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 买 协 议 书
竞买人:
拍卖人:四川旗标拍卖有限公司
绵阳旗标拍卖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竞买人与拍卖人就下述标的拍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标的情况
四川省绵阳市长虹大道中段110号地上1层至3层部分房产,标的建筑面积共计20753.34平方米,标的情况详见标的产权证书【附件1】。标的按现状整体拍卖,起拍价10,000万元。
二、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已设有租赁关系的处理方式:买受人(成交的竞买人)同意按本次拍卖标的的物业现状和经营现状进行竞买,并确保无条件承接委托人与商家(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履行合同出租人的全部权利、义务和责任。
2.委托人、拍卖人已经对本次拍卖标的房屋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情况、产权性质、房屋结构、债务等)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或瑕疵等基本情况,向竞买人进行了如实的说明(见【附件2】《房屋风险及瑕疵说明》)。竞买人应自行查验拍卖标的,对拍卖标的进行充分调查和了解,竞买人办理完毕竞买报名手续,则视为竞买人已完成实地踏勘并完全了解、认可和接受标的现状和瑕疵、风险。
3.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已经设有抵押,委托人确认能够解除标的房屋上的抵押,使标的房屋处于能够完成过户交易的状态。
4.标的现有的租赁关系:详见《租赁合同清单》及租赁合同复印件【附件3】。
5.为标的商场(地下负1层至地上4层,共5层)配套服务的共用附属设施分为两类:一类为买受人独立使用的,买受人应自行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另一类为买受人与其他业主共同使用的,应由买受人与其他业主协商分摊所发生的费用。
产生的费用为:管理费用、能耗费、维保费、维修费、年检费、清洁费等。
共用设施详见《共用设施清单》【附件4】。
6.委托人需提供可以为标的商场(地下负1层至地上4层,共5层)共同利用的外墙广告位现状清单。标的移交后,买受人应与其他楼层商家协商使用,并按照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使用手续,《外墙广告位清单》见【附件5】。
7.《房屋档案清单》:“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和地上1层至3层的竣工图及文字说明见【附件6】。
8.其他材料见【附件7】。
9.标的面积、用途、年限等数据以标的产权证书为依据。若该数据与标的现状或重新分割、合并后的数据,或与不动产管理部门重新核定的数据不符,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效力。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均不多退少补,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与费用。
10.委托人、拍卖人提供的与标的有关的资料、数据均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自行查验拍卖标的,并向有关单位了解、核实标的相关情况。拍卖人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的标的房屋质量(地面沉降、墙面及地面开裂、渗水等)、房屋面积、房屋使用功能、房屋用途改变、配套设施、消防整改、物业管理、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及土地用途的改变和使用年限、规划调整、拆迁和租赁情况,以及权证或其他权利瑕疵等】。
三、标的拍卖时间与拍卖平台
拍卖时间:2024年2月7日15:00开始;
拍卖平台:洪力拍卖平台(手机端:微信公众号搜索“洪力”、电脑端:www.honglipai.net)。
四、竞买保证金及竞买报名
1.竞买人应于2024年2月7日12:00前将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付至指定账户(户名:四川旗标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成都金牛支行;账号:39900188000607913;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并凭有效身份证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4年2月7日12:00前至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路9号罗浮广场708室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否则不具备竞买资格。
2.未成交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退还至竞买人原付款账户。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首先用于支付买受人应向拍卖人支付的拍卖佣金,余额转为履约定金,履约定金在买受人不存在违约行为的前提下转为购房款。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成交手续办理
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当日17:00前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履行成交确认手续,并于拍卖成交次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商业房产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商业房产买卖合同样本》见【附件8】。
六、拍卖佣金、软件使用费
1.买受人应按标的成交价的2%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支付方式为在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拍卖佣金不因买受人单方面违约而减免或退还。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系统提示向洪力拍卖平台(手机端:微信公众号搜索“洪力”、电脑端:www.honglipai.net)线上支付标的成交价0.12%的软件使用费(详见洪力拍卖平台《平台软件使用费收费规则》),逾期未支付的按洪力拍卖平台规定执行。
七、成交价款(购房款)
1.委托人、买受人双方同意买受人购房款的存入和委托人收取购房款,均应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通过公证处的公证提存账户存入和支付。
2.拍卖成交当日,拍卖人将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500万元扣除买受人应向拍卖人支付的拍卖佣金后转为买受人对委托人的履约定金,由拍卖人代付到委托人指定账户。该定金不计息。
若买受人不存在违约的行为,则履约定金在委托人与买受人双方结算时转为购房款。
3.委托人在收到上述履约定金的次日,买受人将全部购房款的尾款存入双方共同确认的位于绵阳市内的公证处设立的公证提存账户。该笔款项存入后,公证处向买受人出具一式两份公证书,买受人应将其中一份交委托人。
若买受人逾期未按时、足额向公证提存账户存入购房尾款,则视为买受人根本性违约,委托人有权选择要求买受人限期继续履行合同;或单方面解除拍卖成交和《买卖合同》、终止本次交易,履约定金不予退还。
4.公证处凭收到委托人的“拟解除银行贷款抵押告知”后,直接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支付购房款2500万元,主要用于委托人归还银行贷款,解除标的原抵押登记。
5.委托人解除标的原抵押登记后,在买受人尚未过户前,若买受人需要融资/贷款,委托人可配合为买受人的融资/贷款办理标的他项权利登记。在他项权利登记办理完成的当日,由公证处直接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支付全部购房尾款。
八、标的交付(转移)时间、方式
1.委托人收到上述全部购房款,且委托人、买受人双方交清本次交易全部税费后的5个工作日内,委托人、买受人双方以本次拍卖标的物业现状和相关合同附件约定的标准,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本次交易标的的移交以《买卖合同》相关附件为基础,以委托人、买受人双方的签收文件作为交付凭据。
2.以标的房屋交付日为基准日,房屋交付前所产生的费用、债务、责任由委托人享有并承担;房屋交付后所产生的费用、债务、责任由买受人享有并承担。
3.委托人、买受人双方确认,标的房屋交付之日,即视为委托人的全部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若买受人延迟办理标的产权过户,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后果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委托人、买受人双方确认,已经与现有租户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租户对标的装饰装修或添附的设施设备的处置条款。
若因上述原因导致租户与买受人发生争议,买受人应按原租赁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
5.非因拍卖人的原因,标的逾期未移交的,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6.标的房屋交付的次日,标的所涉原租赁合同权利义务由买受人承继。
若委托人已收取的租赁收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金、押金等)预收至标的房屋交付日之后的,则委托人将应由买受人享有的租赁收益随房屋移交手续支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应向委托人或租户提供符合财税规定的票据。
7.委托人、买受人双方应结清标的截止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当天所产生的能耗、年检、税费等各项费用;并协助买受人至水电气视讯等相关部门变更能源供应合同及过户手续。
九、标的权证变更登记及税、费的支付
1.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买受人双方交清本次交易的全部税、费,且委托人收到本次交易的全部购房款后,买受人负责自行采取带押过户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的全部过户手续。拍卖人提供拍卖成交证明材料,权证变更所需其他资料由委托人和买受人负责提供。
2.后期标的的产权过户工作,若存在委托人为买受人办理标的他项权利登记事宜,则自办理标的他项权利登记之日起计,由买受人负责在3个月之内办理完毕产权过户,委托人予以配合;若因买受人产权过户办理延迟而导致的一切责任,概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次标的交易所产生的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由委托人、买受人各自承担应缴部分。
十、违约责任与违约金
1.竞买人如有恶意串通、恶意出价、干扰其他竞买人竞价、扰乱拍卖竞价秩序的行为,视为违约,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2.竞买人出价(包括但不限于真实意愿出价,或因不清楚出价规则、不会操作电子设备等原因而出错价格,或误点出价按钮,或误输入价格出价,或因自身电子设备系统死机/网络不畅而多次重复出价等)成为买受人后又悔拍的,视为该买受人违约,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买受人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均视为违约:
(1)未按约定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文件;
(2)未按约定支付相应购房款的;
(3)未按约定与委托人签署《买卖合同》的;
(4)未按《房产拍卖公告》《竞买协议书》《网络拍卖规则与注意事项》《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文件要求履行其义务的。
4.出现本条第3款的违约情形之一的,买受人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履约定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拍卖人有权(经委托人同意)依法单方面取消与其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有关规定,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拍卖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3)其他相应法律责任和拍卖人的维权费用。
5.《买卖合同》签订后,委托人、买受人双方按《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及义务。
6.若买受人违约给拍卖人、委托人及第三人造成损害的,除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十一、免责条款
拍卖人提供的标的拍卖资料,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表明拍卖人对标的作任何形式的担保。竞买人认为标的拍卖资料不足,或对拍卖资料有疑问之处,应自行到有关单位查询、了解、核实。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表明其完全了解有关本次拍卖活动的全部内容,认可标的现状,并愿意承担参加标的拍卖所产生的相应法律后果。竞买人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作了解而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
十二、其他约定
1.委托人、买受人双方确认,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时,可在“商业房产买卖合同样本(主要条款)”的基础上进行补充。
2.与本次拍卖标的有关的《房产拍卖公告》《竞买协议书》等拍卖文件,均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有效附件,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签署的与标的拍卖有关的文件是核心商业机密,双方均应严格保密。
4.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标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送达条款:协议双方以本协议双方提供的收件地址为准收、发文件,用邮寄的方式,投递后第3天视为送达。
6.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竞买人与拍卖人各执一份,签订于2024年 月 日,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至约定事项完成后立即终止。
附件:1.标的产权证书复印件
2.《房屋风险及瑕疵说明》
3.《租赁合同清单》及租赁合同复印件
4.《共用设施清单》
5.《外墙广告位清单》
6.《房屋档案清单》
7.其他材料
8.《商业房产买卖合同样本》(主要条款)
商业房产买卖合同样本(主要条款).pdf
(以下无正文)
竞买人(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 拍卖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028-85065567 |
网络拍卖规则与注意事项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并参照国家标准《网络拍卖规程》(GB/T 32674-2016)制定。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并遵守本规则。
一、名词释义
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术语》《网络拍卖规程》(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址www.caa123.org.cn)。
二、标的展示
标的自《房产拍卖公告》(以下简称《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竞买人应自行查验拍卖标的,向拍卖人以及相关单位咨询、了解标的及与拍卖有关的信息。竞买人办理完毕竞买手续,即表明其完全了解有关本次拍卖活动的全部内容,认可标的现状,并愿意承担参加标的拍卖所产生的相应法律后果。竞买人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作了解而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
三、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应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应根据标的《拍卖公告》等拍卖文件的规定,在拍卖人处办理完毕竞买报名手续,取得合法竞买资格。
四、拍卖资料
拍卖人提供的标的拍卖资料,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表明拍卖人对标的作任何形式的担保。竞买人认为标的拍卖资料不足,或对拍卖资料有疑问之处,应自行到有关单位查询、了解、核实。
五、拍卖方式
拍卖方式为有保留价增价式网络竞价,加价幅度以网络竞价页面显示金额为准。
六、竞买程序
1.竞买人按《拍卖公告》《拍卖延期公告》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到拍卖人处办理完毕竞买报名手续后,再进入洪力拍卖平台(手机端:微信公众号搜索“洪力”、电脑端:www.honglipai.net)自行完成线上注册、报名后,联系拍卖人开通竞买权限,方可参与竞买。
2.竞买人在2024年2月7日15:00登录洪力拍卖平台,进入“四川省绵阳市长虹大道中段110号地上1层至3层部分房产”竞价页面,开始网上竞价。
3.标的竞价时间为30分钟,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延时时间均为5分钟。在拍卖竞价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又有新的出价,则从新的出价时间起再延长5分钟,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延时竞价时间结束没有新的出价,则竞价结束。
所有时间以网络技术支持方的服务器时间和服务器接收出价的时间为准。
4.竞买人可根据系统平台页面上显示的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加价阶梯按钮,竞买人可点击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重要提示:竞买人出价时请务必看清价格并确认价格,谨慎出价)。加价必须大于等于一倍竞价阶梯,且为竞价阶梯的整数倍,否则无法出价(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价位享有优先购买权,可以以同等价位出价)。系统记录竞买人的每次成功出价。竞买人一经成功出价,不得反悔撤回。
5.竞买人的每一次成功出价,都可能导致其他竞买人失去竞买成功的机会,所以请竞买人谨慎参拍,理性竞价。一旦竞买成功,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或撤销本次拍卖结果。
6.在网络竞价时间内出价最高且不低于保留价的竞买人即成为标的买受人,该最高价即为标的成交价(该价格不含任何税、费、佣金)。竞买人若竞买成功,网络系统将提示“成交”。
7.若竞买人的最高出价低于标的保留价,或无竞买人响应标的起拍价,标的流拍。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14条及《网络拍卖规程》(GB/T 32674-2016)7.2.1及7.3.3相关规定,本场网络拍卖会由我公司派驻的国家注册拍卖师行使主持权。该拍卖师有权在拍卖结束之前任何时间暂停拍卖、继续拍卖、取消拍卖或采取其认为适当的其他行为处理网络拍卖突发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撤回标的、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拍卖不能正常进行、网络故障等),若出现上述情况,委托人、拍卖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七、拍卖成交手续办理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当日17:00前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履行成交确认手续。
八、注意事项
1.竞买人应按标的《拍卖公告》《拍卖延期公告》规定的时间、方式参加拍卖会,逾期作弃权处理。
2.本次拍卖标的以《拍卖公告》中所列示的固定资产为限,除此范围之外的其他物品及财产权利不在本次拍卖之列。
3.凡在网络拍卖平台上以竞买人的账号和密码登陆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网络竞买人应当对以其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负法律责任。因此,务请竞买人谨慎管理自己的平台登录账号和登录密码。
4.若竞买人因如下行为未能及时参与竞价,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竞买人自行承担:
(1)未及时注册、实名认证、登录,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信息,未及时出价等;
(2)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价的;
(3)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
5.互联网存在其固有的不稳定因素,标的网络拍卖不能排除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等风险,竞买人使用网络拍卖信息系统,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所导致的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的风险。
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竞买人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使用网络拍卖平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表明认同和接受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拍卖会现场传导给客户端的标的图文信息、拍卖师的主持、成交价的确认等。
6.若网络拍卖过程中出现网络平台信息中断、图文变异、系统瘫痪、黑客攻击等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的情形,经委托人同意后,拍卖人将择时重新启动拍卖程序,重启后的拍卖程序参与者为中止前的全体竞买人。
若发生重启拍卖的情形,拍卖人将以短信方式发送通知至全体竞买人预留的手机电话。竞买人应随时注意收取该重启通知并自行承担因其手机通信不畅造成的风险。
九、如有其它补充说明事项,由拍卖人于网络拍卖平台发布。
竞买人签名(盖章):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