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汽车家居建材城1#楼二层229,面积:145.39平米。
拍 卖 规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所有竞买人、委托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并对自己执行本规则的行为负责。
第二条:本次拍卖会前,我公司对所有的拍卖标的进行公告并公开展示,使竞买人对拍卖标的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查看,一经竞价视为竞买人已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未了解拍卖标的而盲目竞买者,责任自负,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的品质和瑕疵,不作任何担保,不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条:本次拍卖会为公开竞价拍卖,竞买人应当按照洪力网拍卖平台设置的规则进行应价和加价,应价最高者得。
第四条:本次拍卖会采取有底价拍卖形式,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一经发现本公司有权宣布拍卖无效。
第五条:在竞买过程中,最高应价延时5分钟后,拍卖成交。
第六条:拍卖标的一经成交,须到我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第七条:根据《拍卖法》的规定,拍卖成交的物品,本公司向买受人按成交价的5%收取佣金。
第八条:竞买人取得标的后成为买受人,此《拍卖规则》、《拍卖成交确认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公司作为受托方,对委托方或竞买方的任何违约行为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有权拒绝任何不具备条件的人参加拍卖活动;本公司有义务为交易双方保密,并根据相关法律和本规则维护委托方、竞买方和本公司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第十一条: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研读本次《拍卖规则》并请遵守各条款规定,竞买人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应与拍卖人签定此规则。
竞买须知
一、拍卖标的展示
1、本次拍卖会是本公司接受委托,对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中公告的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
2、竞买人应当自行查看拍卖标的的现状或向我公司索取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了解拍卖标的存在的瑕疵。竞买人一经提出竞买申请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瑕疵的客观存在、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进行拍卖的事实,并愿意承担参加拍卖会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竞买保证金标准
竞买人向拍卖人交付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不成交的,竞买保证金由拍卖人在拍卖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竞买人无息退还。
三、拍卖结算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拍卖会举行前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先充抵拍卖佣金,余款自动转为履约过户保证金;如买受人构成违约,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买受人还应按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标的移交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由委托方方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
五、特别声明
1、本公司为宣传拍卖标的而在新闻媒体上发布的拍卖公告、以及本公司工作人员向各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的性质、用途等所做的陈述或介绍性内容均为本公司的参考性意见,仅供竞买人参考,而非向竞买人所做出的保证或承诺。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以此为由向我公司提出赔偿性要求的,我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上述拍卖标的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所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欠水、电、暖、物业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拍卖标的现状为准进行拍卖(不包含室内可移动资产),如实际拍卖标的的面积与变更或重新办理的产权证书登记面积不符的,拍卖的房屋建筑面积、土地使用面积、规划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土地部门、规划部门重新测量确认为准。
4、竞买人必须自行勘踏和仔细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了解标的的现状、权属、四至界限、面积等,委托人及拍卖人不对既存瑕疵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接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12月28日上午10时30分,在洪力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1、以上拍卖标的为抵税物品,标的有保留价,按现状拍卖,标的的相关手续及情况以委托人提供的为准,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2、拍卖标的成交后,由委托人移交买受人,交付日期由委托人决定,拍卖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的产权如发生纠纷由委托人负责;
3、以上所有拍品的面积以委托方实际测量为准,单价以起拍价为准。
二、报名须知:
法人持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持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联系我公司履行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成交后抵价款,未成交全额无息退还)。
三、展示及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会前,有竞买意向者与我公司联系咨询并看样。
保证金汇入账号信息:
户名:内蒙古宇恒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505016766370000060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开源 路今日尊府支行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一日下午17时止。
报名地址:五原县税务局会议室
联系电话:13088499318
内蒙古宇恒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