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后旗陕坝镇东润华庭11号楼3单元102别墅不动产权证号:105021304661号,建筑面积373.16㎡
拍 卖 规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所有竞买人、委托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并对自己执行本规则的行为负责。
第三条:本公司有权根据本规则的原则,解释和处理本规则以外的问题或其他问题。
第四条:参加竞买的个人和组织,在拍卖会前,凭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等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完成实名证人并领取竞价代码。
第五条:本次拍卖会前,我公司对所有的拍卖标的物进行公告并公开展示,使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查看,一经竞价视为竞买人已认可拍卖标的物的现状。未了解拍卖标的物而盲目竞买者,责任自负,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物的品质和瑕疵,不作任何担保,不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第六条:竞买人报名时,应同时按拍卖公告的要求交纳参拍保证金,对参拍未成交者,其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如数退还。
第七条:本次拍卖会为公开竞价拍卖,拍卖师当场宣布拍卖标的物起拍价和加价幅度,竞买人叫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否则应价无效,拍卖师结合现场实际,有权调整加价幅度,竞买人应按加价幅度竞相应价,应价最高者得。
第八条:本次拍卖会采取有底价拍卖形式,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一经发现拍卖师有权当场宣布拍卖无效。
第九条:当拍卖师报出拍卖标的起拍价后,连报三遍,无人应价时,拍卖师可宣布收回标的物。
第十条:在竞买过程中,若无人应价时拍卖师重复最高应价三遍后,落槌拍卖成交。拍卖标的物有保留价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的,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可宣布收回拍卖标的物。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房产实际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确认为准,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标的物需要依法办理产权过户所产生的费用由资产占有方和买受人各自承担承担;成交标的由委托人向买受人移交;标的物相关手续及情况以委托人提供的为准;
第十一条:对落槌成交的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一律不得反悔,否则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本公司除拥有对违约方未交款项的追索权以外,其所交保证金抵作违约金,一概不予返还,且此保证金直接转为拍卖公司因拍卖该标的物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等,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拍卖公司退还,并且本公司有权将该标的物另行转让或拍卖。
第十二条:拍卖标的一经落槌成交,须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第十三条:买受人须在本次拍卖会结束后的约定期限内,到我公司办理交款手续,超过约定期限,即视为买受人放弃竞买标的物,本公司有权将该标的转让或再次拍卖。
第十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成交的物品,本公司向买受人按拍卖成交价的2%收取佣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洪力拍卖平台另付0.12%的软件使用费;
第十五条:竞买人取得标的物后成为买受人,此《拍卖规则》与《拍卖成交确认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公司作为受托方,对委托方或竞买方的任何违约行为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本公司有权拒绝任何不具备条件的人参加拍卖活动或进入拍卖现场;本公司有义务为交易双方保密,并根据相关法律和本规则维护委托方、竞买方和本公司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第十八条:竞买人在竞投前,务必研读本次《拍卖规则》并请遵守各条款规定,竞买人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应与拍卖人签定此规则。
2024年5月25日
拍卖公告
接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6月4日上午10时,在内蒙古嘉恒拍卖有限公司会议室及洪力公益拍卖平台 https://www.honglipai.net/Index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序号 | 县\区 | 乡镇 | 标的名称、 位置 | 类型 | 权属名称、不动产权证号及证载面积 | 是否 出租 | 参考价(元) |
1 | 杭锦 后旗 | 陕坝镇 | 陕坝镇新建街建材市场B4段2层第1号的商业门点 | 商业 | 不动产权证号:0002176,建筑面积755.27㎡ | 否 | 1,455,224.03 |
2 | 杭锦 后旗 | 陕坝镇 | 陕坝镇西马路街中山广厦B2号楼4单元401楼房一套 | 住宅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蒙(2017)杭锦后旗不动产证明第0001738号,建筑面积108.58㎡ | 否 | 190,015.00 |
3 | 杭锦 后旗 | 陕坝镇 | 陕坝镇西马路街中山广厦B1号楼二单元3楼住宅 | 住宅 | 房权证号:105021001041、建筑面积131.63㎡ | 否 | 266,550.75 |
4 | 杭锦 后旗 | 陕坝镇 | 杭锦后旗陕坝镇华裕新居2号楼2单元 | 住宅 | 房权证号:105021503299、建筑面积90.19㎡ | 否 | 119,952.70 |
5 | 杭锦 后旗 | 陕坝镇 | 陕坝镇北环街学府花园5-6号侧楼04号门店 | 商业 | 房权证号:105021305323、建筑面积112.12㎡ | 是 | 215,831.00 |
6 | 杭锦 后旗 | 陕坝镇 | 陕坝镇怡和新城B1-B2号楼 | 商业楼 | 不动产权证号:105021402628、建筑面积700.12㎡ | 是 | 1,914,282.65 |
7 | 杭锦 后旗 | 陕坝镇 | 杭锦后旗陕坝镇东润华庭11号楼3单元102别墅 | 住宅 | 不动产权证号:105021304661号,建筑面积373.16㎡ | 否 | 1,070,969.20 |
8 | 五原县 | 隆兴 昌镇 | 五原县隆兴昌镇中意佳苑B8-11号门店 | 商业 | 五原县隆兴昌镇中意佳苑B8-11号门店 | 是 | 210344.16 |
9 | 五原县 | 隆兴昌镇 | 五原县隆兴昌镇中意佳苑B8-12号门店 | 商业 | 不动产权证号:0001033、建筑面积118.58㎡ | 否 | 197705.97 |
10 | 五原县 | 隆兴 昌镇 | 五原县胜景苑小区A3#-2-2112室(电梯房屋) | 住宅 | 合同编号:2014-0003665、建筑面积128.1㎡ | 否 | 269,010.00 |
11 | 五原县 | 隆兴 昌镇 | 五原县阳光国峰小区14#3单元102、202商业房 | 商业 | 合同编号:2021XS0821001346/2021XS0821001342、建筑面积154.04㎡ | 否 | 706,173.43 |
12 | 五原县 | 隆兴 昌镇 | 五原县宏珠苑小区D13-01 | 商业 | 房权证五原县字第103021401519号、建筑面积41.67㎡ | 是 | 84,678.01 |
13 | 五原县 | 隆兴 昌镇 | 五原县宏珠苑小区D13-02 | 商业 | 房权证五原县字第103021401516号、建筑面积41.34㎡ | 否 | 84,007.59 |
14 | 五原县 | 隆兴 昌镇 | 五原县宏珠苑小区D13-03 | 商业 | 房权证五原县字第103021401518号、建筑面积41.34平米 | 否 | 84,007.61 |
15 | 五原县 | 隆兴 昌镇 | 五原县宏珠苑小区D13-06 | 商业 | 房权证五原县字第103021401517号、建筑面积41.67㎡ | 否 | 84,678.01 |
16 | 乌拉特前旗 | 乌拉 山镇 | 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二居区401-2-574(2)1层01号房屋 | 商业 | 房权证号:0000205号,建筑面积225.41㎡ | 否 | 468,852.80 |
17 | 乌拉特前旗 | 乌拉 山镇 | 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十居区(行吟水榭)4号楼4层01号房屋 | 商业 | 房权证号:0000184号,建筑面积1220.06㎡ | 是 | 2,049,700.80 |
18 | 乌拉特前旗 | 乌拉 山镇 | 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五居区(世纪华联商场)五层2号房屋 | 商业楼 | 不动产权证号:第0002261号,建筑面积704.5㎡ | 否 | 1,190,706.40 |
19 | 杭锦 后旗 | 陕坝镇 | 杭锦后旗陕坝镇塞上星街金鼎时代广场11层02号房屋 | 商业 | 不动产权证号:第0000851号,建筑面积65.98㎡ | 否 | 107,217.50 |
20 | 杭锦 后旗 | 陕坝镇 | 杭锦后旗陕坝镇塞上星街金鼎时代广场10层04号房屋 | 商业 | 不动产权证号:第0000992号,建筑面积61.22㎡ | 否 | 90,911.70 |
21 | 杭锦 后旗 | 陕坝镇 | 杭锦后旗陕坝镇塞上星街金鼎时代广场10层01号房屋 | 商业 | 不动产权证号:第0000989号,建筑面积81.38㎡ | 否 | 120,849.30 |
一、拍卖说明:
1、标的物转移占有之前的所有水、电、暖、燃气、通信、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核实并承担,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相应的费用。
2、成交的标的物尚存在租赁关系的,委托人应负责为买受人和承租人办理租赁变更手续。租赁关系转移日以前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和承租人承担责任;租赁关系转移日以后的权利义务,由买受人和承租人承担责任。委托人应将承租人交付的租赁押金,以及预交的租赁关系转移日以后的租金,经承租人确认后,于租赁关系转移之日全额交与买受人。
3、本次拍卖标的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所产生的税、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资产占有方和买受人各自承担,如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的,涉及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标的物按实际和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标的物详细情况,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5、标的物成交后由委托人向买受人进行移交。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标的物交接及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后果。
6、优先购买权人须在拍卖会前两日向拍卖人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拍卖人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请有关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参加拍卖会,本公司不另进行公告送达。
7、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成交价款或放弃标的物即构成违约,拍卖标的物收回,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8、拍卖标的物建筑面积及土地使用面积、单价仅供参考,房屋按现状整体确定拍卖价格。
9、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买受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决定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10、买受人在竞买前需对拍卖标的物的面积、数量等自行进行核实确认,如对标的物面积需重新测绘的,需竞买人自行委托测绘。竞买成功后以标的物实际面积现状交付,房屋产权证登记面积仅作为参考,如实际拍卖标的物的面积与变更或重新办理的产权证书登记面积不符的,拍卖的房屋建筑面积、土地使用面积、规化面积最终以规划部门、房管部门、土地部门重新测量确认为准,对面积差额部分(不论差额大小)委托人和拍卖人一概不承担补偿或者退还价款的责任。
11、标的物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12、展示时间与报名时间:自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一日中午12时止。
二、付款方式
1、现金支付
2、分期付款(具体事宜另行协商)
三、报名须知:
1、竞买人需线下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备注里需要写明个人名称及竞买标的名称),竞买不成功者,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2、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有效身份证,竞买人若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必须出具有效的委托文书及身份证件,缺一视为报名无效,且所有竞买人保证提供的资料合法有效,否则造成后果由提供者承担,竞买人也可添加微信号办理报名手续。
3、保证金需打入下列账户:对公账户(农村信用社)
账户名称:内蒙古嘉恒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9100301220000000097564
开户行名称:乌拉特后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行号:402207681470
4、报名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滨河街粮油批发市场二楼
5、联系电话:0478-8250215 19104889999 18647833336
2024年5月25日
内蒙古嘉恒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