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须知
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9时在洪力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对山东高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以下债权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2017)鲁0785民初2315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臧海花债权1笔,本金287624.73元及相应利息等。起拍价10万元,保证金3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以下人员不得参与竞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管理人员;该拍卖资产的借款人、保证人、担保企业及借款人、担保企业的股东与该资产涉及的相关联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及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竞买的人员不得参与竞买。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须在洪力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注册账号,个人用户须上传本人身份证件实名认证,企业用户须上传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件实名认证。竞买人不得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他人,凡以网络竞买人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网络竞买人的行为,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行为负全部法律责任。如网络竞买人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提请拍卖人予以应急处置。因黑客行为或竞买人故意、过失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根据相关法律或协议规定,竞买人在竞价前应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相关竞买标的物竞买资格。因不具备竞买资格而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仅提供相关参考资料,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拍卖会结束前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到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现场咨询。
四、标的至少须一人报名后方可进入竞价程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拍卖时间2024年10月25日9:00-11:04(延时除外),限时竞价时长为2分钟,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补齐2分钟。网络竞买人根据网拍平台显示的当前价进行应价或根据系统设定的加价阶梯应价。系统自动对竞买人每次成功应价予以记录,应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成为买受人。
六、拍卖保证金、成交款、拍卖佣金支付:
(一)竞买人应在拍卖会结束前交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办妥竞买报名登记手续,且保证金到达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后,方可进入网络拍卖系统参与竞买(交纳保证金与注册账号必须为同一人或同一企业)。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标的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由我公司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回原汇款账户;竞得标的的买受人须在2024年10月28日下午17时前(以到账为准)将余款缴入我公司指定账户,并在2024年10月28日下午17前到我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买受人如未按约定交纳拍卖成交款,自2024年10月29日起按拍卖成交款的日2‰交纳延迟履行金。逾期十日后视为买受人违约,拍卖人有权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取消其买受人资格,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成交款5%的佣金后剩余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竞买人承诺竞买支付的保证金、成交价款及佣金为其合法所有的资金,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纠纷由竞买人承担。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向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支付成交价3%的拍卖佣金,拍卖佣金从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三)若竞买人出现下列其中情况之一的,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有权不予退回竞买人已交纳的保证金;已经获得买受人资格的,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有权予以撤销;已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协议:
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2.买受人未在2024年10月28日下午17时前到拍卖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或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未能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
3.买受人未按《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成交确认书》要求履行其义务的;
4.买受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
5.竞买人出现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6.买受人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
七、违约责任:
(一)买受人应在2024年10月28日下午17时前到拍卖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逾期签约或者逾期付款超过十日的,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委托人并可将竞拍标的再行公开拍卖;若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的,买受人还应就不足部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标的再行公开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拍卖佣金。再行拍卖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价款。
(二)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
八、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有权在竞价开始前、竞价过程中,经通知撤回竞价或中止竞价,有权在竞价开始前修改本须知、《拍卖公告》等附件。
九、标的移交手续自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由委托人直接与买受人进行办理(注:委托人及拍卖人不对拍卖成交价款出具发票),以标的交付时的现状进行交付,交付时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重要提示:
(一)竞买人报名并交纳相应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本次拍卖为洪力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线上拍卖,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发布的本须知、《拍卖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2、风险和瑕疵知悉。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已经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尽可能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拍卖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查看拍卖标的,未实地查看拍卖标的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本次拍卖标的物的品质、法律关系、司法状况等均以现状为准,对标的物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司法状态、抵押物完整性及租赁状况、担保情况等)须竞买人自行多方位勘察核对,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愿承担。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买受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买受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6、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竞买人已经知悉,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a、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b、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c、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d、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e、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f、担保物、抵押物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押物价值的相关情形;
g、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h、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
7、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相关担保权利可能无法变更登记至买受人名下。任何情况下,拍卖人和委托人无义务将担保权利从原债权人变更登记至买受人名下,买受人因此无法将担保权利变更登记至其名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不得因此请求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任何责任。
8、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委托人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或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
(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委托人将标的债权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债权文件清单上签字。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债权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拍卖人及委托人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竞买人承诺,一旦拍卖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债权的基准日现状受让标的债权,接受标的债权的瑕疵和风险,不因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标的债权自基准日至标的债权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债权的变化而请求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审阅本须知的条款,并在全面理解全部须知条款内容后,经独立慎重判断作出竞买的决定,竞买人对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风险完全理解并予以认可,同意按照现状受让标的债权。竞买人承诺不因上述瑕疵或风险而要求拍卖人和委托人赔偿、回购或承担任何责任,并放弃主张转让协议无效或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转让协议,或以标的债权存在上述瑕疵或风险作为减轻或免除其义务和责任的抗辩理由。竞买人同时承诺,其从委托人受让债权后将该等债权再行转让给第三方的,若第三方在主张权利过程中不能实现债权而发生纠纷的,由竞买人承担责任,不向委托人及拍卖人追偿。
风险提示:1、本次拍卖标的为债权资产,最终债权数额及担保情况根据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据或最终生效的法律文书等确定。买受人应对标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各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按协议、合同或最终生效的法律文书承继权利、履行义务,公告的数据仅供参考,如与协议、合同或最终生效的法律文书不符,不得以此为由否定处置行为,降低成交价款。涉及清场、过户或变更的,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费用另行承担。
2、竞买前竞买人应对上述债权涉及的相关借款、抵押、保证、诉讼等情况做全面的落实了解,对上述债权相关事实情况完全知悉和认可,竞拍即为竞买人认可上述债权现状,并自愿放弃向拍卖人和委托方提出任何异议和主张。
3、该拍卖资产的借款人、保证人、担保企业及借款人、担保公司的股东与该资产涉及的相关联人员不得参与拍卖。
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系统提示向洪力拍卖平台支付标的成交价0.12%的软件使用费,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并遵守。
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我公司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有关文件。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663659272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海路4931号财富国际大厦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