
——已进行网络竞价竞买登记;
——已交纳网络竞价竞买保证金;
——已获得竞买帐号。
十四、拍卖会开始时间为2023年7月7日上午10时。请竞买人在拍卖会开始前,登陆http://www.honglipai.net,进入我公司网上“拍卖大厅”,等待竞价开始。
各标的竞价开始时间详见后附表-1。
十五、网络竞价采取增价方式。
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
网络竞价采取增价方式。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网络拍卖的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由竞价时间”,时长为10分钟;第二阶段为“限时竞价时间”, 时长为60秒。自由竞价时间开始后方可竞价,“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时间”,限时竞价时间内如有竞买人出价,则系统倒计时时长自动延长 60 秒,直至无竞买人出价,倒计时时间结束,标的拍卖结束,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十六、当出现以下情形,包头嘉得拍卖有限公司、网络平台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竞买人未通过审核,未取得用户名及密码使其无法参与竞价;
(二)竞买人因未按规定正确操作,导致其在报价期限内未报价的;
(三)竞买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其用户名、密码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竞买人因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或网络异常导致无法正常报价;
(五)因不可抗力、网络瘫痪、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六)委托人、拍卖人暂停或终止拍卖的;
(七)竞买人手机或通讯网络故障,使其无法得到本公司通讯信息的。
十七、当出现网络平台各种系统故障或其他异常情况时,拍卖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拍卖,并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竞买人,因此拍卖会期间竞买人手机必须保持开机和正常状态。因系统故障导致拍卖暂停后恢复的,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重新启动拍卖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起拍价为标的初始起拍价。
十八、拍卖活动的时间以网络拍卖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站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九、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先充抵拍卖佣金、网络使用费、拍卖材料费(不退),余款转为拍卖履约定金,并可最终充抵成交价款。
买受人应在成交次日18时前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不签署成交确认书不影响法律效力)。买受人须在成交后五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付款方式以委托方与买受人协议为准)。
成交价款及佣金由买受人直接支付给拍卖人。
二十、未成交竞买人,其保证金于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如数返还。
二十一、买受人按期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后,拍卖人负责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人负责向买受人移交成交标的。委托人的义务仅限于按展示的现状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委托人在必要时给予协助。
二十二、拍卖成交后,拍卖各方当事人不得违约,其行为均受到法律保护和约束。买受人逾期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逾期未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视为违约,标的由拍卖人收回,保证金(定金)不予退还,并应承担本次拍卖会买受人本人和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拍卖人经委托人同意对该项标的再行拍卖的,买受人应承担再行拍卖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若再行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本次成交的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二十三、竞买人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二十四、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二十五、本次拍卖中的未尽事宜,拍卖人有权解释。
二十六、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前对本须知进行修改。
竞买人签字(公司盖章、法人章、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包头嘉得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0日
附表-1 标的网络开拍时间一览表
序号 | 标的 | 所在层数 | 资产类别 | 建筑面积(平米) | 参考价(元) | 备注 | 开拍 时间 | 自由竞 价时间 |
1 | 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西山咀农场丽水嘉苑小区2号商业楼-1-23号 | 1-2/3 | 商业用房 | 113.4 | 907200 | 整体拍卖; 毛坯,有网签。 | 10:00 | 10:00-10:10 |
2 | 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西山咀农场丽水嘉苑小区2号商业楼-1-24号 | 1-2/3 | 商业用房 | 113.4 |
备注:请在开拍前20分钟登录系统,等待开拍。开拍时间以服务器系统时间为准。
接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7月7日上午10时在洪力拍卖平台(网址:www.honglipai.net)召开拍卖会,以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 公开网络拍卖以下优质标的:
序号 | 标的 | 所在层数 | 资产类别 | 建筑面积(平米) | 参考价(元) | 备注 |
1 | 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西山咀农场丽水嘉苑小区2号商业楼-1-23号 | 1-2/3 | 商业用房 | 113.4 | 907200 | 整体拍卖; 毛坯,有网签。 |
2 | 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西山咀农场丽水嘉苑小区2号商业楼-1-24号 | 1-2/3 | 商业用房 | 113.4 |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展示、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从即日起至拍卖会召开之日前一日中午12时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竞买人需携带有效证件及保证金办理现场或网络报名手续;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需现场查验原件并提供盖章复印件一份),携带公章和法人章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500万元(含)以下拍卖标的,保证金按参考价20%缴纳;500万元(含)以上拍卖标的,保证金按参考价10%缴纳,保证金(取整,汇款用途需注明“拍卖保证金+竞买标的序号)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包头市分行营业部
户 名:包头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20315029900100000726011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报名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当代生态大厦-1309室。
注意事项:
1、标的按实际和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标的详细情况,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由委托方向买受人移交,委托方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变更事宜。成交标的产权变更相关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向委托方和产权交易管理机关详细了解,委托方不能保证标的可以过户,目前只能办理网签。成交标的过户时,如因委托方或产权交易管理机关原因导致标的无法过户的,委托方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买受人同意自愿放弃所有诉讼赔偿等权利。
3、如标的存在租赁情况,以委托方提供信息为准。
4、网签变更所需的税费及产权过户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优先购买权人须在拍卖会前两日向拍卖人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拍卖人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请有关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参加拍卖会,本公司不另进行公告送达。
特别说明:
买受人按照成交额的1.2‰向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
如实际拍卖标的的面积与变更或重新办理的产权证书登记面积不符的,拍卖的房屋建筑面积、土地使用面积、规化面积最终以规划部门、房管部门、土地部门重新测量确认为准。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472—2773338 13314859684 18697418219
包头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