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 买 须 知
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7月10日上午9时在洪力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对以下抵债资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2022)鲁0784执恢523号之一、(2022)鲁0784执恢52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项下抵债资产:位于安丘市青云山民俗游乐园南侧土地一宗的土地使用权【证号:安国用(2013)第156号】,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54427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起拍价4800万元,保证金200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凡先前参与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的任何资产竞价活动且竞价成交但违约(指前次交易最终无法实现的)的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根据相关法律或协议规定,竞买人在竞价前应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需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标的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须在洪力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注册账号,个人用户须上传本人身份证件实名认证,企业用户须上传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件实名认证。竞买人不得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他人,凡以网络竞买人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网络竞买人的行为,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行为负全部法律责任。如网络竞买人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提请拍卖人予以应急处置。因黑客行为或竞买人故意、过失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仅提供相关参考资料,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拍卖会结束前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到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现场咨询。
四、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拍卖时间上午9时至上午11时02分止(自动延时除外),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自动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补齐2分钟。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网络竞买人根据网拍平台显示的当前价进行应价或根据系统设定的加价阶梯应价。系统自动对竞买人每次成功应价予以记录,应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成为买受人。
六、拍卖保证金、成交款、拍卖佣金支付:
(一)竞买人应在拍卖会结束前(以到账为准)交纳竞买保证金办妥竞买报名登记手续,且保证金到达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后,方可进入网络拍卖系统参与竞买(交纳保证金与注册账号必须为同一人或同一企业)。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标的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由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三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回原汇款账户;竞得标的的买受人须在成交次日起9个工作日内(以到账为准)将余款缴入我公司指定账户,并在成交次日起9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买受人如未按约定交纳拍卖成交款,自规定时间次日起按拍卖成交款的日2‰交纳延迟履行金。逾期十日后视为买受人违约,拍卖人有权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取消其买受人资格,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成交款5%的佣金后剩余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二)网络竞买人根据网拍平台显示的当前价进行应价或根据系统设定的加价阶梯应价。系统自动对竞买人每次成功应价予以记录,应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成为买受人。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向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支付拍卖佣金(成交价款的2.3%),拍卖佣金从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四)若竞买人出现下列其中情况之一的,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有权不予退回竞买人已交纳的保证金;已经获得买受人资格的,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有权予以撤销;已签署标的转让协议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协议:
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2.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前到拍卖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或在标的转让协议签订后未能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
3.买受人未按《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成交确认书》要求履行其义务的。
4.买受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
5.竞买人出现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6.买受人逾期支付拍卖佣金和拍卖成交价款的。
七、违约责任:
(一)买受人应在约定时间前到我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并如期付清价款,逾期签约或者逾期付款超过十日的,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委托人有权将竞拍标的再行公开拍卖;若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买受人还应就不足部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标的再行公开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拍卖佣金。再行拍卖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价款。
(二)标的竞买成交后,由买受人与委托人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
八、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有权在竞价开始前、竞价过程中,经通知撤回竞价或中止竞价,有权在竞价开始前修改本《竞买须知》、《拍卖公告》等附件。
九、重要提示:
(一)竞买人报名并交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本次拍卖为洪力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线上拍卖,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发布的《拍卖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2、风险和瑕疵知悉。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已经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尽可能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拍卖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查看拍卖标的,未实地查看拍卖标的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本次拍卖标的为裁定项下的抵债资产,抵债资产是经法院裁定交付委托人抵偿债务,委托人尚未就该抵债资产办理权属过户手续。委托人委托我公司在此提示风险如下,请自行把握竞买风险,声明如下:
a、本次转让抵债资产可能无权属证书,或者存在其他权属瑕疵,或者存在数量、面积、质量、灭失等瑕疵:
b、抵债资产转让仅以资产证明文件(法院裁定等,可能为复印件)所描述的状况及展示的现状来出售,资产证明文件本身可能存在瑕疵或者无效可能导致买受人权利部分或全部无法实现,由此导致的后果由买受人负责。
同时委托人和拍卖人不能保证所描述的状况与实际现状完全相符,并对转让资产是否能产权过户(或登记)不作保证。
c、受让抵债资产的各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抵债资产欠缴的税费、清场、过户确权环节的各种税、费等风险。买受人按执行裁定书条款承继权利、履行义务;公告的数据仅供参考,如与执行裁定书不符,不得以此为由否定处置行为,降低成交价款;涉及清场、过户、租赁、变更的,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欠缴的各种税费,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d、本次抵债资产的转让是交付不良债权对应抵债物的权利凭证的转移,资产的交付是交付附属于不良债权对物的权利凭证(如法院裁定等),权利凭证本身可能存在瑕疵或重大缺陷、客观上存在被撤销或认定无效等可能性,上述权利凭证交付后,还需要权利人通过自身操作,依法主张权利方有可能实现资产权益。
e、抵债资产可能存在的其他瑕疵。
(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委托人将标的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文件清单上签字。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拍卖人及委托人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竞买人承诺,一旦拍卖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现状受让标的,接受标的的瑕疵和风险,不因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竞买人竞买支付的保证金及成交价款为其合法所有的资金。
(三)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标的物中的抵债资产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抵债资产尚未过户至委托人名下,能否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委托人及拍卖人不作任何承诺及承担任何责任,有意者亲自实地看样并走访调查(特别提醒需要对抵债资产存在瑕疵现状进行充分了解、资产过户要求进行详细调查等),拍卖成交,则表示买受人认可拍卖标的物理现状、产权现状及自愿全部承担拍卖标的存在的问题,即表示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退还任何拍卖成交款和任何赔偿及承担责任的要求。
3、标的移交手续自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由委托人直接与买受人进行办理,以标的交付时的现状进行交付,交付时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产权变更手续相关税、费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了解,标的产权变更手续相关税、费及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委托人尚未就该抵债资产办理权属过户手续,本次拍卖标的需过户2次,委托人承担第一次过户时的相关税费。第二次(从委托人过户到买受人名下)过户过程中买卖双方所应缴纳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过户时委托人应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所得税、印花税、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以及房产和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可能存在的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税、滞纳金、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另行承担。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竞买人需要具备本地相关的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当地相关的购买资格条件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等相关法律责任,一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其他:委托人及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负责成交之后的清场。标的物拍卖成交之后的清场、租赁、过户或变更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如因不能清场而对买受人造成的损失,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5、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如报名及出价视同充分知晓标的物的瑕疵及相关要求,并需承担所有责任及损失。
6、因竞买事宜发生的纠纷,由拍卖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审阅本须知的条款,并在全面理解全部须知条款内容后,经独立慎重判断作出竞买的决定,竞买人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风险完全理解并予以认可,同意按照现状受让标的。竞买人承诺不因上述瑕疵或风险而要求拍卖人和委托人赔偿、回购或承担任何责任,并放弃主张转让协议无效或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转让协议,或以标的存在上述瑕疵或风险作为减轻或免除其义务和责任的抗辩理由。竞买人同时承诺,其从委托人受让标的后将该标的再行转让给第三方的,若第三方在主张权利过程中不能实现标的而发生纠纷的,由买受人承担责任,不向委托人及拍卖人追偿。
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风险提示:1、买受人应对标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各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主要包括:执行裁定书项下的抵债资产,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执行裁定书承继权利、履行义务。公告的数据仅供参考,如与执行裁定书不符,不得以此为由否定处置行为,降低成交价款;委托人及拍卖人对能否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或(和)产权完善手续不做任何保证。
2、本次拍卖标的尚未过户到委托人名下,买受人拍卖成交后,由现产权证主体须先过户到委托人名下后再次过户到买受人名下,需要过户2次,委托人承担第一次过户的税费,第二次过户过程中买方、卖方双方所应缴纳的全部税费由买受人另行承担。有关标的物所欠出让金、税费、水、电、暖、物业费等全部费用由买受人另行承担,请竞买人自行查询了解。
3、按现状拍卖,如土地上存在树木、青苗等,相关处理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清场问题及存在有效协议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解决,费用自理,如因不能清场而对买受人造成的损失,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标的物以法院执行裁定书及产权证为准,竞买人应亲临资产标的现场,实地看样或就资产状况自行调查,未看样或未自行调查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标的物如有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我公司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有关文件。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866361010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海路4931号财富国际大厦
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7日
拍 卖 公 告
鲁大拍公字【2024】06-20号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7月10日上午9时在洪力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对以下抵债资产进行公开拍卖:
(2022)鲁0784执恢523号之一、(2022)鲁0784执恢52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项下抵债资产:位于安丘市青云山民俗游乐园南侧土地一宗的土地使用权【证号:安国用(2013)第156号】,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54427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起拍价4800万元,保证金2000万元。
有意竞买者请于拍卖会结束前(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我公司指定账户,并在洪力拍卖平台上注册、登录账号报名参加竞买。
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风险提示:1、买受人应对标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各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主要包括:执行裁定书项下的抵债资产,买受人按法律文书承继权利、履行义务。公告的数据仅供参考,如与法律文书不符,不得以此为由否定处置行为,降低成交价款。
2、本次拍卖标的未过户到委托人名下,买受人拍卖成交后,由现产权证主体先过户到委托人名下后再次过户到买受人名下,需要过户2次,委托人承担第一次过户的税费,第二次过户过程中买方、卖方双方所应缴纳的全部税费由买受人另行承担。有关标的物所欠出让金、税费等全部费用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3、按现状拍卖,如土地上存在树木、青苗等,相关处理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清场问题及存在有效协议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解决,费用自理,如因不能清场,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退还任何拍卖成交款和任何赔偿及承担责任的要求。
4、买受人须承诺:买受人如因标的的瑕疵引起与委托人和拍卖人的诉讼纠纷,买受人自愿放弃一切抗辩权;委托人和拍卖人对资产能否办理产权转移过户不做任何承诺,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特别提醒: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会开始前向我公司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电话:18866361010;18663659272
联系地址:奎文区北海路财富大厦
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