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青山镇内紧邻国道335线路南,巴彦淖尔工业固危废资源化循环产业项目(一期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沙弃土,方量约4929m3。
拍 卖 规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所有竞买人、委托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并对自己执行本规则的行为负责。
第三条:本公司有权根据本规则的原则,解释和处理本规则以外的问题或其他问题。
第四条:参加竞买的个人和组织,在拍卖会前,凭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等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领取号牌,竞买人以号牌参加竞拍活动。
第五条:本次拍卖会前,我公司对所有的拍卖标的物进行公告并公开展示,使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查看,一经竞价视为竞买人已认可拍卖标的物的现状。未了解拍卖标的物而盲目竞买者,责任自负,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物的品质和瑕疵,不作任何担保,不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第六条:竞买人报名时,应同时按拍卖公告的要求交纳参拍保证金,对参拍成交者,其保证金不冲抵拍卖佣金,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付清全部佣金,保证金自动转为拍卖履约保证金;对未成交者,其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如数退还,本次拍卖成交价款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月之内全部交清。
第七条:本次拍卖标的税费,按国家标准执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各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工商、税务、草原征占用、土地征占用、环评、安评等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再行出售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第八条:拍卖标的有不可预见的风险,因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导致拍卖标的无法使用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拍卖人和委托人不对标的物质量和再次使用出售的安全隐患等承担担保责任,买受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造成环境危害、安全事故等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按拍卖人的规定竞买人有权在拍卖前对拍卖标的进行现场勘验,了解拍卖标的现状,仔细审视拍卖标的现状及品质,如不参加标的勘验,则表示放弃此项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自担,后果自负。竞买人一经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名称、数量、规格、品质、存放地点等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片、图表、新闻媒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任何保证,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不得以拍卖人未充分披露标的瑕疵为由向拍卖人提出异议,不得追究拍卖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本次拍卖会为公开竞价拍卖,拍卖师当场宣布拍卖标的物的起拍价和加价幅度,竞买人叫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否则应价无效,拍卖师结合现场实际,有权调整加价幅度,竞买人应按加价幅度竞相应价,应价最高者得。
第十二条:本次拍卖会采取有底价拍卖形式,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一经发现拍卖师有权当场宣布拍卖无效。
第十三条:当拍卖师报出拍卖标的物的起拍价后,连报三遍,无人应价时,拍卖师可宣布收回标的。
第十四条:拍卖标的物装运加工的方量可能与实际可供装运加工的方量有所出入,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此风险,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进行拍卖,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五条:拍卖人和委托人不对标的物质量和再次使用出售的安全隐患等承担担保责任,买受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造成环境危害、安全事故等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对落槌成交的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一律不得反悔,否则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本公司除拥有对违约方未交款项的追索权以外,其所交保证金抵作违约金,一概不予返还。
第十七条:拍卖标的物一经落槌成交,须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第十八条:买受人须在本次拍卖会结束后的约定期限内,到我公司办理交款手续,超过约定期限,即视为买受人放弃竞买标的,本公司有权将该标的转让或再次拍卖。
第十九条:竞买人竞的拍卖标的物后,需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5%的佣金。
第二十条: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物竞买成功后成为买受人,此《拍卖规则》与《拍卖成交确认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作为受托方,对委托方或竞买方的任何违约行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有权拒绝任何不具备条件的人参加拍卖活动或进入拍卖现场;本公司有义务为交易双方保密,并根据相关法律和本规则维护委托方、竞买方和本公司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第二十三条:竞买人在竞投前,务必研读本次《拍卖规则》并请遵守各条款规定,竞买人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应与拍卖人签定此规则。
内蒙古嘉恒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9日
拍卖公告
接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8月7日上午10时整,在洪力拍卖平台(www.honglipai.net)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1、位于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青山镇内紧邻国道335线路南,巴彦淖尔工业固危废资源化循环产业项目(一期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沙弃土,方量约4929m3,参考价24650元。
2、位于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青山镇以西,紧邻固察线路南,内蒙古黑猫煤化工有限公司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年产10万吨LNG项目厂区边堆放的建筑垃圾以及弃沙弃土,方量约55722m3,参考价278612元。
一、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税费,按国家标准执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各主管部门的要求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再行出售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人和委托人不对标的物质量和再次使用出售的安全隐患等承担担保责任,买受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造成环境危害、安全事故等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3、按拍卖人的规定竞买人有权在拍卖前对拍卖标的进行现场勘验,了解拍卖标的现状,仔细审视拍卖标的现状及品质,如不参加标的勘验,则表示放弃此项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自担,后果自负。竞买人一经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名称、数量、规格、品质、存放地点等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片、图表、新闻媒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任何保证,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不得以拍卖人未充分披露标的瑕疵为由向拍卖人提出异议,不得追究拍卖人的责任。
4、买受人须依法依规履行合同、安全生产,拍卖标的有不可预见的风险,因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导致拍卖标的无法使用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如有其他未尽事宜,最终以项目有关要求为准。
6、标的物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7、展示时间与报名时间:自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一日12时止。
二、报名须知:
1、竞买人需线下缴纳竞买保证金每包10万元整(竞买保证金备注里需要写明个人名称及竞买标的名称),竞买不成功者,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至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2、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有效身份证,竞买人若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必须出具有效的委托文书及身份证件,缺一视为报名无效,且所有竞买人保证提供的资料合法有效,否则造成后果由提供者承担,竞买人也可添加微信号办理报名手续。
3、本次拍卖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4、企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存在失信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一律不予报名。
三、保证金需打入下列账户:
公司名称:内蒙古嘉恒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9100301220000000097564
行号:402207681470
开户行名称:乌拉特后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报名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滨河街粮油批发市场二楼
联系电话:19104889999 18647833336
内蒙古嘉恒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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