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原苏独仑乡)苏独仑农场学校教室、办公室配套设施5年的租赁权(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建筑面积1953.43平方米,占地面积26556.29平方米。参考价6.25万元/1年,12.5万元/5年,租赁期为5年,因要求租赁方建设院墙大门、铺设砂石路,减免3年租金,租赁税由买受人承担,保证金 1万元。
附租赁合同
乌拉特前旗苏独仑农场学校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乌拉特前旗教育局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苏独仑农场学校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
一、租赁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情况
甲方将位于苏独仑农场学校的占地面积为26556.29㎡的校园及地上建筑物以有偿的方式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5年,即自2024年 月 日起至2028年 月 日止。
三、交付时间
本租赁合同在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见后附建筑物清单)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承租。乙方有权按实际经营需求在符合用地规划及法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进行建设投资等活动。
四、租金计算、付款方式
1.租金计算:
甲、乙双方约定,每年租金参考价为人民币62500元(大写:陆万贰千伍佰元整),最终年租金以竞拍成交价为准。
2.押金: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10000元押金。
3.租金支付:
根据国有资产租赁有关政策,基于乙方投资建设改造等原因,免三年租金,2025年2月1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拍卖成交价50%的租金,2028年2月1日前向甲方支付拍卖成交价50%的租金。乙方须按协议约定缴清租金,如乙方不按约定交纳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押金不予退还。甲方收取租金时开据相关收款手续。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建设围墙、大门、彩钢厂房、铺设砂石路,将使用的土地按照学校占地面积进行围挡,不得将土地出卖、抵押给第三方,对于甲方原有的建筑物,乙方要进行及时维护,保证房屋的安全性,不得进行拆除,否则不予退还押金。
2.在符合法律及政策的有关要求及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可以按经营需求进行相关投资建设,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租赁期内拥有自主经营权,乙方从事经营生产活动时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及损失与甲方无关。
4.租赁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及政策调整等原因甲方需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时,乙方要无条件同意,同时终止合同。
六、双方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同等价格,乙方享有优先权,合同终止后,乙方在地上投资建设的不动产归甲方所有,并退还押金。
七、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拍卖规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所有竞买人、委托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并对自己执行本规则的行为负责。
第二条:本次拍卖会前,我公司对所有的拍卖标的进行公告并公开展示,使竞买人对拍卖标的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查看,一经竞价视为竞买人已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未了解拍卖标的而盲目竞买者,责任自负,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的品质和瑕疵,不作任何担保,不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条:本次拍卖会为公开竞价拍卖,竞买人应当按照洪力网拍卖平台设置的规则进行应价和加价,应价最高者得。
第四条:本次拍卖会采取有底价拍卖形式,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一经发现本公司有权宣布拍卖无效。
第五条:在竞买过程中,最高应价延时5分钟后,拍卖成交。
第六条:拍卖标的一经成交,须在3日内与我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第七条:第七条:根据《拍卖法》的规定,拍卖成交的物品,本公司按成交价的5%向买受人收取佣金。
第八条:竞买人取得标的后成为买受人,此《拍卖规则》、《拍卖成交确认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第九条:本公司作为受托方,对委托方或竞买方的任何违约行为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本公司有权拒绝任何不具备条件的人参加拍卖活动;本公司有义务为交易双方保密,并根据相关法律和本规则维护委托方、竞买方和本公司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研读本次《拍卖规则》并请遵守各条款规定,竞买人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应与拍卖人签定此规则。
竞 买 须 知
一、拍卖标的展示
1、本次拍卖会是本公司接受委托,对2024年1月30日在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网站、乌拉特前旗生活向导、微信公众平台、洪力网中公告的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
2、竞买人应当自行查看拍卖标的或向我公司索取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了解拍卖标的存在的瑕疵。竞买人一经提出竞买申请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瑕疵的客观存在,并愿意承担参加拍卖会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竞买保证金标准
竞买人向拍卖人交付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三、拍卖结算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拍卖会举行前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先充抵拍卖佣金(拍卖佣金为拍卖成交价的5%)。
2、拍卖成交价款按委托方要求支付,如不能按委托方要求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则构成违约,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买受人还应按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标的移交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付清拍卖佣金后,按委托方要求签订租赁合同。
五、特别声明
1.按拍卖人的规定竞买人有权在拍卖前对拍卖标的进行现场勘验,了解拍卖标的现状,仔细审视拍卖标的现状及品质,如不参加标的勘验,则表示放弃此项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自担,后果自负。竞买人一经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名称、数量、规格、品质、存放地点等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片、图表、新闻媒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任何保证,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不得以拍卖人未充分披露标的瑕疵为由向拍卖人提出异议,不得追究拍卖人的责任。
2.相关要求详见租赁合同模板,该模板所写内容最终以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内容为准。
3.本次拍卖的所有标的均不能提供发票,不含任何税费。
六、网络拍卖风险提示:
1、网络拍卖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出价不同于现场出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本人承担。
2、竞买人须认真保管竞买账号和密码,因泄露、丢失、遗忘登录密码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拍卖人及洪力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3、拍卖程序因委托方撤回委托,或因不可抗力等意外事件发生使网络拍卖程序暂停或终止的,委托人、拍卖人及洪力网不承担违约责任。
接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2月6日上午10时在洪力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位于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原苏独仑乡)苏独仑农场学校教室、办公室配套设施5年的租赁权(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建筑面积1953.43平方米,占地面积26556.29平方米。参考价6.25万元/1年,12.5万元/5年,租赁期为5年,因要求租赁方建设院墙大门、铺设砂石路,减免3年租金,租赁税由买受人承担,保证金 1万元。
报名及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会前,有意竞买者可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到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进行现场勘验。
报名须知:后附租赁合同模板,竞买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竞买保证金,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特别说明:
1.按拍卖人的规定竞买人有权在拍卖前对拍卖标的进行现场勘验,了解拍卖标的现状,仔细审视拍卖标的现状及品质,如不参加标的勘验,则表示放弃此项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自担,后果自负。竞买人一经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名称、数量、规格、品质、存放地点等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片、图表、新闻媒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任何保证,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不得以拍卖人未充分披露标的瑕疵为由向拍卖人提出异议,不得追究拍卖人的责任。
2.相关要求详见租赁合同模板,该模板所写内容最终以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内容为准。
3.本次拍卖的所有标的均不能提供发票,不含任何税费。
报名地址:临河区新华西街泰城御景13号写字楼1020室。
咨询电话:13847864601 18047891726
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拍卖信息,微信号:BYNESXCPM

2024年1月30日
巴彦淖尔市信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附租赁合同
乌拉特前旗苏独仑农场学校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乌拉特前旗教育局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苏独仑农场学校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
一、租赁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情况
甲方将位于苏独仑农场学校的占地面积为26556.29㎡的校园及地上建筑物以有偿的方式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5年,即自2024年 月 日起至2028年 月 日止。
三、交付时间
本租赁合同在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见后附建筑物清单)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承租。乙方有权按实际经营需求在符合用地规划及法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进行建设投资等活动。
四、租金计算、付款方式
1.租金计算:
甲、乙双方约定,每年租金参考价为人民币62500元(大写:陆万贰千伍佰元整),最终年租金以竞拍成交价为准。
2.押金: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10000元押金。
3.租金支付:
根据国有资产租赁有关政策,基于乙方投资建设改造等原因,免三年租金,2025年2月1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拍卖成交价50%的租金,2028年2月1日前向甲方支付拍卖成交价50%的租金。乙方须按协议约定缴清租金,如乙方不按约定交纳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押金不予退还。甲方收取租金时开据相关收款手续。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建设围墙、大门、彩钢厂房、铺设砂石路,将使用的土地按照学校占地面积进行围挡,不得将土地出卖、抵押给第三方,对于甲方原有的建筑物,乙方要进行及时维护,保证房屋的安全性,不得进行拆除,否则不予退还押金。
2.在符合法律及政策的有关要求及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可以按经营需求进行相关投资建设,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租赁期内拥有自主经营权,乙方从事经营生产活动时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及损失与甲方无关。
4.租赁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及政策调整等原因甲方需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时,乙方要无条件同意,同时终止合同。
六、双方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同等价格,乙方享有优先权,合同终止后,乙方在地上投资建设的不动产归甲方所有,并退还押金。
七、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