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内蒙古银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10时00分起至2024年4月26日11时00分止(延时除外)在洪力网(http://www.honglipai.net)召开拍卖会, 公开网络拍卖以下标的:
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展示地点 |
1 | 北京牌轻型厢式货车(蒙BUB007)(车辆状态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 | 2331 | 2331 | 包头市公安局 直属侦查一分局院内 |
2 | 北京牌轻型厢式货车(蒙B575KE) | 10500 | 10500 | 包头市公安局 直属侦查一分局院内 |
3 | 圆弧齿轮油泵(配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防爆转换开关) | 1168 | 1168 | 包头市公安局 直属侦查一分局院内 |
4 | 汽油票:仅限广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加油使用,面额300元/张(共176张);面额10元/张(共3张)。开具日期:2022年8月31日,有效期三年。 | 37402 | 13000 | 广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 |
5 | 涉案半挂车(16辆)大梁及箱体部分、部分半成品 | 1558 | 1558 | 昆河西路木材厂院内 |
拍卖方式:网络公开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两人(含两人)报名方可开拍
展示、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从即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16时止。竞买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或者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现场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两份,以公司报名的需加盖公章)及保证金缴纳凭证。以公司报名的需携带公章、法人章,现场办理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及成交款汇入以下账户:
汇入名称:内蒙古银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包头市开发区支行,账号:152403171622。
竞买人条件及要求: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自然人。标的勘验是竞买人的权利。竞买人进入标的存放现场,须遵守相关安全要求,相关事故责任、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报名地点: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路2号总部经济园1-D906。
注意事项:
1、标的按实际和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标的详细情况,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保留价及成交价为不含税费价格,委托人不承担成交后发生的相关税费(装运费、增值税等),所有相关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委托人拍卖人不提供发票,竞买人须在竞买前向税务机关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和金额。
3、标的由委托人向买受人进行移交。标的移交时产生的人工费、装车费、运输费、修路费等各项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并确保工人装卸时的人身安全,装车、运输过程中发生伤害事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24年4月25日16:00前向拍卖人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拍卖人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请有关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参加拍卖会,本公司不另进行公告送达。
6、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与拍卖人联系。
7、拍卖标的在拍卖中成交的,买受人应按照《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向拍卖人支付佣金或合理费用。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王女士、秦女士18686123100 15847278093 0472-5313866
特别提示: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向洪力拍卖平台按照成交额0.12%支付软件使用费,线上线下都能支付。
内蒙古银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竞 买 规 则
一、为了规范拍卖行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制定本规则。
二、本次拍卖方式为网络公开增价拍卖形式。本次举办的网络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在竞买过程中,拍卖标的起拍价和加价幅度以网络竞价平台为准,竞买人叫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否则其应价无效,拍卖师结合实际情况,有权调整加价幅度,竞买人应按加价幅度竞相应价,应价最高者为最终买受人。
三、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 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四、拍卖后未成交、无违规行为的竞买人凭交款收据领回保证金。
五、本场拍卖会之标的,均以标的物的现状为准,竞买人必须在拍卖日前对竞买的标的进行了解、查看、鉴定,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您已接受拍卖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竞买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六、竞买人以最高应价取得拍卖标的的即成为买受人,应于成交次日18点前到本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收到移交通知书后,由委托方负责移交拍卖标的。逾期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应视为买受人违约,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即承担第一次拍卖中的佣金和再次拍卖成交价低于首次拍卖成交价款的差额,并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等费用。
七、本次拍卖成交价款和佣金应以人民币结算,成交金额作为代收代交款项处理。在买受人全款付清后,拍卖人只开具拍卖佣金的发票,不承担开具其他发票的义务。
八、本次拍卖为不含相关税费拍卖,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并由买受人承担成交后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及国家规定交纳的其他费用。
九、所有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展示场所和拍卖会的秩序。竞买人之间在拍卖中不得恶意串通,或有操纵、垄断竞买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拍卖师有权中止拍卖,或者宣告其竞买行为无效,除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拍卖人还将报请相关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内蒙古银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10时00分起至2024年4月26日11时00分止(延时除外)在洪力网(http://www.honglipai.net)召开拍卖会, 公开网络拍卖以下标的:
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展示地点 |
1 | 北京牌轻型厢式货车(蒙BUB007)(车辆状态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 | 2331 | 2331 | 包头市公安局 直属侦查一分局院内 |
2 | 北京牌轻型厢式货车(蒙B575KE) | 10500 | 10500 | 包头市公安局 直属侦查一分局院内 |
3 | 圆弧齿轮油泵(配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防爆转换开关) | 1168 | 1168 | 包头市公安局 直属侦查一分局院内 |
4 | 汽油票:仅限广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加油使用,面额300元/张(共176张);面额10元/张(共3张)。开具日期:2022年8月31日,有效期三年。 | 37402 | 13000 | 广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 |
5 | 涉案半挂车(16辆)大梁及箱体部分、部分半成品 | 1558元/吨 | 1558 | 昆河西路木材厂院内 |
拍卖方式:网络公开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两人(含两人)报名方可开拍
展示、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从即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16时止。竞买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或者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现场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两份,以公司报名的需加盖公章)及保证金缴纳凭证。以公司报名的需携带公章、法人章,现场办理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及成交款汇入以下账户:
汇入名称:内蒙古银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包头市开发区支行,账号:152403171622。
竞买人条件及要求: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自然人。标的勘验是竞买人的权利。竞买人进入标的存放现场,须遵守相关安全要求,相关事故责任、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报名地点: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路2号总部经济园1-D906。
注意事项:
1、标的按实际和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标的详细情况,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保留价及成交价为不含税费价格,委托人不承担成交后发生的相关税费(装运费、增值税等),所有相关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委托人拍卖人不提供发票,竞买人须在竞买前向税务机关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和金额。
3、标的由委托人向买受人进行移交。标的移交时产生的人工费、装车费、运输费、修路费等各项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并确保工人装卸时的人身安全,装车、运输过程中发生伤害事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24年4月25日16:00前向拍卖人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拍卖人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请有关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参加拍卖会,本公司不另进行公告送达。
6、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与拍卖人联系。
7、拍卖标的在拍卖中成交的,买受人应按照《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向拍卖人支付佣金或合理费用。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王女士、秦女士18686123100 15847278093 0472-5313866
特别提示: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向洪力拍卖平台按照成交额0.12%支付软件使用费,线上线下都能支付。
内蒙古银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