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及价高者得规则制定。
二、青州市高柳镇初级中学东临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及地上附属物一宗出让项目。
标的资产内容:
东院部分:(1)北办公楼建筑物总建筑面积417.6㎡,房屋为钢混结构,总层数2层,层高3.55米,实际用途为办公。
(2)北屋建筑面积为70.68平方米,房屋为砖混结构,总层数为1层,层高3.6米,实际用途仓库。
土地使用权面积881.76㎡,性质为划拨。
附属物包括门垛、空调、铁艺墙、铝合金门窗、彩钢大门、绿化等。
西院部分:(1)院落内鱼池一处,四周砖院墙,厕所,水泥地面,法桐等。
(2)土地使用权面积705.38平方米。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鲁求实评字【2024】总第010号》。
标的资产整体出让,价值合计1484100.02元。起拍价1484100.02,竞拍保证金30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次,价高者得。
以上标的实际状况、面积、用途、性质等以主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数额不作调整,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交易费用收费依据
交易服务收费参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整合降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3]21)号协商约定。
五、本场拍卖会采用洪力拍卖平台(www.honglipai.net,公众号:洪力)进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平台账号,竞买人参加本场拍卖会即视为同意认可本拍卖规则和竞买协议内容。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拍卖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竞价时间不完整、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等情形,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人有权延迟和(或)暂停另行举行拍卖会。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重新启动拍卖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起拍价为标的起始价。如个别竞买人自身操作问题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负其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洪力拍卖平台进行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详情联系出让方或拍卖机构。
1、网上注册后,请于2024年8月17日17时前缴纳竞拍保证金300000.00元缴纳青州市高柳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山东瑞勤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1543920104000768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州范公亭支行
竞买人线上注册报名,线下缴纳竞拍保证金。买受人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缴纳佣金,保证金不予退回。
六、展示时间
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4日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联系方式:15095291234
七、网上(竞价)时间
2024年8月18日09时至09时30分,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公众号:洪力(pc端:www.honglipai.net)、齐鲁晚报
九、特别声明
1、为化解债务,处置该资产。竞价成交,受让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受让方自成交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携带材料(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山东瑞勤拍卖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缴纳全部成交价款、交易费用成交价款的3%、等相关费用汇至指定账户,另需向洪力拍卖平台(www.honglipai.net,公众号:洪力)交纳成交价1.2‰的软件使用费(户名:洪力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济南阳光新路支行,账号:8112501013400328509)。然后携缴款收据至出让方处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将取消受让方资格,并扣除竞拍保证金。
2、该资产无产权证,买受人需与出让方签署转让合同。受让方对资产进行规划建设等,需严格按照市级审批程序批准后方可施工。若房屋土地出现拆迁、征地等情况发生买受人需自行至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处理,因土地性质、用途等发生改变,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委托人和拍卖方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政策原因或双方友好协商后合同终止的,双方不承担责任,成交价款不计利息退回。
4、出让方和拍卖机构对本次处置标的资产本身存在的瑕疵不承担担保及承诺,所列事项仅供参考。
十、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网络拍卖会成交后,反悔不履行约定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
若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竞买保证金,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买受人支付给拍卖人的违约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一、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由委托人与买受人进行标的移交签署《资产转让合同》,以标的现状交付。买受人需自行承担关于标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责任。委托人应当协助买受人办理手续、交接清场等相关事项。
十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全面了解,一经办理竞买申购手续并交纳竞拍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资产出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并认可出让标的资产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让标的资产或标的资产存在风险为由退还出让标的资产,否则将视为违约,扣除竞拍保证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非因出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对标的物公开展示无异议,认可、接受本《拍卖规则》的一切内容,并收到了本《拍卖规则》。
联系电话:15095291234 刘女士
委托方确认盖章(公章):
拍卖方确认盖章(公章):
竞买人签字确认:
山东瑞勤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8月7日
青州市高柳镇初级中学东临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及地上附属物一宗出让项目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8月18日上午9时,在洪力网(http://www.honglipai.net)以网上拍卖方式,依法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标的名称 | 标的位置 | 东院土地使用权面积(㎡) | 东院办公楼建筑物面积(㎡) | 东院北屋建筑物面积(㎡) | 西院土地使用权面积(㎡) | 起拍价(元) |
青州市高柳镇初级中学东临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及地上附属物一宗出让项目拍卖公告 | 青州市高柳镇初级中学东临 | 881.76 | 417.6 | 70.68 | 705.38 | 1484100.02 |
一、 拍卖方式:
网上竞价方式公开拍卖,每次加价幅度10000元/次,价高者得。
二、 竞买手续:
竞买人需在2024年8月17日17时以前缴纳竞拍保证金到我公司账号且到山东瑞勤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拍手续,签订拍卖规则同意书。竞买不成功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 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4日
联系方式:15095291234;刘女士
五、 公告媒体:
(www.honglipai.net,微信公众号:洪力)网站及认可的报刊。
六、 特别声明:
竞买人须承诺,在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全面了解,一经办理竞买手续并交纳竞拍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资产出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并认可出让标的资产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让标的资产或标的资产存在风险为由退还出让标的资产,否则将视为违约,扣除竞拍保证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非因出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七、 联系方式:15095291234刘女士
山东瑞勤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