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诚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拍 卖 业 务 规 则
一、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本公司章程,参照行业惯例制定。
二、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委托人、竞买人或委托代理人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并对自己执行本规则的行为负责。
三、参加竞买的个人和组织,在拍卖会前,凭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等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交纳保证金(不计息)并领取竞买账号后成为正式竞买人,无竞买账号者无竞买权。未竞买成功,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
四、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如参与竞买则表明对拍卖标的的现状、瑕疵情况,权利和义务等均已认可,若因此产生纠纷,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拍卖会为公开竞价拍卖,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否则应价无效。应价最高者得。
六、本次拍卖会采取有保留价(底价)拍卖,拍卖标的未达到保留价不得成交。
七、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不得恶意串通。一经发现,拍卖人有权宣布本次拍卖活动成交结果无效,竞买人的保证金充作违约金一律不予返还。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交清所有成交价款和150元的买受佣金,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拍卖人可以从保证金中优先扣除佣金和违约金,拍卖标的另行处置。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将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订《拍卖落槌成交确认书》,拍卖一经成交不得反悔,否则承担违约责任。拍卖成交后产权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如另有约定也可按约定执行。
以上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处置。
买受人签字(手印):
内蒙古诚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优质房产杨木拍卖公告
接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6月21日上午 9:30 时在洪力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举行拍卖会,依法公开拍卖下列标的:
一、临河区新华办事处富强路东侧住宅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约138.8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约193.16平方米。无房产证和土地证。无水、电、暖和燃气。参考价332000元,保证金50000元。
二、杨木4.13吨 ,参考价826元。
拍卖说明:1、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拍卖成交后,标的由委托人负责移交,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移交的责任。3、拍卖标的在转移占有之前的所有水、电、暖、燃气、通信、物业管理、滞纳金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4、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清全部款项,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展示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0日,有意竞买者随时与我公司联系咨询。
展示地点:标的现场。
报名方式:竞买人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交纳保证金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泰城大厦1317室。
联系电话: 13754084599
内蒙古诚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0二四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