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每平方每月单价租金拍卖,面积约284.15平方米,租赁期限为34个月,位于聊城市高新区许营镇天津路社区九州安置区16号楼1-2层05号,26号商铺。
成交后买受人需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
商业用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天津路社区居民委员会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中凡建设项目管理(山东)有限公司就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许营镇天津路社区九州安置区商业用房“ 16号楼1-2层05号,26号商铺”租赁权面向社会公开拍租,乙方通过参与网络公开竞价而成为租受人,依照拍租文件的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第一条 租赁商业用房位置:位于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许营镇天津路社区九州安置区16号楼1-2层05号,26号商铺,层高为二层,建筑面积约284.15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为 34 个月,免租期为 1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月 日;租赁起止日期为自2024年8月01日至2027年 5 月 31日止。
第三条 租赁用途:乙方租赁该商业用房作为 商业用途 (不得违反拍卖文件约定用途)使用。
第四条 租赁价格:每平方米月租金为人民币(小写)¥: (即拍租成交单价),折合年租金为人民币(小写)¥: (计算方式为商业用房的建筑面积乘以月租金单价后再乘以12个月。)
第五条 租金支付方式:按照年度交付,第一年租金乙方应于拍租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交清,以后每个年度的租金分别在上一年度租金到期缴纳前30日内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每逾期一日,则按年租金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日未缴纳租金即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出租商业用房。
第六条 关于押金:乙方在缴纳第一年租金的同时向甲方支付¥:14207.5元(按照50元/平方米乘以商业用房建筑面积计算)作为商业用房租赁押金,该押金在租赁期内不退且不计息。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如乙方出现约定履约情形的,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费用、滞纳金及赔偿等,剩余部分返还承租人;如无违约情形,则全部退还乙方。
第七条 相关费用承担:租赁期内,乙方自行负责支付租赁商业用房的水、电、气及卫生费、物业管理费以及因乙方水电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等费用,并承担延期支付费用、违规操作等造成的违约责任。甲方负责对商业用房及其附着物承担正常的商业用房维修费用。因乙方商业用途需要装修或改造所需费用及垃圾外运费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八条 关于广告位的使用:乙方必须按照社区及城市管理部门的规定统一设置商业房的门匾及广告位,并提前进行报备,同意后方可设置,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商业用房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交于乙方上述商业用房应符合入住条件和出租商业用房使用要求;
2、乙方如需对租赁商业用房进行装修或改造,不得破坏商业用房原有主体结构;不得拆除和变动框架结构及承重墙等相关部位;不得擅自拆改水、电、暖、卫生、消防等基础设施,涉及有关装修装潢、水、电、消防等改造项目的,乙方装修或改造须提前向甲方做出书面申请,并在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如擅自操作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承租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3、如因乙方使用不当而使商业用房或相关设施损坏的,以及因乙方原因产生火灾造成商业用房破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4、租赁期间,承租方是该商铺的实际管理人,必须负责商铺的所有安全事故: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服从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若因此造成甲方或乙方财产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出现事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6、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商业用房交给甲方,如甲方继续出租或乙方需继续承租上述商业用房,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权。
7、租赁合同终止或期满时,乙方对商业用房自行装修和改造的所有投资,甲方一概不予补偿,商业用房装修或改造等不可回收资产(墙面、地板、洁具、灯具、门窗等)乙方必须维持原状无偿完整转交给甲方,甲方不做任何补偿;归属乙方的可移动的装修物品及可回收资产(如家具、空调、电器等)由乙方自行处理。
8、租赁期内乙方可以转租第三方,但第三方须无条件接受服从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第三方租赁期内承担所有本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如乙方死亡,与其生前共同生活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9、其他约定: 。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双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及赔偿:
1、甲方不能交付乙方出租商业用房入住的,应双倍返还乙方押金;
2、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商业用房进行租赁的,应双倍返还乙方押金;
3、乙方擅自拆改承租商业用房结构等违约情形,损坏商业用房的,甲方有权收回商业用房,押金不退;
4、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连续达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商业用房,押金不退;
5、乙方在出租商业用房进行违法活动的,甲方有权收回商业用房,押金不退。
6、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租的商业用房或设施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当支付所欠租金10%的滞纳金。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出租商业用房(场所)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3、其他约定: 。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1、非因国家建设等法定情形出现和不可抗力原因,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提出终止合同。
2、合同期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3、因租赁商业用房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三条 合同期满的商业用房交接约定:甲乙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后5天内,按以下约定条款进行交接:
1、装修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将商业用房保留租期届满时的装修状况。
2、押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时,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或赔偿,则甲方可将押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遗留物约定:乙方向甲方交房10天后,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的遗留物。
4、其他约定: 。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
1、因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被撤消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2、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盖章或签字): |
| 承租方(盖章或签字):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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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联系电话: |
签订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
| 签订地点: |
拍卖竞买规则及须知
1、本次拍卖在“洪力网”(www.honglipai.net)进行公开拍卖,请各竞买人提前登陆该网站平台注册账号;也可在手机微信端添加“洪力”公众号,使用手机操作。
2、参与竞买步骤:竞买人在“洪力网”平台注册账号后,进入网站或公众号,查看各拍卖标的,并参与竞价。
3、竞买人注册账号时,建议使用本人手机号注册,该手机号将在缴纳保证金时予以确认。
4、竞买人应在缴纳保证金时提供竞买人在洪力网的注册账号,以便本拍卖行将根据保证金缴纳情况予以开通竞买人的竞买权限。
请各竞买人务必在拍卖会竞价开始前(2024年7月18日9点)确认账号在系统是否显示已缴纳保证金,如显示未缴纳保证金,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否则造成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竞价的,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拍卖程序
本场拍卖采用在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竞买人应规定时间内登录“洪力网”拍卖平台参与竞价。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注册账号、参与竞价,由竞买人承担相应责任。
(1)拍卖竞价开始后,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竞价交易系统进行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的方式。在规定时间里,报价可多次进行,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系统显示的起拍价,其后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
(2)本次拍卖增价幅度单位可能为1元、2元或其他金额,每个标的的增价幅度由拍卖机构根据标的状况、价值进行合理设置。竞买人应在出价时应特别注意各拍卖标的增加幅度,确认每次出价金额。
(3)本次拍卖在2024年7月18日上午9时开始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能撤回,当后有更高的价格出现时,前一报价失效。每个标的竞价时,在竞价截止时间前30秒内有竞买人再出价的,系统将会自动延时30秒,直到最后30秒时间内无人再出价时,竞买成交,该标的竞价结束,此时最高报价即为本次拍卖标的的最终拍卖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买受人。
6、网络竞买风险告知:
(一)网络竞价系统操作提示
(1)竞买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自备终端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竞买人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通过点击“退出系统”及时安全退出。
(2)网络竞价中,竞买人在同一时间,在同一台终端只能使用一个账户参与一场竞价会。
(3)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力因素,竞买人应尽量在竞价期内充分出价。
(二)网络竞价风险告知
在网络竞价过程中若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竞买人应对本人网络竞价账户安全负责,在本人以该账户正式登录进入本场网络竞价会之后,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行为的;竞买人应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
(2)在网络竞价过程中,竞价时间应以竞价页面上显示的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与竞价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竞买人未及时参与竞价的;
(3)在正式竞价会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误操作,导致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的;
(4)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5)由于竞买人在同一个终端通过多个竞价账户进行竞价而造成系统响应变慢、死机、报价错误等情况的。
(6)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网络平台出现故障、系统故障、黑客攻击等)以及因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网站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所导致报价中断、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等情形的。
(三)网络竞价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的处理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洪力网”系统平台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中断、竞价界面无法显示等情况),拍卖机构可临时决定本场网络竞价会暂停或组织现场竞价, 并向全体竞买人作出解释说明。
7、告知书
中凡建设项目管理(山东)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面向社会公开拍卖位于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许营镇天津路社区(九州安置区)的房屋34个月租赁权。为便于竞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本次拍卖的租赁权,期限为34个月:起始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
(2)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表明认可《租赁合同》相关条款,成交后买受人另行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拒绝签订该合同的,则按违约处理。
(3)租金及拍卖佣金交纳方式:
按照年度交付,第一年租金及首年总成交价(即12个月租金总额)3%的佣金,乙方应于拍租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交清。以后每个年度的租金分别在上一年度租金到期缴纳前30日内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每逾期一日,则按年租金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日未缴纳租金即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出租商业用房。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如乙方出现约定履约情形的,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费用、滞纳金及赔偿等,剩余部分返还承租人;如无违约情形,则全部退还乙方。
(4)标的交接:买受人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自行与原出租人办理标的交接,交费用自理。在交接过程中出现一切纠纷自行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
(5)本次拍卖的租赁权标的内外设施均以现状为准,租赁期内,乙方自行负责支付租赁商业用房的水、电、气及卫生费、物业管理费以及因乙方水电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等费用,并承担延期支付费用、违规操作等造成的违约责任。甲方负责对商业用房及其附着物承担正常的商业用房维修费用。清单上的标的面积仅供参考,一切以现状为准,成交后不再丈量。请竞买人自行实地踏勘。
(6)如因乙方使用不当而使商业用房或相关设施损坏的,以及因乙方原因产生火灾造成商业用房破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7)租赁期间,承租方是该商铺的实际管理人,必须负责商铺的所有安全事故: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服从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若因此造成甲方或乙方财产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出现事故,与甲方无关。
(8)租赁合同终止或期满时,乙方对商业用房自行装修和改造的所有投资,甲方一概不予补偿,商业用房装修或改造等不可回收资产(墙面、地板、洁具、灯具、门窗等)乙方必须维持原状无偿完整转交给甲方,甲方不做任何补偿;归属乙方的可移动的装修物品及可回收资产(如家具、空调、电器等)由乙方自行处理。
(9)租赁期内乙方可以转租第三方,但第三方须无条件接受服从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第三方租赁期内承担所有本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如乙方死亡,与其生前共同生活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10)乙方如需对租赁商业用房进行装修或改造,不得破坏商业用房原有主体结构;不得拆除承重墙;不得擅自拆改水、电、暖、卫生、消防等基础设施,涉及有关装修装潢、水、电、消防等改造项目的,乙方装修或改造须提前向甲方做出书面申请,并在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如擅自操作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承租人须承担全部责任,装修或改造所需费用及垃圾外运费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A、房屋经营范围:
各经营商户应符合安全环保标准,合法经营。
注意事项:
1、保持现场卫生整洁,无外露垃圾、污物、烟头。
2、禁止排放烟尘,抛洒废弃物、废水及垃圾。
3、承租人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责任书的规定,给甲方、其它承租人、顾客造成损害或损失的,承租人必须承担法律和赔偿责任。未经甲方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已确定的经营范围,不得对场地进行改建、搭建、扩建。在不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扩大经营面积,占用绿地、道路从事经营活动;乙方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等不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商品。承租人保证并提供所经营项目中物品有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承租人负责经营项目的维修维护、安全及防盗工作,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不允许有大声喧哗招揽游客行为。承租人应确保安全用电,及时并自行更新更换老化线路,排除安全隐患,严禁乱拉乱接、超负荷用电,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在经营项目上面进行任何广告张贴、置放或其他宣传,均应经过租赁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的经营期结束后,要保持原有的完好状态,如有毁损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租赁项目不得转租他人,一经发现,租赁人有权终止本协议。因政府拆迁、规划、调整改造等导致合同终止的,租赁人不做任何赔偿,承租人无条件搬除。
乙方在向拍卖公司缴纳第一年租金的同时,按照商业用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计算商业用房缴纳租赁押金,该押金在租赁期内不退且不计息。
竞买人承诺:本竞买人拍卖前已认真、仔细阅读该《拍卖竞买规则及须知》《竞买协议》等拍卖相关资料,对其意思表示已清楚明白,对以上内容无任何异议。在标的展示日期内对于标的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充分了解,同意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竞买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
咨询电话:拍卖业务咨询:17763555062 技术咨询监督洪力网:13335125867 报名电话:17763555062
聊城市高新区租赁权一宗拍卖公告
受委托,聊城市高新区租赁权一宗项目通过网上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聊城市高新区租赁权一宗拍卖公告
二、项目编号:XLCCQJY-2024-359
三、转让标的基本情况:位于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许营镇天津路社区(九州安置区),面积约1710.32平方米,租赁期限34个月。
四、受让方资格要求:
1、竞买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并自愿承担拍卖竞价的风险。
2、竞买人向拍卖公司交纳竞买保证金及签署拍卖文件是获得竞买资格的前提条件。
五、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止,于聊城市标的所在地。
六、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应提交依法成立的有关证件、复印件及其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拍卖人审核,拍卖人有权决定代理人能否参加拍卖活动。优先购买权人报名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7日17时。
2、报名地点:聊城市高新区湖南路与庐山路交叉口东南角聊城产业技术研究院四楼411室。
八、保证金交纳金额方式、交纳时间:
1、交纳金额、方式:现金或电汇交至我公司账户:(户名:中凡建设项目管理(山东)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高新区支行,账号:237746427422)或交至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不成交保证金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数退还。保证金金额详见拍卖文件。
2、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7月17日17时。
九、拍卖时间、地点及方式:2024年7月18日上午9时,利用“洪力拍卖平台”(www.honglipai.net)进行网络竞价。
十、拍卖公司联系方式:17763555062(郭女士)
公司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珠江路裕昌国际南门2号楼1108室(商铺二层)
中凡建设项目管理(山东)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