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规则及特别事项
1、本拍卖规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本次拍卖活动。拍卖人有权根据相关的规定解释或处理本规则以外的其他问题。
2、竞买人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境内外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竞买人进入拍卖会场,即表明同意遵守拍卖规则和有关规定。
3、竞买人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签署同意遵守竞买条件的竞拍协议书,并按规定期限向指定账户交付规定的竞买保证金。
4、拍卖人提供标的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并不表明拍卖人对标的权属、数量和质量做出保证和责任承担。拍卖人对现有的资料进行解释,只作为指引,竞买人应认真咨询并参加拍卖人组织的现场勘查,了解标的物现状,拍后无悔。一旦做出拍卖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拍品的一切现状(包括提及和未提及瑕疵),竞得标的后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拍卖会当日网络竞买人依竞买账号和密码登录(http://www.honglipai.net)竞拍界面后,按要求进行操作,因未按照要求操作而导致的误解、操作失误等影响竞拍结果的情况,不构成拍卖人的责任承担。如若操作过程中出现网络中断或者其他不可预见情况,请及时与拍卖人联系(网络应急电话: 18095116789),否则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6、拍卖师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拍卖方式。起拍价由拍卖师现场宣布,竞买人通过点击相应的竞价幅度加价。竞价阶段包括5分钟自由竞价及60秒限时竞价。竞买人在自由竞价阶段可以自由出价,5分钟结束后进入60秒限时竞价,一旦有竞买人加价,倒计时恢复至60秒,60秒结束后如无人继续加价,则倒计时至“0”,网络出价自动关闭,拍卖师宣布成交(不达底价的不成交)。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时在拍卖人的安排下与委托人协商,约定标的物的搬运及价款支付等事宜。拍卖的成交价不包含买受人在搬运和办理相关手续时所发生的关联费用。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拍卖人支付落槌价2.5%的拍卖佣金。竞买人交付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搬运保证金,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如未竞得标的,其交付的保证金将在拍卖会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返还。
9、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全部拍卖成交款或不按时搬运完结成交标的的视作违约,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有权选择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所交保证金归拍卖人所有,原买受人无权要求返还,其除应支付本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外,还应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成交价每日千分之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10、竞买人如有违反本规则条款的行为将取消拍卖资格,同时拍卖人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诉的权利。标的的相关权利方如发现所有签署的法律文书有打印校对等错误和纰漏,请及时通知拍卖人更正,否则该错误和纰漏部分无效。
特 别 提 示
1、本拍卖手册对标的的数量、质量及权属的说明以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为依据,竞买的标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2、竞买人竞得该标的后,需在拍卖成交之日起 3日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人开始办理该标的的移交手续,在移交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拍卖房屋租赁期限为二年,(自租赁合同签订日起计算),租金不含其它任何税、费。在此期间不允许擅自转租、转让、转借,如确有原因需要转让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委托方提出书面申请,征求委托方意见。
4、租赁对象为妇女儿童项目和文化产业项目,公益事业优先。
5、1-3层限定为14岁以下儿童项目,要求证照齐全。
6、原租赁企业需要报名租赁,须交清所欠租金。
7、租赁合同每年签订,拍卖成交后,租金可一年一付。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委托方另行交纳年租金5%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待租赁合同到期后,委托方向买受人退还房屋租赁保证金。
9、如遇政府规划等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时,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接受,由出租方退还剩余租金。
10、买受人对其所租赁房屋的使用必须遵守法律和标的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11、如因买受人原因造成所租赁房屋的设施、设备、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不属于买受人所有的财产损坏或灭失的,买受人应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12、租赁期内,租赁房屋水、电、暖、卫生、物业费等因该租赁房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按租赁合同执行。
13、租赁期满,买受人如不续租,买受人在租赁期内添附的附属物(包括装修以及如拆除则影响租赁房屋价值的固定设施设备等)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1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二年的拍卖佣金至拍卖人指定账户。
1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严格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执行。
16、标的的相关权利方如发现所有签署的法律文书有打印校对等错误和纰漏,请及时通知拍卖人更正,否则该错误和纰漏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