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连丰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度花园湖芡实采摘项目,亩数约500亩,起拍价:28万元(以实际亩数为准)。保证金为10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或整倍数。
本次拍卖标的采摘周期为:2024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因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无法采摘运输,经凤阳县连丰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书面同意,可往后顺延。
本《竞买规则和须知》(以下简称:本《规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参照拍卖行业惯例而制定。 本《规则》适用于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对自己在拍卖活动中的一切行为负责,并承担法律后果。如因竞买人、买受人未仔细阅读本《规则》而引起任何争议或损失的,其全部责任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规则和须知》之规定构成本公司以拍卖人身份与委托人、竞买人及买受人订立合同的相应条款。
一、拍卖标的:
凤阳县连丰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度花园湖芡实采摘项目,亩数约500亩,起拍价:28万元(以实际亩数为准)。
保证金为10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或整倍数。
二、委托人要求与声明
(一)本次拍卖的芡实采摘的大小以现状拍卖,委托人及拍卖人对芡实的大小、质量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凡采摘出水的芡实,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
(二)本次芡实采摘面积约500亩左右(以实际亩数为准),采摘周期从2024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买受人须接受该采摘周期内的全部芡实。因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无法采摘运输,经凤阳县连丰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书面同意,可往后顺延。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该采摘周期结束后买受人无违约的情况下方可退还。
(四)买受人只能采摘芡实,不得捕捞鱼虾及其他水生产品,不得对原湖泊造成任何生态破坏,不得妨害委托人正常经营活动,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否则将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采摘只能使用物理方式进行,不得使用化学方法等影响水环境方式。取得采摘权到采摘时间段买受人自行对竞得芡实生长水面进行管理,这期间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和其他事宜(包括买受人管理和采摘人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双方协议签订后因买受人发生的一切责任、安全事故、纠纷、违法等行为与委托人无关,由买受人承担所有责任,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风险。
三、竞买人应遵守和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应在洪力网络拍卖平台网站以本人身份注册竞买账号及实名认证,并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应的保证金至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在其竞买资格得到本公司确认并签署相关拍卖文件后,即可参与我公司举行的拍卖会。
(二)竞买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在拍卖日前以鉴定或其它方式亲自审看拍品原物,有责任自行对欲竞买的拍品的实际情况充分进行了解,并对自己竞买任何拍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在拍卖文件上签字确认已阅读本公司制定的全部拍卖文件,并进行竞买活动,即表明竞买人已知悉拍品的拍卖要求并接受拍品的全部现状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
(三)竞买人应按洪力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要求及竞价幅度应价,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竞买人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竞买账号与密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若转借他人或丢失账号与密码并由他人竞买标的成交的,视为竞买人自行应价竞得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四、买受人应遵守和注意事项
(一)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3日内(含拍卖会当日)将拍卖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到委托人账户,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若买受人违约,则对其保证金不予返还,并且拍卖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同时委托人有权全额扣除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
(二)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须在委托人要求的时间内接受拍卖标的,否则,构成为违约。
五、拍卖人声明
(一)本次拍卖的标的采取在洪力网络拍卖平台以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买人应按洪力网络拍卖平台的公布设置的竞价时点及相关规则参与竞买。若因洪力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或竞买人自己的网络及设施出现故障,而导致竞买人出价延时、无法应价及其他相关责任与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洪力网络拍卖平台”自由竞价时间设定为24小时,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即进入限时竞价时间。限时竞价时间设定为5分钟,在限时竞价时间内,竞买人每竞价一次,时间即顺延为5分钟,以此类推,直至限时竞价时间结束无人应价为止。
(三)本次拍卖标的按本规则拍品清单告知的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委托人告知的现状拍卖。我公司及工作人员对拍品的任何介绍和评价均为参考意见,不构成对拍品的任何保证,即使竞买人事先未看样或咨询,竞买成功后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四)拍卖的过程中,拍卖人、竞买人、买受人之间产生的任何争议,根据争议幅度之大小,应选择向凤阳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本公司不保证本次拍卖标的的准确面积,对标的的瑕疵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成交价款2%的比例向本公司支付拍卖佣金。
(二)买受人在付清履约保证金后,凭本公司出具的成交确认书方可与委托人签订销售合同。
(三)买受人货款支付账户:
开户名:凤阳县连丰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湾支行
账号:20010032166966600000013
(四)买受人拍卖佣金支付到以下账户:
户 名:滁州市宏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建行滁州丰乐路支行
账 号:34001101160052500042
滁州市宏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30日
受凤阳县连丰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0月15日10时至10月16日10时止在洪力网络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采取电子竞价的方式对下述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凤阳县连丰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度花园湖芡实采摘项目,亩数约500亩,起拍价:28万元(以实际亩数为准)。保证金为10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或整倍数。
二、预展、办理竞买时间:公告日至拍卖日。
三、竞买注意事项:
1、凡有意竞买者须于2024年10月14日下午17:30分之前向我公司账户交纳10万元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拍卖成交以后竞买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
2、本次拍卖标的采摘周期为:2024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因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无法采摘运输,经凤阳县连丰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书面同意,可往后顺延。
3、采摘结束后,买受人需无偿提供200斤加工好的芡实成品果实交给委托人。
三、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其他不明事宜可仔细阅读我公司的《竞买规则和须知》,可向我公司或连丰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咨询。
凤阳县连丰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张总13855052993
滁州市宏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陈经理 13905505654
公司账户:
户 名:滁州市宏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丰乐路支行
账 号:34001101160052500042
四、公司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475号财富国际办公楼514室。
滁州市宏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