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为济南莱芜粮食储备中心有限公司持有的报废资产,存放于济南莱芜粮食储备中心有限公司院内,拍卖标的均以现场实物为准。
拍 卖 规 则 及 竞 买 须 知
一、本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及价高者得规则制定。
二、本场拍卖会拍卖标的
1、标的简介:标的物为济南莱芜粮食储备中心有限公司持有的报废资产,存放于济南莱芜粮食储备中心有限公司院内,拍卖标的均以现场实物为准。
2、查验标的物联系电话:13306344008
三、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整体拍卖,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包括印刷资料、网上资料、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和评价,是对拍卖标的的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担保。所载拍卖标的状况以现状为准,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的展示时间内仔细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的情况,实地勘察拍卖标的,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拍卖会前没有表示异议并以网上竞价拍卖形式参与竞买的,视为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包括标的所有瑕疵),一经竞买登记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视为自愿接受拍卖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由于竞买人对标的了解不充分所造成的损失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最终竞买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四、本场拍卖会采用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www.honglipai.net)进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平台账号,竞买人参加本场拍卖会即视为同意认可本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内容。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拍卖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竞价时间不完整、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等情形,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人有权延迟和(或)暂停、另行举行拍卖会。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重新启动拍卖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起拍价为标的起始价。如个别竞买人自身操作问题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负其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进行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竞买人应于规定时间内凭有效证件办理竞买登记,缴纳规定数额的保证金;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登记的竞买号牌及其对应的用户名和密码是其在网上拍卖中权利义务的证明,竞买人应对自己的账号和密码进行保密,凡在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竞买人不得扰乱秩序,更不得恶意串通,影响或操纵其他竞买人竞价,如有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加价幅度。竞买人登陆网上竞买大厅,在网络拍卖开始后,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阶梯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出价必须大于最小竞价阶梯及当前最高报价,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点击出价后,系统弹出对话框,网上竞买人点击“确认”即认同此价,不愿意出此价则选择“撤销”。系统对竞买人的每次成功出价都做记录,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经拍卖师确认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
七、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须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竞买不成交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与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手续。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竞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拍卖前委托人依法撤拍,竞买人应无条件服从,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竞买成交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拍卖佣金和部分拍卖成交价款,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拍卖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将竞买保证金在扣除拍卖佣金后转给委托人抵充标的价款。在办理拍卖成交的所有事项中若产生相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无权要求拍卖人从拍卖成交价款中支付任何费用。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向拍卖人缴纳拍卖成交价款的5%作为拍卖佣金。
十一、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约定支付相应价款和拍卖佣金的。
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买受人支付给拍卖人的违约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二、买受人付清与委托人约定的价款后,方可获取拍卖标的,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办理标的物交付手续,且以标的现状交付,标的交付后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三、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接受上述《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之规定。竞买人已经在展示时间内认真查看了上述拍卖标的,了解其一切现状和瑕疵,愿意按照标的的现状参与竞买,对标的展示认可、无异议、接受本《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的一切内容,并愿意承担相关风险。
特别提示:
1.拍卖人有权于拍卖会前修订《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拍卖目录》及《竞买合同书》;
2、本次拍卖标的为报废资产,现状整体拍卖,买受人拆解再生利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各类规定和委托人的要求,因买受人未按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拍卖标的均以现场实物为准,标的拆运期间给委托人财产带来损失或拆运超出拍卖标的范围,由履约保证金中照价扣除相应损失,不足部分由买受人另行缴纳,拒不赔偿的,委托人有权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后,不能正常使用及不能提取的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承担其他或有损耗的风险,以及市场波动较大引起的损失或风险。委托人不负责切割拆解,买受人切割拆解须按国家相关规定,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的拆除、垃圾处理、清理场地、运输等相关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责任,拍卖人、委托人概不负责。
5、买受人应尽到安全防范义务,在拍卖标的拆除、搬运、清理等过程中需要专业设备和人员操作的,买受人应按照委托人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设备和人员,进行相应培训并符合国家有关设备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买受人未按相关规定进行标的转移的,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在拆除、装卸、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等一切安全事故及经济赔偿均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竞买人签字确认:
山东兴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资产拍卖公告
我公司接受委托,定于2023年12月31日9:00时在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www.honglipai.net)对济南莱芜粮食储备中心有限公司的下列报废资产进行现状整体拍卖。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起拍价 |
1 | 两用输送机 | TDYU10-10米 | 台 | 1 | 28,600.00 |
2 | 两用输送机 | TDS250-12米 | 台 | 2 |
3 | 两用输送机 | TDY5015-15米 | 台 | 2 |
4 | 移动式清筛机 |
| 台 | 1 |
5 | 补仓机 | CDSB40X10 | 台 | 1 |
6 | 装车机 | 12米 | 台 | 1 |
7 | 灌包机 | BG-1 | 台 | 2 |
8 | 电子汽车衡 | SCS-100-D型 | 台 | 1 |
9 | 散包两用输送机 | DSY5015-18米 | 台 | 1 |
10 | 塔式补仓机 | CDSB40X10 | 台 | 1 |
11 | 扒谷机 | YL-500 | 台 | 2 |
一、拍卖标的:
标的物为济南莱芜粮食储备中心有限公司持有的报废资产,存放于济南莱芜粮食储备中心有限公司院内,拍卖标的均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竞买人登记:
1、竞买人须具备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并具物资回收相关资质。登记报名前需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竞买保证金汇至户名:山东兴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开户行:青岛银行莱芜分行营业部,账号:722010200003948。汇款后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物资回收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办理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银行汇款回单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2、保证金缴纳及登记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16:00前
3、登记地点: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南路116号丽景花园9号楼302室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自2023年12月29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四、其他:
1、郑重声明我公司不担保拍卖标的的真伪和品质,对可能存在的质量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对其的介绍、表述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充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2、本次拍卖标的为报废资产,现状整体拍卖,买受人拆解再生利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各类规定和委托人的要求,因买受人未按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的拆除、垃圾处理、清理场地、运输等相关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责任,拍卖人、委托人概不负责。
五、联系人:王忠 13306344008
山东兴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