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广场出站口右侧小屋一间,租赁期限3年。租赁合同内容:
甲方:聊城市市政经营开发中心
乙方:
聊城市市政经营开发中心(甲方) 火车站广场出站口服务小屋使用权经由 在国内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乙方)竞拍得租赁权。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具体位置及内容
1.位置:聊城市火车站广场出站口右侧。
2.内容:火车站广场出站口服务小屋使用权。
第二条 合同期限和费用
1.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叁年。在执行合同期间,若遇上级政策改变或甲方业务范围变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2.租赁合同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所租赁房屋;乙方逾期不交还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赁房屋。
3.租赁费用:经公开拍卖成交价为每年的租赁费人民币 元,叁年租赁期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整。乙方须于拍卖成交后一次性交齐第一年租赁费;下一年度租赁费应在上一年租赁到期日前一个月交纳,如未按期交纳,按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收回并对外行使租赁权。
第三条 租赁用途
1.乙方承租该房屋用途为:展现城市风貌的文化宣传、旅游服务、代表城市特色韵味的特产或便民服务(禁止餐饮饭店)。乙方承诺使用承租场所从事的各项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影响停车场正常环境,并独立承担完全责任。
2.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后15日内,乙方将承租房屋全部交还甲方,甲方予以验收。按合同约定乙方可移走的所有物品同时移走,逾期未移走的,甲方有权处置。
第四条 双方责任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对房屋的合法、合理使用。
2.甲方承诺该房屋未设定抵押、担保,未涉及法律诉讼。
3.甲方应按租赁期限规定按时将房屋交付乙方,乙方予以验收。甲方负责入室前端电的维修维护,以确保其良好的状态。室内部分由乙方负责维修,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范,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承诺使用承租房屋从事的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独立承担完全责任。如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等情形的,乙方应充分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行政处罚金及诉讼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各项费用)。
5.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不得擅自在租凭房屋所在场所内开展其他商业经营、商业宣传等活动,不得超出所承租房屋范围开展经营活动或占用广场场地经营,一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6.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承租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7.租赁期,乙方如利用(使用)所租赁房屋外墙面进行广告宣传,需先申报甲方进行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在节假日或重大宣传时间期,甲方有需使用外墙面发布公益性宣传,乙方需无条件服从,宣传制做费用由甲方承担。
8.乙方有义务保护好所使用房屋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租赁期内,乙方自行承担水电费,并负责小屋的日常维护维修。乙方对该房屋进行简易装修,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所进行的简易装修,不得影响房屋安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后,乙方房屋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由乙方自行拆除,不存在向甲方提出拆价补偿事宜。
9.乙方对使用租赁房屋的安全负责,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乙方承租期间必须遵守安全规定,因乙方造成的安全事项和伤害,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应该保障租赁房屋内各项设施的安全。经甲方提出安全整改要求,乙方故意脱延、推诿,对出现的安全问题不主动、不积极,造成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0.承租期间,乙方出现重大恶劣事件,造成特别大的负面影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所有赔偿及损失。
第五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拆迁范围的;
2.该房屋因政府或甲方重新规划或改造的;
3.因法定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而无法继续使用的;
4.非甲乙双方因素致使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2.不支付或者不按约定支付应由乙方负担的各项费用;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
4.违反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增设他物或不承担维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6.违反安全规定,拒不即该整改;
7.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合同期满后,甲方根据各乙方工作情况,考虑是否续签服务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给予确定。
第七条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甲方的所有损失,及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因处理乙方违约的所有费用。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聊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甲方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首先采用第(1)种方式予以解决。
第九条 补充协议
1.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补充条款不应违背原合同实质性内容。
2.本合同的签署及合同项目的实施由 为合同签署的鉴证方。
第十条 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拍卖机构壹份,本协议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拍卖机构(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拍卖竞买规则及须知
1、本次拍卖利用“洪力网络拍卖平台”(www.honglipai.net)进行公开拍卖,请各位竞买人提前登陆该网站平台注册账号;也可在手机微信端添加“洪力”公众号,使用手机操作。
2、参与竞买步骤:竞买人在“洪力网”平台注册账号后,进入网站或公众号,搜索查看各拍卖标的,并参与竞价。
3、建议竞买人使用本人手机号注册,该手机号将在缴纳保证金时予以确认;
4、竞买人应在缴纳保证金时提供竞买人在洪力网的注册账号,以便本拍卖公司将根据保证金缴纳情况予以开通竞买人的竞买权限。
请各竞买人务必在拍卖会竞价开始前(2024年1月5日上午9点)确认账号在系统是否显示已缴纳保证金,如显示未缴纳保证金,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否则造成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竞价的,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拍卖程序
本场拍卖采用在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竞买人应规定时间内登录“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参与竞价。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注册账号、参与竞价,由竞买人承担相应责任。
(1)拍卖竞价开始后,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竞价交易系统进行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的方式。在规定时间里,报价可多次进行,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系统显示的起拍价,其后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
(2)本次拍卖增价幅度单位可能为200元500元或1000元、2000元5000元,10000元每个标的的增价幅度由拍卖机构根据标的状况、价值进行合理设置。竞买人应在出价时应特别注意各拍卖标的增加幅度,确认每次出价金额。
(3)本次拍卖在2024年1月5日上午9点开始竞价,截止时间约为2024年1月5日上午11点30分,请各竞买人自行安排时间进行参与标的竞价;
(4)竞买人一经应价,不能撤回,当后有更高的价格出现时,前一报价失效。标的竞价时,在竞价截止时间前30秒内有竞买人再出价的,系统将会自动延时30秒,直到最后30秒时间内无人再出价时,竞买成交,该标的竞价结束,此时最高报价即为本次拍卖标的的最终拍卖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买受人。
6、网络竞买风险告知:
(一)网络竞价系统操作提示
(1)竞买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自备终端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竞买人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通过点击“退出系统”及时安全退出。
(2)网络竞价中,竞买人在同一时间,在同一台终端只能使用一个账户参与一场竞价会。
(3)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力因素,竞买人应尽量在竞价期内充分出价。
(二)网络竞价风险告知
在网络竞价过程中若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竞买人应对本人网络竞价账户安全负责,在本人以该账户正式登录进入本场网络竞价会之后,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行为的;竞买人应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
(2)在网络竞价过程中,竞价时间应以竞价页面上显示的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与竞价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竞买人未及时参与竞价的;
(3)在正式竞价会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误操作,导致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的;
(4)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5)由于竞买人在同一个终端通过多个竞价账户进行竞价而造成系统响应变慢、死机、报价错误等情况的。
(6)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网络平台出现故障、系统故障、黑客攻击等)以及因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网站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所导致报价中断、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等情形的。
(三)网络竞价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的处理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洪力网”系统平台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中断、竞价界面无法显示等情况),拍卖机构可临时决定本场网络竞价会暂停或组织现场竞价, 并向全体竞买人作出解释说明。
7、竞买须知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以下称拍卖人)接受委托,于2024年1月5日面向社会公开拍卖:聊城市租赁权一宗。为使本次拍卖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本须知:
(1)成交后5日内买受人需与聊城市市政经营开发中心签订《租赁合同》,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表明完全认可《租赁合同》相关内容条款,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与聊城市市政经营开发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拍卖标的清单数据仅供参考,一切以现场实物为准,交接时不再丈量请竞买人认真现场踏勘。
8、拍卖成交后的约定:
(1)竞买人竞得拍卖标的,须及时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等有关文件,买受人如不签署拍卖成交文件,也不能对抗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
(2)交接标的过程中如与其他公民、法人或组织侵害其利益或与其产生纠纷,应自行协商解决或另行诉讼解决,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情形下拍卖代理机构均不应当成为该争议的当事人,无论该等仲裁或诉讼均不得针对拍卖代理机构。
拍卖成交后,佣金比例(以线下竞买协议约定比例为准),佣金我公司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以后不管任何原因买受人交纳的佣金拍卖人不退。 另外买受人需缴纳10000元履约保证金,标的交接处理完毕后无违约无息退还。
9、违约责任: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须知约定,买受人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其已构成实质性违约,取消其买受人资格:
1、采取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买成交的;
2、拒付拍卖成交价款、拒绝交接标的逾期5日以上的;
3、违反拍卖文件中相关其他约定的。
当买受人发生以上违约情形时,买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或者拍卖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规定:“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可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向买受人进行追诉的权利。
10、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一旦作出参拍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及本须知全部内容,履行拍卖成交之后的义务。
2、本拍卖标的的《拍卖公告》、《拍卖竞买规则及须知》、《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资料为本次拍卖活动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拍卖会前拍卖人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修正或补充拍卖资料,修正或补充的拍卖资料具有约束力。
4、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竞买人承诺:本竞买人拍卖前已认真、仔细阅读该《拍卖竞买规则及须知》《竞买协议》等拍卖相关资料,对其意思表示已清楚明白,对以上内容无任何异议。在标的展示日期内对于标的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充分了解,同意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竞买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
咨询电话:拍卖业务咨询:13562008517技术咨询监督洪力网:13335125867
报名电话:13562008517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年 月 日
聊城市租赁权一宗拍卖公告
中国拍卖行业资质AAA企业
银拍公字(2023)第403号(总第4651期)聊城分公司2023-11号
一、项目名称:聊城市租赁权一宗拍卖公告
二、项目编号:XLCCQJY-2023-351
三、转让标的基本情况:位于聊城城区房屋、电子屏等租赁权一宗,租赁期限3年。
四、受让方资格要求:
1、竞买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并自愿承担拍卖竞价的风险。
2、竞买人向拍卖公司交纳竞买保证金及签署拍卖文件是获得竞买资格的前提条件。
五、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止,于聊城市标的所在地。
六、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应提交依法成立的有关证件、复印件及其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拍卖人审核,拍卖人有权决定代理人能否参加拍卖活动。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 1月4日16时。
2、报名地点:聊城市开发区创业大厦B塔1812室。
八、保证金交纳方式、交纳时间:
1、交纳方式:现金或电汇交至我公司指定账户。不成交保证金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数退还。
2、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1 月 4日16时。
九、拍卖时间、地点及方式:2024年1月5日上午9时,利用洪力拍卖平台”(www.honglipai.net)进行网络竞价。
十、拍卖公司联系方式:13562008517(米先生)
公司地址:聊城市利民东路66号4楼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2023年 12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