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 买 规 则
本次拍卖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原则制定本须知,敬请竞买人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拍卖标的:位于新泰市城区金斗路幸福里花园8幢1-1号的商业房产一套,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23)新泰市不动产权第0021052号,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途为商业服务,房屋总层数为17层,所在层数为1层,总建筑面积为188.79平方米。
二、竞买人资质要求:参加本次拍卖的竞买人必须具备公告或有关规定中注明的竞买条件,并交纳 5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竞买保证金到指定帐户(户名:山东众信价格评估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泰支行,账号:37001696208050001712)后,须携带保证金缴款凭证及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到我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参加拍卖会。注:有效营业执照、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等与报名时所提供的报名资料须保持一致。
三、自公告之日起在拍卖标的存放地进行公开展示,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自行实地查勘。本场拍卖要求各位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数量、资料等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情况要有充分的估计与判断,一经成交确认,均不得反悔。
四、竞买人应遵守《拍卖规则》等规定,不得出现操纵、威胁、串通及恶意扰乱竞买秩序等行为。一经发现除没收竞买保证金外,即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竞买人进入网上拍卖会场后,应遵守《拍卖规则》等规定。
五、本次拍卖会设有保留价,如达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时,出现最高应价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者,为最终买受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反悔违约,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追究赔偿。
六、本次拍卖方式在网络拍卖平台以增价拍卖方式进行,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竞买人应自行调整至北京时间,拍卖自动开始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后,由竞买人按照加价幅度竞相应价,也可由竞买人报出高于拍卖师加价幅度的报价。
七、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反悔或未能履行《拍卖成交确认书》所列条款,本公司有权收回拍卖标的并在征得委托方同意后对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时,拍卖标的再行拍卖费用由原买受人承担,且买受人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支付两次拍卖差价和拍卖佣金的违约责任,同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特别说明:
1、委托人仅保证对本次拍卖标的享有合法的处分权,不保证标的不存在其他瑕疵。
2、本场拍卖会拍卖标的以房产现状为准拍卖、移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即可获取拍卖标的。
3、委托方可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单位查询拍卖对象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欠缴情况。
5、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洪力平台另付0.12%的软件使用费。
九、特别提醒:
1)竞买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系统运营方和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竞买人自行判断后,可在“出价”框内出价及点击“确认出价”方为有效报价。
3)因计算机、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竞买人报价未在本须知规定时限内到达网上竞价系统服务器,网上竞价系统没有记录显示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承担。
4)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十一、瑕疵声明:
本场拍卖要求各位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自行到现场勘查,竞买人应认真、审慎地了解标的实际情况、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把握市场行情,自愿承担该标的存在或可能的资源变化,参加竞买的,即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及要求,对拍卖标的存在的瑕疵及所造成的后果有充分的估计。一经参拍,即表明认可标的现状,自愿承担拍卖标的的所有瑕疵,拍卖人和委托人提供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对标的的概括性描述仅供参考,不承担标的现状发生变化及因未知而未告知的瑕疵而给买受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拍卖标的无论是否出现与实际状况不一致的情况,拍卖人不保证标的不存在其他瑕疵,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数额均保持不变。
竞买人参加竞买,网上竞价结束后一经成交确认,均不得反悔。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价款结算及标的交割和违约处理:
1.按照竞拍成功价格,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确认后,拍卖成交,竞买人即成为买受人,2日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可抵顶拍卖价款,3日内交清全部拍卖价款(含拍卖佣金3000元,超出保留价部分按金额的0.8%),并按照委托方要求办理交接手续。逾期视为违约。逾期汇款者,逾期每天按照竞拍成交价格的1%扣除竞拍保证金,超过15日历天未汇款视为自动放弃签约,扣除保证金全部费用;
2.买受人明确表示自动放弃签约者,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买受人缴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款项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和付款凭证,并按照委托方要求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4、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转移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的竞买人应当遵守本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四、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反悔或未能履行《拍卖成交确认书》所列条款,本公司有权收回拍卖标的并在征得委托方同意后对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时,拍卖标的再行拍卖费用由原买受人承担,且买受人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支付两次拍卖差价和拍卖佣金的违约责任,同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五、拍卖人有权于拍卖会前修订《竞买须知》,本《竞买须知》解释权归山东众信价格评估拍卖有限公司。
山东众信价格评估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5日
拍 卖 公 告(第二次)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0月10日上午10:00通过洪力网拍卖平台(网址:https://www.honglipai.net/)对下列标的进行网上公开现状拍卖:
位于新泰市城区金斗路幸福里花园8幢1-1号的商业房产一套,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23)新泰市不动产权第0021052号,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途为商业服务,房屋总层数为17层,所在层数为1层,总建筑面积为188.79平方米,本次拍卖标的参考价215.00万元。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年10月09日17:00前持有效证件到新泰市东周路678号卓越财富广场A座623室进行报名登记,并将竞买保证金500000元缴至指定账户(户名:山东众信价格评估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泰支行,账号:37001696208050001712)。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在拍卖标的所在地进行公开展示,竞买人请提前预约踏勘。
竞买不成功者,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联系人:赵经理 15963107578
山东众信价格评估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