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标的物位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包头市、阿拉善盟
该批标的物都有独立产权可单独过户,非打包出售,起拍价格为所有商厅起拍价的合计金额,各竞买人可按照意向标的的起拍价单独缴竞买保证金。详情见截图。
拍 卖 规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所有竞买人、委托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并对自己执行本规则的行为负责。
第三条:本公司有权根据本规则的原则,解释和处理本规则以外的问题或其他问题。
第四条:参加竞买的个人和组织,在拍卖会前,凭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等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领取号牌,竞买人以号牌参加竞拍活动。
第五条:本次拍卖会前,我公司对所有的拍卖标的物进行公告并公开展示,使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查看,一经竞价视为竞买人已认可拍卖标的物的现状。未了解拍卖标的物而盲目竞买者,责任自负,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物的品质和瑕疵,不作任何担保,不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第六条:竞买人报名时,应同时按拍卖公告的要求交纳参拍保证金,对参拍成交者,其保证金不冲抵拍卖佣金,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付清全部佣金,保证金自动转为拍卖履约保证金;对未成交者,其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如数退还,本次拍卖成交价款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月之内全部交清。
第七条:本次拍卖标的税费,按国家标准执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各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工商、税务、草原征占用、土地征占用、环评、安评等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再行出售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第八条:拍卖标的有不可预见的风险,因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导致拍卖标的无法使用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拍卖人和委托人不对标的物质量和再次使用出售的安全隐患等承担担保责任,买受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造成环境危害、安全事故等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按拍卖人的规定竞买人有权在拍卖前对拍卖标的进行现场勘验,了解拍卖标的现状,仔细审视拍卖标的现状及品质,如不参加标的勘验,则表示放弃此项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自担,后果自负。竞买人一经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名称、数量、规格、品质、存放地点等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片、图表、新闻媒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任何保证,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不得以拍卖人未充分披露标的瑕疵为由向拍卖人提出异议,不得追究拍卖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本次拍卖会为公开竞价拍卖,拍卖师当场宣布拍卖标的物的起拍价和加价幅度,竞买人叫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否则应价无效,拍卖师结合现场实际,有权调整加价幅度,竞买人应按加价幅度竞相应价,应价最高者得。
第十二条:本次拍卖会采取有底价拍卖形式,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一经发现拍卖师有权当场宣布拍卖无效。
第十三条:当拍卖师报出拍卖标的物的起拍价后,连报三遍,无人应价时,拍卖师可宣布收回标的。
第十四条:拍卖标的物装运加工的方量可能与实际可供装运加工的方量有所出入,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此风险,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进行拍卖,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五条:拍卖人和委托人不对标的物质量和再次使用出售的安全隐患等承担担保责任,买受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造成环境危害、安全事故等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对落槌成交的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一律不得反悔,否则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本公司除拥有对违约方未交款项的追索权以外,其所交保证金抵作违约金,一概不予返还。
第十七条:拍卖标的物一经落槌成交,须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第十八条:买受人须在本次拍卖会结束后的约定期限内,到我公司办理交款手续,超过约定期限,即视为买受人放弃竞买标的,本公司有权将该标的转让或再次拍卖。
第十九条:竞买人竞的拍卖标的物后,需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5%的佣金。
第二十条: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物竞买成功后成为买受人,此《拍卖规则》与《拍卖成交确认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作为受托方,对委托方或竞买方的任何违约行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有权拒绝任何不具备条件的人参加拍卖活动或进入拍卖现场;本公司有义务为交易双方保密,并根据相关法律和本规则维护委托方、竞买方和本公司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第二十三条:竞买人在竞投前,务必研读本次《拍卖规则》并请遵守各条款规定,竞买人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应与拍卖人签定此规则。
内蒙古冠如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8日
现受委托,内蒙古冠如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将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10:00在洪力公益拍卖平台
(举行网络拍卖会,公开拍卖包头市、巴彦淖尔市等地的优秀房产、商铺:
拍品明细
拍卖说明:
1、标的物转移占有之前的所有水、电、暖、燃气、通信、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核实并承担,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相应的费用。
2、成交的标的物尚存在租赁关系的,委托人应负责为买受人和承租人办理租赁变更手续。租赁关系转移日以前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和承租人承担责任;租赁关系转移日以后的权利义务,由买受人和承租人承担责任。委托人应将承租人交付的租赁押金,以及预交的租赁关系转移日以后的租金,经承租人确认后,于租赁关系转移之日全额交与买受人。
3、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权属过户时产生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如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的,涉及的土地出让金也一并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物按实际和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标的物详细情况,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5、标的物成交后由委托人向买受人进行移交。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标的物交接及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后果。
6、优先购买权人须在拍卖会前两日向拍卖人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拍卖人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请有关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参加拍卖会,本公司不另进行公告送达。
7、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成交价款或放弃标的物即构成违约,拍卖标的物收回,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8、标的物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9、展示时间与报名时间:自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一日中午12时止。
10、拍卖标的物建筑面积及土地使用面积、单价仅供参考,房屋按现状整体确定拍卖价格。
11、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买受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决定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12、买受人在竞买前需对拍卖标的物的面积、数量等自行进行核实确认,如对标的物面积需重新测绘的,需竞买人自行委托测绘。竞买成功后以标的物实际面积现状交付,房屋产权证登记面积仅作为参考,如实际拍卖标的物的面积与变更或重新办理的产权证书登记面积不符的,拍卖的房屋建筑面积、土地使用面积、规化面积最终以规划部门、房管部门、土地部门重新测量确认为准,对面积差额部分(不论差额大小)委托人和拍卖人一概不承担补偿或者退还价款的责任。
补充说明
一、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止,于标的所在地展示。请竞买人自公告之日起 联系我公司到标的现场进行勘察,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标的瑕疵情况,接受标的现状。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条件和要求
1、竞买人向拍卖公司交纳竞买保证金及签署拍卖文件是获得竞买资格的前提条件,拍卖保证金金额见拍卖资产明细表。
2、竞买人可携带有效证件及保证金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也可在竞 拍前登录“中拍平台”进行注册、实名认证、网络报名。
3、竞买人(自然人)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竞买人若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出具有效的委托文书及身份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且所有竞买人保证提供的资料合法有效,否则造成后果由提供者承担。
4、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需现场查验原件并 提供盖章复印件一份) ,携带公章和法人章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额拍卖保证金金额见拍卖资产明细表。
三、拍卖成交后付款方式
1、现金支付方式:拍卖成交之日起 7 个工作日付清全款。
2、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在被确定为最终买受方后, 7 个工作日付清剩余尾款及拍卖佣金后,我公司 3 个工作日内与拍卖方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注意事项
1、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成交价款或放弃标的即构成违约,拍卖标的收回,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需按成交价的3%向拍卖人缴费服务费。
户名: 内蒙古冠如拍卖有限公司
保证金账户:8700301220000000069213
开户行行号:402207781421
开户行:内蒙古陕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人:李先生:18147644925 宋先生:1834785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